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物品防盗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720783发布日期:2018-06-17 14:10阅读:21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安防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物品防盗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处于安全及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等考虑,摩托车在公共交通领域扮演的角色逐渐被环保、安全、便捷的电瓶车所取代。电瓶车是由电瓶提供电能,由电动机进行驱动的纯电动车辆,随着电瓶车的增多,电瓶车及其配件的失窃情况也日益严重,尤其是电瓶成了重点失窃对象。针对电瓶失窃状况,现有的电瓶车的防盗措施为车身安装各种防盗锁或配置声光报警器。然该些防盗措施仅能发出报警信息,其在电瓶或车辆被盗前起作业,在电瓶或车辆被盗走后就不去任何作用,导致电瓶或车辆被盗后很难被找回。

因此,有必要研发一种新的防盗技术,快速找回被盗物,进而避免上述现有防盗措施的缺失,实已成为目前业界亟待解决的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缺失,本发明之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物品防盗系统及方法,其可对被盗物进行智能定位以重新找回被盗物。

本发明之另一目的还提出一种物品防盗系统及方法,其可透过远程控制了解被盗物的运动轨迹、并进行智能报警。

为达上述及其他目的,本发明提出一种物品防盗系统,包括: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物品是否脱离其本体;摄像模块,用于在该检测模块检测到该物品脱离其本体时执行影像摄取作业;服务器,接收该摄像模块所摄取的影像,发出定位控制信号以及报警控制信号;定位模块,配置在该物品上,在接收到该定位控制信号后执行定位作业,并将该物品的位置信息发送给该服务器,以便用户透过该服务器获取该物品的位置信息;对该物品进行追踪;以及报警模块,用于在接收该报警控制信号后,依据该影像进行报警。

较佳地,该物品防盗系统还包括用户管理模块,用于供用户登录该服务器获取其物品的位置信息。

较佳地,该物品防盗系统还包括物品管理模块,用于对若干物品进行管理,并将若干物品与其用户建立关联。

较佳地,该物品防盗系统还包括远程控制模块,供用户远程控制该服务器执行监控作业。

较佳地,该物品防盗系统还包括提示模块,用于在用户距离该物品预定范围时发出提示音。较佳地,该提示模块可以为蜂鸣器,其装配于该物品。

较佳地,该物品为电动车上的电瓶。

利用本发明之物品防盗系统执行本发明之物品防盗方法包括:步骤S1,检测模块检测物体是否离开其本体,若是则进入下一步骤;步骤S2,摄像模块执行影像摄取作业,并将所摄取的影像上传至服务器;步骤S3,该服务器接收该影像,产生定位控制信号发送给定位模块并进至步骤S4,以及产生报警控制信号给报警模块并进至步骤S5;步骤S4,用户登录该服务器获取该物品的位置信息;以及步骤S5,报警模块依据该影像进行报警。

较佳地,本发明之物品防盗方法还包括用户依据其所获得的物品的位置信息对该物品进行追踪,并在该用户距离该物品预定范围时,透过提示模块发出提示音之步骤。

综上所述,本发明主要是在物品脱离本体后启动定位模块及报警模块,定位模块将其关于物品的位置信息上传至服务器,用户可登陆服务器查询被盗物品的位置信息,并对其进行实时追踪,以便用户尽快找回其被盗物品。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用户对被盗物品进行全程定位追踪,以快速确定被盗物品的位置,进而可加快物品找回速度。此外,本发明提供用户对系统进行远程控制,足不出户即可实时了解其物品的位置信息。再者,透过本发明可自动获取包括物品及偷盗者的影像,服务器接收到影像后触发报警功能,辅助执法部门处理该物品被偷盗事件。

附图说明

下面将以明确易懂的方式,结合附图说明优选实施方式,对一种物品防盗系统及方法的上述特性、技术特征、优点及其实现方式予以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之物品防盗系统第一实施例的基本架构图;

图2是本发明之物品防盗系统第二实施例的基本架构图;

图3是本发明之物品防盗系统第三实施例的基本架构图;以及

图4是本发明之物品防盗方法流程图。

附图标号说明:

100.检测模块,200.摄像模块,300.服务器,400.定位模块,500.报警模块,600.提示模块,700.用户管理模块,800.物品管理模块,900.远程控制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照附图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并获得其他的实施方式。

为使图面简洁,各图中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它们并不代表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另外,以使图面简洁便于理解,在有些图中具有相同结构或功能的部件,仅示意性地绘示了其中的一个,或仅标出了其中的一个。在本文中,“一个”不仅表示“仅此一个”,也可以表示“多于一个”的情形。

