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叠电动滑板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18104阅读:838来源:国知局
一种折叠电动滑板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滑板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折叠电动滑板车。



背景技术:

目前的电动滑板车不仅仅是娱乐工具,更是一种交通工具,但是目前的电动滑板车因为体积太大,所以无法方便的将电动滑板车携带至公交车或地铁上,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烦恼。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携带不便的技术问题。为此,本实用新型需要提供一种折叠电动滑板车。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折叠电动滑板车,包括车体、电子模块、轮子,所述电子模块安装在所述车体上,所述车体包括踏板、车杆、握把,所述轮子安装于所述踏板底部,所述车杆能够在所述踏板上进行转动,且所述车杆用于控制所述轮子的转动,所述握把安装于所述车杆顶端,所述电子模块用于驱动所述轮子,所述踏板包括第一踏板、以及与所述第一踏板进行折叠式连接的第二踏板,所述车杆与所述踏板为折叠式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踏板包括旋转固定轴,所述第一踏板与所述第二踏板通过所述旋转固定轴连接在一起,从而实现所述第一踏板与所述第二踏板的折叠。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踏板还包括定位销、踏板固定螺母,所述第一踏板与所述第二踏板分别设有过孔,所述旋转固定轴穿入所述第一踏板和所述第二踏板的过孔内,所述第二踏板能够绕所述旋转固定轴转动,所述定位销和所述踏板固定螺母分别固定在所述旋转固定轴两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踏板还包括使所述第一踏板与所述第二踏板锁定在一起的锁定机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车杆包括立杆,所述车体包括前叉、滑套、固定件,所述轮子包括前轮和后轮,所述第一踏板设 有踏板孔,所述立杆与所述固定件为转动连接,所述前叉设有前叉连杆,所述前叉连杆穿过所述踏板孔与所述固定件相连,所述立杆和所述固定件穿入所述滑套内,所述滑套能够进行纵向滑动,所述前轮安装在所述前叉上,所述后轮安装于所述第二踏板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车体包括轴承,所述轴承的外圈固定于所述踏板孔内,所述前叉连杆穿过所述轴承与所述固定件相连,所述固定件与所述轴承的内圈固定在一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前轮安装有前轮电机,所述电子模块与所述前轮电机相连,从而驱动所述前轮,所述车体包括前轮固定轴、前固定螺母、后轮固定轴、后固定螺母,所述前轮通过所述前轮固定轴安装在所述前叉上,所述前固定螺母锁紧在所述前轮固定轴上,所述后轮通过所述后轮固定轴安装在所述第二踏板上,所述后固定螺母锁紧在所述后轮固定轴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车杆包括与所述立杆进行伸缩配合的延长杆,所述握把安装在所述延长杆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延长杆与所述立杆套接在一起,从而使所述延长杆与所述立杆能够进行纵向的拉伸,所述车杆还包括用于锁紧所述立杆和所述延长杆的拉伸锁紧螺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延长杆设有限位槽,所述握把包括第一握把和第二握把,所述第一握把包括第一套环、以及与所述第一套环相连的第一握杆,所述第二握把包括第二套环、以及与所述第二套环相连的第二握杆,所述第一套环和所述第二套环套装于所述限位槽内,且所述第一套环和所述第二套环能够在所述限位槽内进行转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子模块包括主控板、以及与所述主控板相连的电池;所述电子模块还包括盒体,所述电池位于所述盒体内,所述主控板位于所述盒体内或所述立杆内,所述盒体安装于所述立杆外部;或者,所述主控板和所述电池安装于所述延长杆内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车体包括显示器、加速器、刹车器、灯体、第一护套、第二护套,所述显示器安装在所述延长杆 顶部,所述第一握杆安装有所述刹车器和所述第一护套,所述第二握杆安装有所述加速器和所述第二护套,所述灯体安装在所述立杆上,所述主控板分别与所述显示器、所述加速器、所述刹车器、所述灯体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折叠电动滑板车,使用时,能够展开使用,而且能够进行折叠携带,使用和携带都非常方便,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为展开状态。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为折叠状态。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折叠电动滑板车,包括车体、电子模块10、轮子,所述电子模块10安装在所述车体上,所述车体包括踏板、车杆、握把,所述轮子安装于所述踏板底部,所述车杆能够在所述踏板上进行转动,且所述车杆用于控制所述轮子的转动,所述握把安装于所述车杆顶端,所述电子模块10用于驱动所述轮子,所述踏板包括第一踏板20、以及与所述第一踏板20进行折叠式连接的第二踏板30,所述车杆与所述踏板为折叠式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指的折叠式连接是指二者能够折叠在一起,也能够展开的连接。

