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下压式的刹车结构的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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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下压式的刹车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婴儿车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下压式的刹车结构。



背景技术:

婴儿手推车后轮的刹车结构种类繁多,其中有一种刹车结构是单独在两个后轮处分别设置踩踏板,并使各踩踏板上的嵌齿能够嵌入后轮上所设齿部的空缺中,达到防止后轮转动的目的,使其达到刹车的效果,但这种刹车结构是两个后轮分别控制,在紧急状况时,无法将两后轮同时刹住,易造成手推车晃移和旋转,容易倾倒,使车内婴儿面临摔出的危险;因此,基于安全性的考虑,两后轮同步刹车显得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下压式的刹车结构,可以同时下压两个第二连接杆的上端,进而同时将两个第一连接杆上的限位杆推入卡掣槽部,使两个车轮同步进行刹车。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下压式的刹车结构,包括婴儿车两侧的第一脚架、第二脚架和分别枢接于两脚架上的第一车轮和第二车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刹车结构还包括两个第一连接杆和两个第二连接杆,两个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上端可转动连接并形成倒V型夹角状态或下压形成V型夹角状态,两个第二连接杆的下端分别与第一铰连接杆的上端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车轮和第二车轮内侧分别以车轮轴为中心设置有卡掣槽部,两个所述第一连接杆下端分别竖直可转动连接在第一车轮和第二车轮的车轮轴内侧一端,所述第一连接杆上端可在靠近与远离卡掣槽部的方向上沿第一连接杆下端转动;所述第一连接杆上端与卡掣槽部相对应的侧面设有可伸入或缩出卡掣槽部的限位杆。

优选的,卡掣槽部沿车轮轴分布有至少一个卡掣槽。如果设置一个卡掣槽,则在刹车时车轮需要转动一圈,才能与限位杆位置相对应,因此多个卡掣槽更便于刹车。

优选的,卡掣槽槽口位于前进方向的一端设有便于限位杆滑入卡掣槽的凹陷。卡掣槽随着车轮前进而转动,如果转动得过快,限位杆不利于落入卡掣槽中,因此设置凹陷对限位杆进行引导便于限位杆滑入卡掣槽中。

优选的,第一连接杆的上端远离卡掣槽部的一侧设有拉伸弹簧,该拉伸弹簧上端与第一连接杆上端连接,该拉伸弹簧的另一端连接在车轮轴上。当第二连接杆处于倒V型夹角状态时,用脚踩将第二连接杆往下压,限位杆伸入卡掣槽中进行刹车,夹角不超过180°时,松开脚,拉伸弹簧可以给机构提供一个回弹的拉力,使第二连接杆和第一连接杆可以自动回复到原位,便于人们使用。当人们需要离开婴儿车,此时可以将第二连接杆继续向下压到V型夹角状态,此时拉伸弹簧回拉,始终保持第二连接杆的V型夹角状态,如此便提供一个自锁力,刹车状态自动锁定,需要人从下往上将第二连接杆回复到倒V型夹角状态才能解除刹车。

优选的,第二连接杆上端的下侧设有第一抵顶部,第一抵顶部在倒V型夹角状态下相抵顶,所述倒V型夹角状态的角度范围大于160°小于180°,170°到180°之间为刹车状态。倒V型夹角状态下,倒V型夹角指的是两第二连接杆下方的夹角;此时,拉伸弹簧始终提供一个弹力让两个第二连接杆的连接处继续向上运动,第一抵顶部可以互相抵顶,固定倒V型夹角状态的最小夹角为160°,第二连接杆从160°状态下压,下方夹角变大,限位杆不断靠近卡掣槽,当夹角处于170°时限位杆处于进入卡掣槽槽口的位置,进行刹车。当运动到180°位置时限位杆运动到卡掣槽的底端。

优选的,第二连接杆上端的上侧设有第二抵顶部,第二抵顶部在V型夹角状态下相抵顶,所述V型夹角状态的角度范围为170°到180°,V型夹角状态均为刹车状态。当第二连接杆从倒V型夹角状态运动到夹角为180°状态后,继续下压变为V型夹角状态,此时的V型夹角指的是两第二连接杆上方的夹角,随着持续的下压,夹角不断的缩小,第二抵顶部相抵顶可以控制V型连接杆的最小角度在170°以上,这样限位杆不会从卡掣槽中退出,使得V型夹角状态下可以始终保持为刹车状态。

优选的,两个第二连接杆的上端连接处还设有一踏板,两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上端分别铰接在踏板的两端,所述第一抵顶部与踏板在倒V型夹角状态相抵顶,所述第二抵顶部与踏板在V型夹角状态相抵顶。踏板的设置方便人们脚踩下压第二连接杆,使用更加的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下压式的刹车结构,在两个第二连接杆形成倒V型夹角状态下,下压第二连接杆并形成V型夹角状态的这个过程中,可以同时使第二连接杆推动第一连接杆的上端向靠近卡掣槽部的方向运动,进而将位于第一连接杆上的限位杆推入卡掣槽部中,限制卡掣槽部转动,进而使两个车轮同步进行刹车动作;将第二连接杆抬起,从V型夹角状态转换到倒V型夹角状态,可同时将限位杆从卡掣槽部中拉出,使两个被刹住的车轮同步解除刹车动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生产方便,使用方便,应用于婴儿车领域,大大增加了婴儿车刹车时的平衡稳定性能,增加了安全系数,保障了婴儿的安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一种下压式的刹车结构倒V型夹角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一种下压式的刹车结构V型夹角状态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实施例1:

