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载具及其容置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40568阅读:1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婴儿载具及其容置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婴儿载具及其容置机构,特别是涉及一种可容置各种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至少直向与横向放置的容置机构,及装有此容置机构的婴儿载具。
背景技术
对于当今的消费者来说,移动装置的使用已变得越来越普遍,例如智能型手机、个人数字助理、导航装置等。将移动装置与日常生活中的活动结合在一起,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由于消费者习惯随时随地将移动装置带在身边,因此市场上便发展出可随身收藏移动装置的配件,例如手机保护壳、手机保护袋等。但目前婴儿载具上仍少见用以容置这些移动装置的机构。此外,对于某些容置机构来说,其能容置的移动装置的种类有限,而且也限制了移动装置的放置方向。因此,如果可以提供一种可容置各种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至少直向与横向放置的容置机构及装有此容置机构的婴儿载具,且能够可靠固定移动装置,对于使用者来说可提供很大的方便。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容置各种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至少直向与横向放置的容置机构及装有此容置机构的婴儿载具,以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婴儿载具及其容置机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所述婴儿载具包括一架体以及一容置机构。所述容置机构设置于所述架体上且用以容置一移动装置。所述容置机构包括一底座以及一夹持件。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上且用以将所述移动装置夹持于所述底座上。所述夹持件具有一卡勾,所述卡勾用以与所述底座的一端共同夹持住所述移动装置。所述卡勾的底部具有一第一斜面以及一第二斜面,所述第二斜面与所述第一斜面邻接。所述底座具有一滑槽,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滑槽中。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弹性件,所述弹性件用以加压于所述夹持件,以使所述夹持件朝向并抵接所述移动装置。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移动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底部,所述移动件具有一卡合孔,所述夹持件具有一卡合部,所述卡合部穿过所述滑槽而与所述卡
人$七人I=I h π ο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固定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固定件与所述底座之间。所述弹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移动件与所述底座。
所述底座具有一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用以容置所述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一方向放置。所述第一凹槽的底面是倾斜的。所述底座具有一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用以容置所述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二方向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一凹槽呈十字交叉,使得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所述第二凹槽的底面是倾斜的。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万向接头,所述底座通过所述万向接头设置于所述架体上,使得被夹持于所述底座上的所述移动装置可被调整成朝向任何方向。 所述底座具有一遮光结构,所述遮光结构用以遮住环境光,从而避免环境光照射在所述移动装置上。所述婴儿载具还包括一置物装置,所述置物装置设置于所述架体上,所述容置机构设置于所述置物装置上。所述容置机构枢接于所述置物装置,一容置空间形成于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之间。所述容置机构固定于所述置物装置上。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一体成型。所述容置机构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置物装置上,一容置空间形成于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之间。本发明的婴儿载具及其容置机构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所述婴儿载具包括一架体以及一容置机构。所述容置机构设置于所述架体上且包括一底座,所述底座具有一第一凹槽以及一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用以容置一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一方向放置,所述第二凹槽用以容置所述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二方向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夹持件,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上且用以将所述移动装置夹持于所述底座上。所述夹持件具有一卡勾,所述卡勾用以与所述底座的一端共同夹持住所述移动装置。所述卡勾的底部具有一第一斜面以及一第二斜面,所述第二斜面与所述第一斜面邻接。所述底座具有一滑槽,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滑槽中。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弹性件,所述弹性件用以加压于所述夹持件,以使所述夹持件朝向并抵接所述移动装置。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移动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底部,所述移动件具有一卡合孔,所述夹持件具有一卡合部,所述卡合部穿过所述滑槽而与所述卡
人$七人I=I h π ο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固定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固定件与所述底座之间。