所述踏板包括旋转固定轴301,所述第一踏板20与所述第二踏板30通过所述旋转固定轴301连接在一起,从而实现所述第一踏板20与所述第二踏板30的折叠。

所述踏板还包括定位销302、踏板固定螺母303,所述第一踏板20与所述第二踏板30分别设有过孔,所述旋转固定轴301穿入所述第一踏板20和所述第二踏板30的过孔内,所述第二踏板20能够绕所述旋转固定轴301转动,所述定位销302和所述踏板固定螺母303分别固定在所述旋转固定轴301两端。

所述踏板还包括使所述第一踏板20与所述第二踏板30锁定在一起的锁定机构,当第一踏板20与第二踏板30展开时,通过锁定机构将二者锁紧,从而便于用户使用;当第一踏板20与第二踏板30折叠在一起时,通过锁定机构将二者锁紧,从而便于用户携带。

所述车杆包括立杆40,所述车体包括前叉501、滑套502、固定件503,所述轮子包括前轮504和后轮505,所述第一踏板20设有踏板孔201,所述立杆40与所述固定件503为转动连接,所述前叉501设有前叉连杆506,所述前叉连杆506穿过所述踏板孔201与所述固定件503相连,所述立杆40和所述固定件503穿入所述滑套502内,所述滑套502能够进行纵向滑动,所述前轮504安装在所述前叉501上,所述后轮505安装于所述第二踏板30上。

当需要折叠时,向上拉起滑套502,露出固定件503,从而使立杆40能够在固定件503上进行转动,从而完成立杆40的折叠;当使用时,使立杆40拉直,然后使立杆40和固定件503位于滑套502内,使立杆40不会发生转动,这样便于用户使用。

所述车体包括轴承507,所述轴承507的外圈固定于所述踏板孔201内,所述前叉连杆506穿过所述轴承507与所述固定件503相连,所述固定件503与所述轴承507的内圈固定在一起。

轴承507的外圈与踏板孔201可以是过盈配合,从而完成二者的固定。固定件503与轴承507的内圈可以是过盈配合,从而完成二者的固定。因为使用了轴承507,从而使固定件503和前叉501的转动更顺畅。

所述前轮504安装有前轮电机,所述电子模块10与所述前轮电机相连,从而驱动所述前轮504,所述车体包括前轮固定轴508、前固定螺母509、后轮固定轴510、后固定螺母511,所述前轮504通过所述前轮固定轴508安装在所述前叉501上,所述前固定螺母509锁紧在所述前轮固定轴508上,所述后轮505通过所述后轮固定轴510安装在所述第二踏板30上,所述后固定螺母511锁紧在所述后轮固定轴510上。

所述车杆包括与所述立杆40进行伸缩配合的延长杆60,所述握把安装在所述延长杆60上。

立杆40与延长杆60的伸缩配合是指延长杆60能够在立杆40上进行调整变化,从而使车杆的长度进行变化,例如,延长杆60可以是两个能够合并及分开的板体,两个板体活动的安装在立杆40上,当两个板体合并时,车杆长度加长,当两个板体分开贴紧于立杆40两侧时,使车杆整体长度减少;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延长杆60与所述立杆40套接在一起,从而使所述延长杆60与所述立杆40能够进行纵向的拉伸,所述车杆还包括用于锁紧所述立杆40和所述延长杆60的拉伸锁紧螺母70。

所述延长杆60设有限位槽61,所述握把包括第一握把和第二握把,所述第一握把包括第一套环81、以及与所述第一套环81相连的第一握杆82,所述第二握把包括第二套环83、以及与所述第二套环83相连的第二握杆84,所述第一套环81和所述第二套环83套装于所述限位槽61内,且所述第一套环81和所述第二套环83能够在所述限位槽61内进行转动。因为第一套环81和第二套环83能够进行转动,所以能够将第一握把和第二握把收在一起。

所述电子模块10包括主控板、以及与所述主控板相连的电池;所述电子模块10还包括盒体,所述电池位于所述盒体内,所述主控板位于所述盒体内或所述立杆40内,所述盒体安装于所述立杆40外部;当主控板放置在立杆40内时,主控板在延长杆60下方,立杆40长度等于或大于延长杆长度加主控板空间长度;或者,所述主控板和所述电池安装于所述延长杆60内部。

所述车体包括显示器85、加速器86、刹车器87、灯体、第一护套88、第二护套89,所述显示器85安装在所述延长杆60顶部,所述第一握杆82安装有所述刹车器87和所述第一护套88,所述第二握杆84安装有所述加速器86和所述第二护套89,所述灯体安装在所述立杆40上,所述主控板分别与所述显示器85、所述加速器86、所述刹车器87、所述灯体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折叠电动滑板车,使用时,能够展开使用,而且能够进行折叠携带,使用和携带都非常方便,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性。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 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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