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分流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3569阅读:416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分流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存储容器,具体的说是一种自动分流运输装置。



背景技术:

一般来说,有些货物在生产和制造时,都是以成对的方式进行的,在生产线上,当大批量的货物被成双的制造完毕后,会通过输送带向质检部门进行输送,以检验货物加工的质量,常态下,为了提高检验效率,需要将货物在输送的过程中直接将成对运送的货物直接分成两批进行分别运输,这样才能够将货物后续能够被分到多个质检人的手中进行同步检验,以便于提高质检效率,但传统的机械输送装置难以实现将货物分流输送的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中货物难以进行等分分流输送的缺陷,本发明提出了一种自动分流运输装置。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自动分流运输装置,包括主分载箱,所述主分载箱的后侧、左侧、右侧依次对应设有主输送带、左副输送带、右副输送带,所述主分载箱上中部设有分隔架,所述主分载箱上左侧、右侧均设有通槽,所述通槽上均滑动安装有推板,所述推板下端均有滑槽,所述滑槽均滑动安装有一号竖杆,所述一号竖杆下端均焊接有横杆,所述横杆下端均焊接有二号竖杆,所述二号竖杆均连接有齿轮。

两个齿轮中的任意一个齿轮连接有电机,两个齿轮中的另外一个齿轮连接有通过轴承座安装在主分载箱内的光轴。

所述二号竖杆均连接在对应的齿轮上端靠近圆周端处,二号竖杆与对应的一号竖杆之间的间距均小于二号竖杆与对应的齿轮之间的间距。

所述分隔架后端呈倒V形,所述推板均呈与分隔架对应适配的V形。

在本发明中,主输送带用于将货物以两两成对摆放的方式进行自后向前输送,当一对货物被输送至主分载箱上时,会被定分隔架进行隔离开,然后只需启动电机,并在轮齿啮合作用下,两个齿轮以及对应的两个二号竖杆以恒速方式进行旋转,并且转向相反,与此同时,在相对应的横杆传动作用下,两个一号竖杆能够以相对较小的半径进行转动,在滑槽与一号竖杆的配合下,能够驱使两个推板进行左右来回式的往复滑动,并且两个推板始终能够呈相向滑移或是相背滑移,在进行相背滑移时,两个推板能够将被分割的一对货物分别向左、向右进行逐个推移至左副输送带、右副输送带上,在进行相向滑移时,两个推板相当于进行复位滑动,进而能够达到持续的将大量货物进行分流输送的效果。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自动化程度高,在通过分隔架将成对输送的货物进行自动隔开的基础上,通过齿轮传动以及一号竖杆与推板的配合滑动,能够自动控制两块推板进行协调性的相背滑动或相向滑动,进而能够达到持续的将大量货物进行分流输送的效果,间接提高后续的质检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俯视图;

图2为本发明不包括主输送带、左副输送带以及右副输送带的立体图;

图3为推板底部与一号竖杆的连接方式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对本发明进一步阐述。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自动分流运输装置,包括主分载箱1,所述主分载箱1的后侧、左侧、右侧依次对应设有主输送带2、左副输送带3、右副输送带4,所述主分载箱1上中部设有分隔架5,所述主分载箱1上左侧、右侧均设有通槽1a,所述通槽1a上均滑动安装有推板6,所述推板6下端均有滑槽6a,所述滑槽6a均滑动安装有一号竖杆7,所述一号竖杆7下端均焊接有横杆8,所述横杆8下端均焊接有二号竖杆9,所述二号竖杆9均连接有齿轮10;

两个齿轮10中的任意一个齿轮10连接有电机11,两个齿轮10中的另外一个齿轮10连接有通过轴承座安装在主分载箱1内的光轴12。

所述二号竖杆9均连接在对应的齿轮10上端靠近圆周端处,二号竖杆9与对应的一号竖杆7之间的间距均小于二号竖杆9与对应的齿轮10之间的间距。

所述分隔架5后端呈倒V形,所述推板6均呈与分隔架5对应适配的V形。

在本发明中,主输送带2用于将货物以两两成对摆放的方式进行自后向前输送,当一对货物被输送至主分载箱1上时,会被定分隔架5进行隔离开,然后只需启动电机11,并在轮齿啮合作用下,两个齿轮10以及对应的两个二号竖杆9以恒速方式进行旋转,并且转向相反,与此同时,在相对应的横杆8传动作用下,两个一号竖杆7能够以相对较小的半径进行转动,在滑槽6a与一号竖杆7的配合下,能够驱使两个推板6进行左右来回式的往复滑动,并且两个推板6始终能够呈相向滑移或是相背滑移,在进行相背滑移时,两个推板6能够将被分割的一对货物分别向左、向右进行逐个推移至左副输送带3、右副输送带4上,在进行相向滑移时,两个推板6相当于进行复位滑动,进而能够达到持续的将大量货物进行分流输送的效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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