所述弹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移动件与所述底座。所述第一凹槽与所述第二凹槽的底面都是倾斜的。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一凹槽呈十字交叉,使得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所述婴儿载具还包括一置物装置,所述置物装置设置于所述架体上,所述容置机构设置于所述置物装置上。所述容置机构枢接于所 述置物装置,一容置空间形成于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之间。所述容置机构固定于所述置物装置上。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一体成型。所述容置机构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置物装置上,一容置空间形成于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之间。因此,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的婴儿载具及其容置机构至少具有下列优点及有益效果本发明利用夹持件将移动装置夹持于底座上。由于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底座上,可根据不同的移动装置的尺寸移动夹持件,从而将各种移动装置夹持于底座上。此外,本发明可在底座上形成两个凹槽,用以容置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朝两个不同方向放置(例如,直向与横向放置),或者,本发明可将底座连接于万向接头,从而将移动装置调整成朝向包括直向与横向的任何方向。因此,本发明的容置机构可容置各种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至少直向与横向放置,当使用者需要边存取或观视移动装置边进行其它动作时,对于使用者来说将会非常方便。


图I是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婴儿载具的立体图,其中移动装置容置于底座的第一凹槽中且朝第一方向放置。图2是图I中的置物装置与容置机构于另一视角的立体图。图3是图2中的置物装置与容置机构的爆炸图。图4是图2中的容置机构的仰视图。图5是图4中的容置机构移除固定件的仰视图。图6是图2中的容置机构的剖面图。图7是图2中的容置机构装有另一^^勾的剖面图。图8是移动装置容置于底座的第二凹槽中且朝第二方向放置的立体图。图9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置物装置与容置机构的立体图。图10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容置机构的立体图。图11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容置机构的立体图。图12是图11中的容置机构设置于另一方向的立体图。其中,附图标记说明如下I婴儿载具 3移动装置10架体11、11’置物装置12、12’、12〃、容置机构 100上扶手
52110枢接孔112、112’容置空间114、1200、滑槽120、120"、520 底座5200122、522夹持件123移动件124固定件126弹性件524万向接头1202第一凹槽1204第二凹槽1206枢接部1208滑动部1220、1220’卡勾1220A第一斜面1220B第二斜面1222卡合部1230卡合孔5202遮光结构Dl第一方向D2第二方向
具体实施例方式请参考图I至图8,图I是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婴儿载具I的立体图,其中移动装置3容置于底座120的第一凹槽1202中且朝第一方向Dl放置,图2是图I中的置物装置11与容置机构12于另一视角的立体图,图3是图2中的置物装置11与容置机构12的爆炸图,图4是图2中的容置机构12的仰视图,图5是图4中的容置机构12移除固定件124的仰视图,图6是图2中的容置机构12的剖面图,图7是图2中的容置机构12装有另一卡勾1220’的剖面图,图8是移动装置3容置于底座120的第二凹槽1204中且朝第二方向D2放置的立体图。如图I所示,婴儿载具I包括架体10、置物装置11以及容置机构12。在本实施例中,置物装置11设置于架体10的上扶手100上,且容置机构12设置于置物装置11上,从而形成父母用托盘。容置机构12用以容置移动装置3且使移动装置3朝两个不同方向放置(如图2与图8所示)。移动装置3可以是智能型手机、个人数字助理、导航装置、影音播放器等。在本实施例中,婴儿载具I是以婴儿车来举例说明,不过本发明的婴儿载具也可以是婴儿床(infant !■;113)、婴儿游戏床(。135^1(1)、高脚椅(11丨811 chair)、婴儿秋千(infantswing)、儿童安全座椅(child car seat)、弹跳椅(booster)、婴儿提篮(infant carrier)
坐寸ο
如图2至图6所示,容置机构12包括底座120、夹持件122、移动件123、固定件124以及弹性件126。弹性件126可以是弹簧,但不以此为限。夹持件122可移动地设置于底座120上且用以将移动装置3夹持于底座120上。在本实施例中,夹持件122具有卡勾1220,卡勾1220用以与底座120的一端共同夹持住移动装置3。移动件123可移动地设置于底座120的底部。在本实施例中,底座120具有滑槽1200,移动件123具有卡合孔1230,且夹持件122具有两个卡合部1222,本实施例中的卡合部1222是以弹性手指(snap finger)来举例说明,但不以此为限。夹持件122的卡合部1222穿过底座120的滑槽1200而与移动件123的卡合孔1230卡合,并且移动件123可移动地设置于固定件124与底座120之间,使得夹持件122可移动地设置于滑槽1200中。因此,夹持件122可与移动件123 —起在固定件124的限制范围内沿着滑槽1200自由移动。在本实施例中,弹性件126的两端分别连接于移动件123与底座120,使得弹性件126可提供张力使移动装置3维持在适当的位置。换句话说,弹性件126可通过移动件123加压于夹持件122,以使夹持件122朝向并抵接移动装置3。然而,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移动件123也可以自本发明中移除,且弹性件126的两端可分别连接于夹持件122与底座120。换句话说,弹性件126可直接连接于夹持件122而加压于夹持件122,以使夹持件122朝向并抵接移动装直3。此外,图7绘示了另一实施例的卡勾1220’。卡勾1220’的底部具有第一斜面1220A以及第二斜面1220B,且第二斜面1220B与第一斜面1220A邻接。这样的外形设计适合于夹持具有不同厚度的移动装置。对于较厚的移动装置来说,其可抵接于卡勾1220’前端的第一斜面1220A ;而对于较薄的移动装置来说,其可抵接于卡勾1220’后端的第二斜面1220B。如图2与图8所示,底座120具有第一凹槽1202以及第二凹槽1204,第一凹槽1202用以容置移动装置3且使移动装置3朝第一方向Dl (例如,横向)放置,而第二凹槽1204用以容置移动装置3且使移动装置3朝第二方向D2 (例如,直向)放置,其中第二方向 D2与第一方向Dl不同。在本实施例中,第二凹槽1204与第一凹槽1202呈十字交叉,使得第二方向D2与第一方向Dl垂直。然而,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也就是说,第一凹槽1202与第二凹槽1204可以任何角度交叉。使用者可拉动夹持件122沿着滑槽1200移动,从而将移动装置3自第一凹槽1202或第二凹槽1204中取出,或是将移动装置3放入第一凹槽1202或第二凹槽1204中。当移动装置3容置于第一凹槽1202或第二凹槽1204中时,弹性件126可提供张力使移动装置3夹持于卡勾1220与第一凹槽1202的底端之间且朝向第一方向Dl,或是夹持于卡勾1220与第二凹槽1204的底端之间且朝向第二方向D2,从而使移动装置3维持在适当的位置。因此,本发明的容置机构12可容置各种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直向与横向放置。