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脚控式电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5849阅读:662来源:国知局
一种脚控式电动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车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脚控式电动车。



背景技术:

脚控式电动车主要是为了解决双臂和双手不灵活或者手臂有缺陷的人出行问题。但是目前脚控式电动车都是没有防护措施的,当遇到突发状况的时候或者紧急刹车时,人体由于惯性会身体前倾,情况严重时,甚至可能会从车体飞出,造成安全事故。

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在紧急情况下保护人身安全的脚控式电动车。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脚控式电动车,包括脚控式车把、脚踏板、加速装置、刹车装置、喇叭、座椅防护装置、蓄电池。所述脚控式车把通过轴连接,所述脚踏板上设置加速装置和刹车装置,所述脚踏板包括左踏板和右踏板,左踏板上前端设置刹车装置,末端设置喇叭,右踏板上设置加速装置。所述座椅防护装置,包括转臂、连接杆、电动推杆、开关,所述转臂设置在座椅上方,所述连接杆一端连接转臂,另一端连接电动推杆,所述电动推杆通过线路和蓄电池连接,设置在座椅下方,所述开关设置在座椅侧边。这样,在突发情况下,有座椅防护装置可以保护人身不会飞出。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脚控式车把和前轮通过齿轮装置连接。所述齿轮装置包括齿轮传动杆,脚控式车把前沿有齿牙,轴承后沿有齿牙。所述转向杆为手控车把,辅助脚控方向。所述脚踏板上设置加速装置和刹车装置,所述脚踏板包括左踏板和右踏板,左踏板上前端设置刹车装置,末端设置喇叭,右踏板上设置加速装置。所述齿牙均有一定倾斜角度。这样,由于是齿轮带动,传动比稳定,工作可靠性高,切易更换,清理污垢,齿牙有倾斜角都不会误伤他人。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座椅防护装置皮带传动式,包括转臂、皮带轮、皮带、电动机。所述转臂连接在皮带轮,所述另一个转臂末端有齿牙和另一个皮带轮通过齿牙咬合,所述另一个皮带轮中心处连接齿轮,所述电动机连接皮带轮。当电动机工作时,通过皮带轮带动皮带,传动到转臂的皮带轮,实现转臂的转动。由于是皮带传动,噪音小,工作中能暖和冲击和振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脚控式车把安装有减震装置。进一步地,起到缓冲作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脚踏板为拖鞋式踏板。这样,起到了防止脚底打滑,造成方向盘失控的情况。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转向杆可以协助脚控制方向。进一步方便了转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设置座椅防护装置,在紧急刹车的情况下,有效地防止阻止了人体前倾,保护了人身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脚控式电动车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座椅防护装置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1脚控式车把结构示意图

图4为实施例2脚控式电动车示意图

图5为实施例2脚控式车把结构示意图

图6为实施例2齿轮装置示意图

图7为实施例3座椅防护装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不仅限于这些实例,在为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所为任何改进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实施例1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脚控式电动车,如图1-3所示,包括脚控式车把1、脚踏板2、加速装置3、刹车装置4、喇叭5、座椅防护装置6、蓄电池7、转向杆8,所述脚控式车通过轴与前轮连接,所述脚踏板包括左踏板和右踏板,左踏板上前端设置刹车装置4,末端设置喇叭5,右踏板上设置加速装置3,所述座椅防护装置6,包括转臂11、连接杆12、电动推杆13、开关14,所述转臂11设置在座椅上方,所述连接杆12一端连接转臂11,另一端连接电动推杆13,所述电动推杆13通过线路和蓄电池7连接,所述开关14设置在座椅侧边。开车时,先打开座椅防护装置开关14,此时电动推杆13带动连接杆12,再有连接杆12带动转臂旋11转至人体正前方,与人体前方保持一小段距离。使用时,踩动加速装置3,车子开始行驶,转弯时,通过脚左右摆动脚控车把1控制方向,停止时,踩动刹车装置4,车身停止前进。

实施例2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脚控式电动车,如图4-6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所述脚控式车把和前轮通过齿轮装置相连。所述齿轮装置包括齿轮传动杆16,脚控式车把前沿有齿牙17,轴承后沿有齿牙18。所述转向杆为手控车把15,辅助脚控方向。

实施例3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脚控式电动车,如图7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所述座椅防护装置,包括转臂19、皮带轮20、皮带21、电动机22。所述转臂19连接在皮带轮20,所述另一个转臂末端有齿牙和另一个皮带轮通过齿牙咬合,所述另一个皮带轮中心处连接齿轮23,所述电动机连接皮带轮。当电动机工作时,通过皮带轮带动皮带,传动到转臂的皮带轮,实现转臂的转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未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做出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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