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折叠代步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86063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可折叠代步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折叠代步车,包括带背靠的座椅、车头和底座,所述的车头固设在一底座前端,所述的座椅固设在所述的底座的后端,所述的车头的两端分别设置有车把手,所述的底座的前后两端分别设置有车轮,所述的车轮内设置有轮毂,所述的座椅与所述的背靠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背靠与座椅之间相向折叠成与地面呈30°的角度;所述的车头与底座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车头可相对所述的底座折叠成与地面呈30°的角度;所述的车把手与车头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车把手可向车头方向折叠。本实用新型体现了代步车的便捷性能;折叠后所占空间尺寸大大降低,便于收纳;外观上显得更加简洁美观;让用户收纳代步车更加方便。
【专利说明】 可折叠代步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折叠代步车,属于交通工具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代步车,无论是给老年人代步用还是作于其他用途,代步车的坐垫和车头部分的空间占用率是固定的,不能进行折叠收纳,而且代步车本身的尺寸又比较大型,导致整体的空间占用率看上起非常的大,放入车库或者进入其他地方也有所不便,无法体现出便捷灵巧代步的理念。


【发明内容】

[0003]为了克服现有代步车体积较大,所占空间较大的缺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在不增加代步车本身体积的基础上,为用户提供一种更加便捷的可折叠代步车。
[0004]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可折叠代步车,包括带背靠的座椅、车头和底座,所述的车头固设在一底座前端,所述的座椅固设在所述的底座的后端,所述的车头的两端分别设置有车把手,所述的底座的前后两端分别设置有车轮,所述的车轮内设置有轮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背靠与座椅之间铰接,所述的车把手与所述的车头之间铰接,所述的车头与所述的底座之间铰接。
[0006]进一步,所述的座椅与所述的背靠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背靠与座椅之间相向折叠成与地面呈30°的角度。
[0007]进一步,所述的车头与底座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车头可相对所述的底座折叠成与地面呈30°的角度。
[0008]进一步,所述的车把手与车头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车把手可向车头方向折叠。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现在:
[0010]1:在增加了上述这些折叠方式后,并未加大代步车本身的体积,反而更加体现了代步车的便捷性能。
[0011]2:折叠后所占空间尺寸大大降低。便于收纳。
[0012]3:外观上显得更加简洁美观;让用户收纳代步车更加方便,更加人性化。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可折叠代步车整体效果图。
[0014]图2是本实用新型背罪和座椅的折置效果图。
[0015]图3是本实用新型背靠和座椅以及车把手的折叠效果图。
[0016]图4是本实用新型车头和座椅完全折叠的效果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参照图1至图4,可折叠代步车,包括带背靠11的座椅1、车头2和底座3,所述的车头2固设在一底座3前端,所述的座椅I固设在所述的底座3的后端,所述的车头2的两端分别设置有车把手5,所述的底座3的前后两端分别设置有车轮4,所述的车轮4内设置有轮毂,所述的背靠11与座椅I之间铰接,所述的车把手5与所述的车头2之间铰接,所述的车头2与所述的底座4之间铰接。
[0018]进一步,所述的座椅I与所述的背靠11之间设置有转轴6,所述的背靠11与座椅
I之间相向折叠成与地面呈30°的角度。
[0019]进一步,所述的车头2与底座3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车头可相对所述的底座折叠成与地面呈30°的角度。
[0020]进一步,所述的车把手5与车头2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车把手可向车头方向折叠。
[0021]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靠背11和座椅I相向进行贴合折叠,然后将车把手5向车头2进行贴合折叠,然后将车头2向底座3方向进行旋转折叠,达到与地面呈30°的状态,再将折叠好的靠背11和座椅I向车头方向旋转折叠,达到与地面呈30°的状态。
[0022]本说明书实施例所述的内容仅仅是对发明构思的实现形式的列举,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应当被视为仅限于实施例所陈述的具体形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也及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构思所能够想到的等同技术手段。
【权利要求】
1.可折叠代步车,包括带背靠的座椅、车头和底座,所述的车头固设在一底座前端,所述的座椅固设在所述的底座的后端,所述的车头的两端分别设置有车把手,所述的底座的前后两端分别设置有车轮,所述的车轮内设置有轮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背靠与座椅之间铰接,所述的车把手与所述的车头之间铰接,所述的车头与所述的底座之间铰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座椅与所述的背靠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背靠与座椅之间相向折叠成与地面呈30°的角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叠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头与底座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车头可相对所述的底座折叠成与地面呈30°的角度。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折叠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把手与车头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车把手可向车头方向折叠。
【文档编号】B62K15/00GK203937790SQ201420274042
【公开日】2014年11月12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26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26日
【发明者】傅晓云, 吴剑锋, 汤斯维, 章璐圯, 徐冰 申请人:浙江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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