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凹槽1202与第二凹槽1204的底面都是倾斜的,也就是说,从顶端到底端逐渐地向内凹陷,使得使用者可由最舒适的视角观视容置于第一凹槽1202或第二凹槽1204中的移动装置3。此外,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容置机构12可通过底座120两侧的枢接部1206以及置物装置11两侧的枢接孔110而枢接于置物装置11。需说明的是,由于视角的关系,只有一个枢接部1206以及一个枢接孔110绘示于图3中。容置空间112形成于容置机构12与置物装置11之间。因此,使用者可将容置机构12相对置物装置11转动,以开启或关闭容置机构12,从而将物品自容置空间112中取出或将物品放入容置空间112中。请参考图9,图9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置物装置11’与容置机构12’的立体图。在本实施例中,容置机构12’通过底座120两侧的滑动部1208以及置物装置11’两侧的滑槽114,而可滑动地设置于置物装置11’上。需说明的是,由于视角的关系,只有一个滑动部1208以及一个滑槽114绘示于图9中。容置空间112’形成于容置机构12’与置物装置11’之间。因此,使用者可将容置机构12’相对置物装置11’滑动,以开启或关闭容置机构12’,从而将物品自容置空间112'中取出或将物品放入容置空间112'中。需说明的是,在另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容置机构12也可以固定于置物装置11上。举例来说,容置机构12与置物装置11可以是一体成型,使得容置机构12无法相对置物装置11移动。请参考图10,图10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容置机构12〃的立体图。图I中的容置机构12可以图10中的容置机构12〃更换。容置机构12〃与上述的容置机构12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容置机构12〃不包括夹持件122、移动件123、固定件124以及弹性件126,因此没有滑槽形成于底座120〃上。如图10所示,容置机构12〃的底座120〃具有第一凹槽1202以及第二凹槽1204,第一凹槽1202用以容置移动装置3且使移动装置3朝第一方向Dl放置,而第二凹槽1204用以容置移动装置3且使移动装置3朝第二方向D2放置,其中第二方向D2与第一方向Dl不同。在本实施例中,用户可直接将移动装置3自第一凹槽1202或第二凹槽1204中取出,或是直接将移动装置3放入第一凹槽1202或第二凹槽1204中。因此,本发明的容置机构12"可容置各种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直向与横向放置。请参考图11以及图12,图11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容置机构52的立体图,图12是图11中的容置机构52设置于另一方向的立体图。如图11与图12 所示,容置机构52包括底座520、夹持件522以及万向接头524。在本实施例中,容置机构52可设置于图I中的架体10的上扶手100上。容置机构52用以容置移动装置3且使移动装置3朝两个不同方向放置。夹持件522可移动地设置于底座520上且用以将移动装置3夹持于底座520上。在本实施例中,底座520具有滑槽5200,且夹持件522以紧配的方式可移动地设置于滑槽5200中。需说明的是,上述的弹性件126也可以类似上述的实施例的方式安装在容置机构52上。举例来说,弹性件126的两端可分别连接于夹持件522与底座520,从而提供张力使移动装置3维持于适当的位置。在本实施例中,底座520通过万向接头524设置于图I中的架体10的上扶手100上,使得被夹持件522夹持于底座520上的移动装置3可被调整成朝向包括图11所示的第一方向Dl (例如,横向)与图12所示的第二方向D2 (例如,直向)的任何方向。此外,底座520具有遮光结构5202,且遮光结构5202用以遮住环境光,从而避免环境光照射在移动装置3上,使得使用者可以在阳光底下清楚地观视移动装置3,尤其是针对装设有液晶显示器或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的移动装置。使用者可拉动夹持件522沿着滑槽5200移动,从而将移动装置3自底座520取出或将移动装置3放入底座520。当移动装置3放在底座520上时,夹持件522可将移动装置3牢固地夹持在适当的位置,接着,用户就可以通过万向接头524将底座520转动至包括第一方向Dl与第二方向D2的任何方向。因此,本发明的容置机构52可容置各种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直向与横向放置。因此,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的婴儿载具及其容置机构至少具有下列优点及有益效果本发明利用夹持件将移动装置夹持于底座上。由于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底座上,可根据不同的移动装置的尺寸移动夹持件,从而将各种移动装置夹持于底座上。此外,本发明可在底座上形成两个凹槽,用以容置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朝两个不同方向放置(例如,直向与横向放置),或者,本发明可将底座连接于万向接头,从而将移动装置调整成朝向包括直向与横向的任何方向。因此,本发明的容置机构可容置各种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至少直向与横向放置,当使用者需要边存取或观视移动装置边进行其它动作时,对于使用者来说将会非常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 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ー种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婴儿载具包括 一架体;以及 一容置机构,设置于所述架体上且用以容置ー移动装置,所述容置机构包括 一底座;以及 ー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上且用以将所述移动装置夹持于所述底座上。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件具有ー卡勾,所述卡勾用以与所述底座的一端共同夹持住所述移动装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勾的底部具有一第一斜面以及一第二斜面,所述第二斜面与所述第一斜面邻接。
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具有ー滑槽,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滑槽中。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弾性件,所述弹性件用以加压于所述夹持件,以使所述夹持件朝向并抵接所述移动装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ー移动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底部,所述移动件具有一卡合孔,所述夹持件具有ー卡合部,所述卡合部穿过所述滑槽而与所述卡合孔卡合。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固定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固定件与所述底座之间。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干,所述弹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移动件与所述底座。
