本实用新型属于交通运输的一般车辆和铁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空中轨道交通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的发展,汽车越来越多,空气污染,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修建了很多高架桥和立交桥,还有公交车和地铁,但还是无法解决堵车这个问题,分析堵车的根本原因,其实是路面车辆越来越多,公路却不能无限加宽,修建高架桥和立交桥又有很多问题,比如占地面积大,影响周围环境,施工周期长,尤其是钢筋水泥的建筑有一定的使用寿命,未来拆除困难,会给子孙后代留下隐患。所以现有的汽车和钢筋水泥的高架桥立交桥已经不适应这个时代,必将被历史淘汰。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空中轨道交通系统,以避免路面交通堵塞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空中轨道交通系统,包括汽车,还包括安装在汽车前后左右至少四个车轮外侧轮毂上的轨道行驶轮、安装在汽车车架底部的轨道控制轮、空中轨道,所述空中轨道包括立柱、横梁、钢轨;所述立柱固定在地上;所述横梁连接在立柱之间;所述钢轨铺设在横梁上;所述轨道行驶轮和轨道控制轮分别位于钢轨的上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钢轨的横截面呈L形;在沿空中轨道延伸方面的横截面上,包括至少两个钢轨,两个钢轨的轨道面板通过腹板联接在横梁上,两个钢轨的腹板平行相对间隔铺设在横梁上,两个钢轨的轨道面板朝向两腹板之间,平行等高设置。
进一步地,轨道行驶轮包括主轮体;所述主轮体的外圆上设置有翼沿,用于汽车在空中轨道上的左右限位;所述轨道行驶轮通过螺栓连接在汽车车轮外侧轮毂上;所述轨道控制轮包括护轮,所述护轮通过伸缩杆设置在汽车车架底部,汽车行驶到空中轨道上时伸出并置于轨道面板下方,用于防止轨道行驶轮跳起高度超过翼沿而造成脱轨。
进一步地,所述轨道面板的外侧设置有齿条,所述轨道行驶轮主轮体的外侧设置有与之啮合的齿形用于增加摩擦力,避免坡度较大时打滑。
进一步地,所述空中轨道还包括道岔,道岔与钢轨活动联接,用于汽车在空中轨道上行驶时左右换轨或上下轨道。
进一步地,所述汽车上设置有智能计费器,所述空中轨道上设置有电网线用于汽车在空中轨道上行驶时用电和充电。
进一步地,所述空中轨道包括的立柱、横梁、钢轨均为钢筋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汽车即能在现有公路上行驶又能在空中轨道上行驶,与现有交通融合。
2、空中轨道采用钢结构,不遮光,占地少,施工快,可多车道多层架设,有效解决堵车问题。
3、空中轨道距地面有一定高度,避免了行人和车辆的碰撞,保证了行人的安全。
4、汽车在轨道上行驶方向受轨道控制,避免了变道超车、会车等交通问题。
5、高效充电,节约能源,方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空中轨道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车轮,2―翼沿,3―主轮体,4―轨道行驶轮,5―轨道面板,6―轨道控制轮,7―腹板,8―横梁,9―立柱,10―伸缩杆,11―汽车车架,12―钢轨,13―空中轨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
参见图1、图2,一种空中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地面空轨两用汽车,还包括安装在汽车前后左右四个车轮1外侧轮毂上的轨道行驶轮4、安装在汽车车架11底部的轨道控制轮6、空中轨道13,空中轨道13包括立柱9、横梁8、钢轨12;立柱9固定在地上;横梁8连接在立柱9之间;钢轨12铺设在横梁8上;轨道行驶轮4和轨道控制轮6分别位于钢轨12的上下方。
进一步细化上述技术方案,钢轨12的横截面呈L形;在沿空中轨道13延伸方面的横截面上,包括两个钢轨12,两个钢轨12的轨道面板5通过腹板7联接在横梁8上,两个钢轨12的腹板7平行相对间隔铺设在横梁8上,两个钢轨12的轨道面板5朝向两腹板7之间,平行等高设置。
轨道行驶轮4包括主轮体3;主轮体3的外圆上设置有翼沿2,用于汽车在空中轨道13上的左右限位;轨道行驶轮4通过螺栓连接在汽车车轮1外侧轮毂上;轨道控制轮6包括护轮,护轮通过伸缩杆10设置在汽车车架11底部,汽车行驶到空中轨道13上时伸出并置于轨道面板5下方,用于防止轨道行驶轮4跳起高度超过翼沿2而造成脱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轨道面板5的外侧设置有齿条,轨道行驶轮4主轮体3的外侧设置有与之啮合的齿形用于增加摩擦力,避免坡度较大时打滑。
空中轨道13还包括道岔,道岔与钢轨12活动联接,用于汽车在空中轨道13上行驶时左右换轨或上下轨道。
汽车上设置有智能计费器,空中轨道13上设置有电网线用于汽车在空中轨道13上行驶时用电和充电。
空中轨道13包括的立柱9、横梁8、钢轨12均为钢筋结构。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优选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通过上述优选实施例已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对其作出各种各样的改变,而不偏离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