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飞机用零部件,尤其涉及一种飞机起落架。
背景技术:
飞机在降落的过程中,需要快速地将其速度降到安全范围,以防止飞机冲出跑道,此时飞行员需要使用收油门、打开减速板等手段来对飞机进行减速。
虽然采用了上述操作,但是飞机冲出跑道的事件总是时有发生,为此,如何使飞机在降落过程中能够快速地减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飞机起落架,其应用于小型飞机,能够在飞机降落时通过飞机降落时的冲击力,对飞机进行减速。
本发明解决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飞机起落架,其包括上固定部、滑动部、转轴和轮胎;
所述上固定部的上端通过铰接轴铰接于飞机的纵梁;
所述上固定部的下端沿所述上固定部的轴线方向开设有盲孔,所述滑动部的上端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盲孔内;
所述上固定部的侧壁上沿竖直方向开设有长条形槽,并且所述滑动部上设置有销钉,所述销钉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长条形槽内;
所述滑动部的顶端和上固定部的盲孔的顶壁之间设置有弹簧;
所述滑动部的下端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设置有轴承;所述通孔的轴线与所述铰接轴的轴线平行,所述轴承的轴线也与所述铰接轴的轴线平行;
所述转轴的中部可转动地支撑在所述轴承内,所述转轴的两端均固定有轮胎,并且所述轮胎的轴线与所述转轴的轴线重合;
所述转轴上设置有摩擦盘,所述摩擦盘的数量为2个,并分别位于所述滑动部的两侧;
所述上固定部上相对于所述摩擦盘的位置设置有罩壳,所述罩壳从上部包裹所述摩擦盘的上半部分,所述罩壳内固定有摩擦片,当滑动部沿盲孔的侧壁向上滑动时,摩擦盘和摩擦片接触。
可选的,所述盲孔的横截面为圆形或者方形。
可选的,所述滑动部上端的横截面形状与所述盲孔的横截面形状相同。
可选的,所述转轴与所述轴承的内环过盈配合。
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发明的飞机起落架在使用时,常规状态下,所述摩擦片与摩擦盘之间存在预定间隙,当飞机降落时,滑动部向上滑动并使得弹簧被压缩,此时摩擦盘和摩擦片接触,使得飞机减速,并且当飞机采用减速板减速时,机身也会产生向下的压力,此时摩擦盘和摩擦片也会接触,使得飞机减速;当飞机的速度降低至一定阈值之后,弹簧迫使滑动部复位,并使得摩擦盘和摩擦片分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飞机起落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摩擦盘和摩擦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示意为:1-上固定部;2-滑动部;3-转轴;4-轮胎;5-摩擦盘;6-弹簧;7-罩壳;8-摩擦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阐述。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飞机起落架,其包括上固定部、滑动部、转轴和轮胎。
所述上固定部的上端通过铰接轴铰接于飞机的纵梁,并且通过连杆机构驱动所述上固定部转动,从而使得飞机起落架位于降落状态或者收回至飞机的内部,所述连杆机构为本领域公知的结构,在此不再详述。
所述上固定部的下端沿所述上固定部的轴线方向开设有盲孔,其中,所述盲孔的横截面可以为圆形或者方形等形状;所述滑动部的上端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盲孔内,并且,所述滑动部上端的横截面形状与所述盲孔的横截面形状相同。
并且,所述上固定部的侧壁上沿竖直方向开设有长条形槽,并且所述滑动部上设置有销钉,所述销钉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长条形槽内,以当所述滑动部在所述上固定部的盲孔内滑动时,销钉沿长条形槽滑动。
所述滑动部的顶端和上固定部的盲孔的顶壁之间设置有弹簧,即所述弹簧的一端顶设于所述滑动部的顶端,另一端顶设于所述上固定部的盲孔的顶壁上。
所述滑动部的下端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设置有轴承;本实施例中,所述通孔的轴线与所述铰接轴的轴线平行,同时使得所述轴承的轴线也与所述铰接轴的轴线平行。
所述转轴的中部可转动地支撑在所述轴承内,即所述转轴与所述轴承的内环过盈配合,所述转轴的两端均固定有轮胎,即使得轮胎位于所述滑动部的两侧,并且所述轮胎的轴线与所述转轴的轴线重合。
所述转轴上设置有摩擦盘,本实施例中,所述摩擦盘的数量为2个,并分别位于所述滑动部的两侧,并且位于两个轮胎之间。
所述上固定部上相对于所述摩擦盘的位置设置有罩壳,本实施例中,所述罩壳从上部包裹所述摩擦盘的上半部分,所述罩壳内固定有摩擦片,当所述摩擦盘的周向外表面和摩擦片接触时,能够起到减速的作用。
本发明的飞机起落架在使用时,常规状态下,所述摩擦片与摩擦盘之间存在预定间隙,当飞机降落时,滑动部向上滑动并使得弹簧被压缩,此时摩擦盘和摩擦片接触,使得飞机减速,并且当飞机采用减速板减速时,机身也会产生向下的压力,此时摩擦盘和摩擦片也会接触,使得飞机减速;当飞机的速度降低至一定阈值之后,弹簧迫使滑动部复位,并使得摩擦盘和摩擦片分离。
以上实施例的先后顺序仅为便于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