9.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具有一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用以容置所述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一方向放置。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的底面是倾斜的。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干,所述底座具有一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用以容置所述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二方向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一凹槽呈十字交叉,使得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槽的底面是倾斜的。
1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万向接头,所述底座通过所述万向接头设置于所述架体上,使得被夹持于所述底座上的所述移动装置可被调整成朝向任何方向。
15.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具有一遮光结构,所述遮光结构用以遮住环境光,从而避免环境光照射在所述移动装置上。
16.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婴儿载具还包括一置物装置,所述置物装置设置于所述架体上,所述容置机构设置于所述置物装置上。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枢接于所述置物装置,一容置空间形成于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之间。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固定于所述置物装置上。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一体成型。
20.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置物装置上,一容置空间形成于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之间。
21.ー种容置机构,用以容置ー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包括 一底座;以及 ー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上且用以将所述移动装置夹持于所述底座上。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件具有ー卡勾,所述卡勾用以与所述底座的一端共同夹持住所述移动装置。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勾的底部具有一第一斜面以及一第二斜面,所述第二斜面与所述第一斜面邻接。
24.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具有ー滑槽,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滑槽中。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弾性件,所述弾性件用以加压于所述夹持件,以使所述夹持件朝向并抵接所述移动装置。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ー移动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底部,所述移动件具有一卡合孔,所述夹持件具有ー卡合部,所述卡合部穿过所述滑槽而与所述卡合孔卡合。
27.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固定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固定件与所述底座之间。
28.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移动件与所述底座。
29.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具有一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用以容置所述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一方向放置。
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的底面是倾斜的。
31.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具有一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用以容置所述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二方向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
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一凹槽呈十字交叉,使得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
33.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槽的底面是倾斜的。
34.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万向接头,所述底座通过所述万向接头设置于所述架体上,使得被夹持于所述底座上的所述移动装置可被调整成朝向任何方向。
35.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具有一遮光结构,所述遮光结构用以遮住环境光,从而避免环境光照射在所述移动装置上。
36.ー种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婴儿载具包括 一架体;以及一容置机构,设置于所述架体上且包括一底座,所述底座具有一第一凹槽以及一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用以容置ー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一方向放置,所述第二凹槽用以容置所述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二方向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
37.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ー夹持件,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上且用以将所述移动装置夹持于所述底座上。
38.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件具有ー卡勾,所述卡勾用以与所述底座的一端共同夹持住所述移动装置。
