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农药喷洒无人机的机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3316阅读:26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用于农药喷洒无人机的机臂。



背景技术:

当今世界正在进行着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精准农业的技术革命,还将实施更先进的数字农业,农业病虫害的防治依然是农业生产的重点内容,是保证农业高产、高质,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国丘陵山区占土地总面积的61%,但丘陵山区是我国柑橘的主产区,在丘陵山区采用普通的地面装备难度较大。据资料显示,我国历年柑橘病虫草害的防治面积约占35%。由于柑橘不同于其他农作物的特殊条件,使得地面装备行走困难。因此,我国要想在这些丘陵山区仅靠地面喷洒装备实现植保机械化很困难,必须结合现代化的无人进行空中作业技术,才能构成完整的机械化植保体系。

由于无人机需要进行农药喷洒作业,而输送药液的管路只能沿着无人机的机臂进行安装,同时无人机机臂上还需要安装电源线和控制线,因此无人机机臂内同时具有传输水和电的系统,现有的无人机机臂内只有一个腔室,水电系统紧挨着在机臂内进行工作,具有较大危险隐患,一旦管路出现漏液或者导线出现漏掉,都有可能造成内部短路,严重时则产生火花甚至起火,极易烧毁无人机,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急需一种能够减小安全隐患的无人机机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背景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农药喷洒无人机的机臂,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无人机机臂内供液系统和供电系统紧挨存在的安全隐患大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用于农药喷洒无人机的机臂,所述机臂具有顶板、侧板和底板,且所述机臂的横截面为矩形,其内部为空腔;所述机臂内在顶板和底板之间竖直设置有两个分隔板,所述两个分隔板将所述空腔等分为三个独立的腔室,其中一个腔室的分隔板上设置有多个L形线槽;所述机臂的一端中部还竖直设置有凸出的连接凸台,所述连接凸台上竖直贯穿的开设有两个连接孔,所述机臂的另一端在顶板和底板的中部对应各开设有一连接孔。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中,通过采用将无人机机臂分隔成三个独立的腔室,可以实现将供液系统和供电系统独立开,避免供液系统与供电系统交叉作业,降低了无人机机臂内供液系统和供电系统的安全隐患;并且在其中分隔板上通过设置L形线槽,可以将电源线和控制线分开安装,不仅便于无人机组装,也便于区分动力线和控制线,使得机臂内部整齐明了,在无人机出现故障后,便于快速检修。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优点、目标和特征将部分通过下面的说明体现,部分还将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研究和实践而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作用更加清楚及易于了解,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

如图1所示,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用于农药喷洒无人机的机臂,所述机臂10具有顶板11、侧板12和底板13,且所述机臂10的横截面为矩形,其内部为空腔;所述机臂10内在顶板11和底板13之间竖直设置有两个分隔板14,所述两个分隔板14将所述空腔等分为三个独立的腔室,其中一个腔室的分隔板14上设置有多个L形线槽15;所述机臂10的一端中部还竖直设置有凸出的连接凸台16,所述连接凸台16上竖直贯穿的开设有两个连接孔17,所述两个连接孔17设置在所述机臂10的轴线上,该连接孔用于无人机组装时机臂与无人机机架的固定连接,所述机臂10的另一端在顶板11和底板12的中部对应各开设有一连接孔17,该连接孔用于在无人机组装时固定安装农药喷头;通过将无人机机臂10分隔成三个独立的腔室,可以实现将供液系统和供电系统独立开,避免供液系统与供电系统交叉作业,降低了无人机机臂10内供液系统和供电系统的安全隐患;并且在其中分隔板上通过设置L形线槽15,可以将电源线和控制线分开安装,不仅便于无人机组装,也便于区分动力线和控制线,使得机臂内部整齐明了,在无人机出现故障后,便于快速检修。

优选的是,以上述方案为基础,所述多个L形线槽15设置在其中一个侧板12上,这样可以使得无人机的动力线和控制线均安装在其中一个侧板12上,同时,对于另外的两个腔室的使用上,可以将无人机喷药管路系统布置在另外一个侧板对应的腔室内,这样位于中间的腔室处于闲置状态,即使电路短路出现电火花,也不会击穿位于中间的腔室后击穿位于另一个腔室内的管路系统,可以进一步起到对管路系统的保护作用。

优选的是,所述机臂10的顶板11与侧板12通过铰链铰接。这样,顶板11可以方便快捷的打开,当无人机出现电路故障或者水路故障时,可以快速打开机臂的顶板11,进行快速检修,同时相比全封闭式的机臂,也可以方便更换机臂10内的管路和电路。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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