一种下压式的刹车结构,包括婴儿车两侧的第一脚架、第二脚架和分别枢接于两脚架上的第一车轮81和第二车轮82,其特征在于:所述刹车结构还包括两个第一连接杆1和两个第二连接杆2,两个所述第二连接杆2的上端铰接并形成倒V型夹角状态或下压形成V型夹角状态,两个第二连接杆2的下端分别与第一连接杆1的上端铰接;所述第一车轮和第二车轮内侧分别以车轮轴3为中心设置有卡掣槽部4,两个所述第一连接杆1下端分别竖直铰接在第一车轮和第二车轮的车轮轴3内侧一端,所述第一连接杆1上端可在靠近与远离卡掣槽部4的方向上沿第一连接杆1下端转动;所述第一连接杆1上端与卡掣槽部4相对应的侧面设有可伸入或缩出卡掣槽部4的限位杆5。

本实施例的一种下压式的刹车结构,在两个第二连接杆2形成倒V型夹角状态下,下压第二连接杆2并形成V型夹角状态的这个过程中,可以同时使两个第二连接杆2推动两个第一连接杆1的上端分别向靠近两个卡掣槽部4的方向运动,进而将位于第一连接杆1上的限位杆5推入卡掣槽部4中,限制卡掣槽部4转动,进而使两个车轮同步进行刹车动作;将第二连接杆2抬起,从V型夹角状态转换到倒V型夹角状态,可同时将限位杆5从卡掣槽部4中拉出,使两个被刹住的车轮同步解除刹车动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生产方便,使用方便,应用于婴儿车领域,大大增加了婴儿车刹车时的平衡稳定性能,增加了安全系数,保障了婴儿的安全。

本实施例1的卡掣槽部4沿车轮轴3分布有四个卡掣槽41。设置一个卡掣槽41,则在刹车时车轮需要转动一圈,才能与限位杆5位置相对应,因此实施例1中设置多个卡掣槽41更便于刹车。

本实施例1中,卡掣槽41槽口位于前进方向的一端设有便于限位杆滑入卡掣槽的凹陷42。卡掣槽41随着车轮前进而转动,转动得过快时,限位杆5不利于落入卡掣槽41中,容易发生危险,因此设置凹陷42对限位杆5进行引导,使卡槽槽41槽口位于前进方向先与限位杆5接触的一端低于另一端,便于限位杆5滑入卡掣槽41中,更有利的保障了安全。

本实施例1中,第一连接杆1的上端远离卡掣槽部4的一侧设有拉伸弹簧6,该拉伸弹簧6上端与第一连接杆1上端连接,该拉伸弹簧6的另一端连接在车轮轴3上。当第二连接杆2处于倒V型夹角状态时,用脚踩将第二连接杆2往下压,限位杆5伸入卡掣槽41中进行刹车,夹角不超过180°时,松开脚,拉伸弹簧6可以给机构提供一个回弹的拉力,使第二连接杆2和第一连接杆1可以自动回复到原位,保持倒V型夹角状态,便于人们使用。当人们需要离开婴儿车时,可以将第二连接杆2继续向下压至V型夹角状态,此时拉伸弹簧6回拉,始终保持第二连接杆2的V型夹角状态,刹车状态自动锁定,当人们回到婴儿车旁,即可从下往上将第二连接杆2回复到倒V型夹角状态解除刹车,继续前行。

本实施例1中,第二连接杆2上端的下侧设有第一抵顶部21,第一抵顶部21在倒V型夹角状态下相抵顶,所述倒V型夹角状态的夹角角度范围大于160°小于180°;其中,170°到180°之间为刹车状态,包括170°和180°。倒V型夹角状态中的倒V型夹角指的是两第二连接杆2下方的夹角;此时,拉伸弹簧6始终提供一个弹力让两个第二连接杆2的连接处继续向上运动,第一抵顶部21可以互相抵顶,固定倒V型夹角状态的最小夹角为160°,此时,第一连接杆1刚好与车轮轴3垂直,第二连接杆2从160°状态下压,下方夹角变大,第一连接杆1和限位杆5不断靠近卡掣槽部4,当夹角处于170°时限位杆5处于进入卡掣槽41槽口的位置,进行刹车。当运动到180°位置时限位杆5运动到卡掣槽41的底端,为最大行程。

本实施例1中,第二连接杆2上端的上侧设有第二抵顶部22,第二抵顶部22在V型夹角状态下相抵顶,所述V型夹角状态的角度范围为170°到180°,V型夹角状态均为刹车状态。当第二连接杆2从倒V型夹角状态运动到夹角为180°状态后,继续下压变为V型夹角状态,此时的V型夹角指的是两第二连接杆2上方的夹角,随着持续的下压,夹角不断的缩小,第二抵顶部相抵顶可以控制V型连接杆的最小角度在170°,这样限位杆不会从卡掣槽41中退出,使得V型夹角状态下可以始终保持为刹车状态。

实施例2:本实施例2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2中,两个第二连接杆2的上端连接处还设有一踏板7,两所述第二连接杆2的上端分别铰接在踏板7的两端,所述第一抵顶部21与踏板7在倒V型夹角状态相抵顶,所述第二抵顶部22与踏板7在V型夹角状态相抵顶。踏板7的设置方便人们脚踩下压第二连接杆2,使用更加的方便。

实施例3:本实施例3与实施例2和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

本实施例3,第二连接杆2所形成的倒V型夹角的角度范围为165°到180°(不包括180°),下压到175°,限位杆5进入卡掣槽41,进入刹车状;V型夹角状态下的夹角角度范围为175°到180°。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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