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坐垫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57961阅读:2622来源:国知局
电动车坐垫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生产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车坐垫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电动车作为一种节能、高效的交通工具,已经在我国得到了非常广泛的使用,电动车的使用者遍及男女老少各个人群,而不同的人的高矮胖瘦各有不同,因此在骑行时的坐姿也各有不同,然而现有技术中的电动车往往都是同一款车只采用一种规格,并且其把手和坐垫都不能根据骑行者的身体条件进行调整,这就导致很多人在骑车时无法找到一个较为舒适的姿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调节电动车坐垫俯仰角度的电动车坐垫调节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动车坐垫调节装置,所述坐垫的尾端与车架交接,使坐垫前端能够上下摆动,所述坐垫前端与车架之间设有锁止机构,所述锁止机构能够将坐垫固定在一段角度范围内的任意位置。

所述锁止机构包括与车架相对固接的齿板,以及与坐垫转动连接的锁止牙,所述锁止牙与齿板位于同一竖直平面内,且锁止牙的转轴垂直于齿板的板面,所述齿板边缘设有倒刺状锯齿;当锁止牙与锯齿啮合时,两者能够阻止坐垫向下摆动,当锁止牙与锯齿分离时,坐垫前端能够自由摆动;锁止机构还包括用于驱动锁止牙摆动的解锁装置。

所述解锁装置包括与锁止牙的转轴相对固接的手柄,所述手柄沿锁止牙转轴的径向凸伸设置,且手柄凸伸至坐垫的下边缘,向上提拉手柄时,锁止牙与齿板分离,松开手柄时,锁止牙能够在手柄的重力作用下与齿板啮合。

所述锁止牙的转轴上还设有扭簧,所述扭簧的两端分别压在手柄和坐垫底部的骨架上,扭簧对手柄施加的弹力能够驱使手柄向下摆动,进而使锁止牙压紧在齿板的锯齿内。

所述锁止牙和齿板为两组并沿坐垫宽度方向间隔设置,两锁止牙的转轴连为一体,所述手柄是与转轴中段焊接的U型杆结构,手柄延伸至坐垫前端边缘的下方。

所述锁止牙铰接在坐垫底部横梁上设置的铰支座上,所述铰支座包括两块相互平行间隔设置的侧板,所述锁止牙位于两侧板之间,且所述齿板也从两侧板之间穿过。

所述齿板为圆弧状,且其弧心位于坐垫的铰接轴轴线上,所述锯齿设置在齿板的外弧侧边缘上。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将坐垫后端与车架交接,使坐垫前端能够上下摆动,并能够通过锁止机构将坐垫前端锁死在任意角度上,从而调整坐垫的俯仰角度,以适应不同使用人群的坐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坐垫的外观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坐垫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锁止机构锁死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锁止架构锁死时的剖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锁止机构解锁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锁止机构解锁时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6所示,一种电动车坐垫10姿态调整装置,所述坐垫10 的尾端与车架交接,使坐垫10前端能够上下摆动,所述坐垫10前端与车架之间设有锁止机构,所述锁止机构能够将坐垫10固定在一段角度范围内的任意位置。本实用新型将坐垫10后端与车架交接,使坐垫 10前端能够上下摆动,并通过锁止机构将坐垫10前端锁死在任意角度上,从而调整坐垫10的俯仰角度,以适应不同使用人群的坐姿。

优选的,所述锁止机构包括与车架相对固接的齿板12,以及与坐垫10转动连接的锁止牙13,所述锁止牙13与齿板12位于同一竖直平面内,且锁止牙13的转轴14垂直于齿板12的板面,所述齿板12 边缘设有倒刺状锯齿;当锁止牙13与锯齿啮合时,两者能够阻止坐垫 10向下摆动,当锁止牙13与锯齿分离时,坐垫10前端能够自由摆动;锁止机构还包括用于驱动锁止牙13摆动的解锁装置。所述解锁装置包括与锁止牙13的转轴14相对固接的手柄15,所述手柄15沿锁止牙 13转轴14的径向凸伸设置,且手柄15凸伸至坐垫10的下边缘,向上提拉手柄15时,锁止牙13与齿板12分离,松开手柄15时,锁止牙13能够在手柄15的重力作用下与齿板12啮合。所述锁止牙13的转轴14上还设有扭簧16,所述扭簧16的两端分别压在手柄15和坐垫10底部的骨架11上,扭簧16对手柄15施加的弹力能够驱使手柄 15向下摆动,进而使锁止牙13压紧在齿板12的锯齿内。所述锁止牙 13和齿板12为两组并沿坐垫10宽度方向间隔设置,两锁止牙13的转轴14连为一体,所述手柄15是与转轴14中段焊接的U型杆结构,手柄15延伸至坐垫10前端边缘的下方。所述锁止牙13铰接在坐垫 10底部骨架11上设置的铰支座17上,所述铰支座17包括两块相互平行间隔设置的侧板,所述锁止牙13位于两侧板之间,且所述齿板 12也从两侧板之间穿过。所述齿板12为圆弧状,且其弧心位于坐垫 10的铰接轴轴线上,所述锯齿设置在齿板12的外弧侧边缘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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