本发明之物品防盗技术,主要是可在物品脱离其本体时启动对被盗物品的定位追踪功能,并进行自动获取影像作为报警的依据,本发明可应用于任何需要防盗的装置或设备上,为简单明了说明本发明,以下图示说明中以目前广泛使用的电动车电瓶为例进行详细说明,但并非以此限制本发明。

图1所示,为本发明之物品防盗系统第一实施例之基本架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系统包括检测模块100、摄像模块200、服务器300、定位模块400、报警模块500、提示模块600。以下即对本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检测模块100,用于检测电动车上的电瓶是否脱离其本体(即电动车),并将其检测结果输出。

摄像模块200,用于在该检测模块100检测到该电瓶脱离其本体时启动摄像作业,并将其所摄取的影像上传给服务器300。本实施例中,摄像模块200为装配于电动车的摄像机,其可将偷盗者图像拍摄下来,后续可依据所摄图像进行智能报警。

服务器300接收摄像模块200所摄影像,下达定位控制信号给定位模块400以及下达报警控制信号为报警模块500。

定位模块400,例如为GPS模块,其装备在电瓶上,在接收到服务器300的定位控制信号时即启动定位作业对该电瓶进行运动路径追踪,并将其运动路径的位置信息上报给服务器300,以便该电动车用户查询该电瓶的位置信息,对该电瓶进行追踪,以快速找回该电瓶。

报警模块500,与服务器通信300,当接收到服务器300发出的报警控制信号时即进行报警,例如将上述摄像模块200摄取的包含偷盗者的影像发送给执法部门,以辅助执行部门跟踪处理该电瓶被盗事件。

本实施例还进一步包括提示模块600,装配在该电瓶上,例如蜂鸣器,当用户在追踪过程中靠近该电瓶预定范围时,提示模块600向用户发出提示音,例如发出蜂鸣声,以提示用户被盗电瓶在其附件,以便用户快速、便捷找到该电瓶。本实施例中,在用户靠近被盗电瓶时,由服务器300对提示模块600下达指令使其发出提示音。

本实施例中,检测模块100一旦检测到电瓶脱离本体即启动摄像模块200作业。于其他实施例中,亦可采用检测模块100上传电瓶脱离本体之检测结果给服务器300,由服务器300控制摄像模块200作业。

图2所示者,为本发明物品防盗系统第二实施例之基本架构示意图。本实施例与上述第一实施例之区别在于:本实施例增加了用户管理模块700、物品管理模块800。透过该用户管理模块700、物品管理模块800,可实现对若干电瓶进行管理,且若干用户均可透过网络登录服务器300进行电瓶位置查询。以下即对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之区别特征进行详细介绍。

用户管理模块700,供用户透过网络登录服务器300进行信息查询,而电瓶管理模块800,用于建立电瓶与用户之间的关联。本实施例中,该用户管理模块700、物品管理模块800可搭建在服务器300上,用户可登陆服务器将其电动车的电瓶信息在物品管理模块800输入,物品管理模块800根据用户输入信息建立电瓶与其用户之间的关联,后续用户透过用户管理模块700登录服务器进行信息查询时,服务器300可透过上述建立的关联将与该用户关联的电瓶的位置信息发送给该用户进行电瓶追踪。于本发明之其他实施例中,上述该用户管理模块700、物品管理模块800亦可构建在用户端,在用户端构建管理系统,并使该管理系统透过网络与服务器建立通信,进行用户信息及电瓶信息交互。

图3所示者为本发明之物品防盗系统第三实施例之基本架构示意图。其与上述第二实施例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增加了远程控制模块900。用户透过该远程控制模块900可对服务器300下达监控指令,以令服务器300协调本发明之监控模块、摄像模块、定位模块执行检测、摄像、定位等功能。透过该实施例,用户足不出户即可清晰了解被盗电瓶的运动路径,供用户快速定位被盗电瓶并将其找回。

透过本发明之系统执行本发明之物品防盗方法之详细流程如图4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检测模块检测电瓶是否脱离其本体电动车,若是则进行下一步,否则继续检测。

步骤S2:摄像模块执行摄像作业,并将所摄取的影像上传至服务器。

步骤S3:服务器接收该影像,下达定位控制信号给定位模块并转至步骤S4,以及下达报警控制信号为报警模块并转至步骤S6。

步骤S4:定位模块执行定位作业以获取该电瓶的位置信息,并将所获取的位置信息上传给服务器,供用户进行查询。

步骤S5:报警模块执行报警作业。

进一步的,在上述方法中还包括步骤:用户登录该服务器获取该物品的位置信息。

于本发明方法之其他实施例中,上述方法还包括:用户依据其所获得的物品的位置信息对该物品进行追踪,当用户在追踪过程中靠近该电瓶预定范围时,提示模块向用户发出提示音之步骤。

应当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均可根据需要自由组合。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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