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固定式系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3321阅读:2424来源:国知局
一种固定式系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系留接头设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固定式系留装置。



背景技术:

在飞机货舱内进行散装货物运输过程中,需对货物进行系留及限位。因此,需在运输工具货舱地板上设置系留接头,使系留接头与系留链、系留带及系留网等的系留设备配合使用。

现有技术中,对大载荷货物进行系留或者限位时,多采用钩环结构,货物挂载位置需要调整时,现有技术中提供的接头不能调整其位置,挂载连接费时费力,操作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固定式系留装置,采用系留桩的接头与系留桩配合设置环形槽,使接头能够围绕系留桩快速的固定在系留桩上。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述系留装置设置有系留桩;所述系留桩整体呈圆柱形,其上端设置有内六角形凹槽,中间设置有环形凹槽,所述环形凹槽下方设置有限位凸台,所述限位凸台至所述系留桩的末端为安装部,所述安装部的外表面设置有全螺纹;

所述系留桩通过所述环形凹槽与系留限动设备连接,通过工具插入所述内六角形凹槽,将所述系留桩固定在货仓地板上。

优选地,所述系留装置还设置有底座,所述系留桩通过所述底座安装在所述货仓地板上,且底座上平面与所述货仓地板平齐。

优选地,所述底座为盒形结构,与所述系留桩安装的一面设置有内嵌型凸台,所述内嵌型凸台设置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与所述安装部的全螺纹配合。

优选地,所述底座设置有安装孔,所述底座通过紧固件穿过所述安装孔与货仓结构连接。

优选地,所述底座设置有减轻孔。

优选地,所述限位凸台与所述系留桩的上端外径相同。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一种固定式系留装置,其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满足大载荷系留货物的系留和限位需求,提供一种新型货物的系留方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固定式系留装置的一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实施例的系留桩示意图;

图3为图2所示实施例的环形凹槽示意图;

其中,1-系留桩,2-底座,11-六角形凹槽,12-环形凹槽,13-限位凸台,14-安装部,21-安装孔,22-减轻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更加详细的描述。在附图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请参阅图1至图3;

一种固定式系留装置,系留装置设置有系留桩1;

系留桩1整体呈圆柱形,其上端设置有内六角形凹槽11,中间设置有环形凹槽12,环形凹槽12下方设置有限位凸台13,限位凸台13的外径与系留桩1上端外径相同,限位凸台13至系留桩1的末端为安装部14,安装部14的外表面设置有全螺纹;

系留桩1通过环形凹槽12与系留限动设备的接头连接,通过供定力\安装工具插入内六角形凹槽11,拧动系留桩1,将系留桩1的限位凸台13与货仓地板贴合,带有全螺纹的安装部14固定在货仓地板内。

本实施例中,系留装置还设置有底座2,底座2为盒形结构,与系留桩1安装的一面设置有内嵌型凸台,内嵌型凸台位于底座2的内部偏上位置,内嵌型凸台设置有螺纹孔,螺纹孔与安装部14的全螺纹配合,系留桩1通过安装部14安装在底座2上,底座2设置有安装孔21,底座2通过紧固件穿过安装孔21与货仓结构连接。

系留桩1通过底座2安装在货仓地板上,且底座2上平面与货仓地板平齐,实现了系留桩1的快速安装。

本实施例中,底座2设置有减轻孔22,减轻整体的重量。

本实用新型一种固定式系留装置通常设置于飞机货舱主承载区,用于货物的系留,其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满足大载荷系留货物的系留和限位需求,提供一种新型货物的系留方式。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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