39.如权利要求38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勾的底部具有一第一斜面以及一第二斜面,所述第二斜面与所述第一斜面邻接。
40.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具有ー滑槽,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滑槽中。
41.如权利要求40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弾性件,所述弾性件用以加压于所述夹持件,以使所述夹持件朝向并抵接所述移动装置。
42.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ー移动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底部,所述移动件具有一卡合孔,所述夹持件具有ー卡合部,所述卡合部穿过所述滑槽而与所述卡合孔卡合。
43.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固定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固定件与所述底座之间。
44.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干,所述弹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移动件与所述底座。
45.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干,所述第一凹槽与所述第二凹槽的底面都是倾斜的。
46.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干,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一凹槽呈十字交叉,使得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
47.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婴儿载具还包括一置物装置,所述置物装置设置于所述架体上,所述容置机构设置于所述置物装置上。
48.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枢接于所述置物装置,一容置空间形成于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之间。
49.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固定于所述置物装置上。
50.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干,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一体成型。
51.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婴儿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置物装置上,一容置空间形成于所述容置机构与所述置物装置之间。
52.—种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包括一底座,所述底座具有一第一凹槽以及ー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用以容置ー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一方向放置,所述第二凹槽用以容置所述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一第二方向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
53.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ー夹持件,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上且用以将所述移动装置夹持于所述底座上。
54.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件具有ー卡勾,所述卡勾用以与所述底座的一端共同夹持住所述移动装置。
55.如权利要求54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勾的底部具有一第一斜面以及一第二斜面,所述第二斜面与所述第一斜面邻接。
56.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具有ー滑槽,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滑槽中。
57.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弾性件,所述弾性件用以加压于所述夹持件,以使所述夹持件朝向并抵接所述移动装置。
58.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ー移动件,所述 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底部,所述移动件具有一卡合孔,所述夹持件具有ー卡合部,所述卡合部穿过所述滑槽而与所述卡合孔卡合。
59.如权利要求58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机构还包括一固定件,所述移动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固定件与所述底座之间。
60.如权利要求58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移动件与所述底座。
61.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干,所述第一凹槽与所述第二凹槽的底面都是倾斜的。
62.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容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一凹槽呈十字交叉,使得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婴儿载具,包括一架体以及一容置机构。所述容置机构设置于所述架体上且用以容置一移动装置。所述容置机构包括一底座以及一夹持件。所述夹持件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底座上且用以将所述移动装置夹持于所述底座上。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容置机构,具有两个呈十字交叉的凹槽,用以容置所述移动装置且使所述移动装置朝不同方向放置。因此,本发明的容置机构可容置各种移动装置且使移动装置至少直向与横向放置,当使用者需要边存取或观视移动装置边进行其它动作时,对于使用者来说将会非常方便。
文档编号B62B9/10GK102849100SQ20121021578
公开日2013年1月2日 申请日期2012年6月27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1日
发明者麦林格尔迪伦安东尼 申请人:明门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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