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2145阅读:292来源:国知局
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轿厢式电梯生产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



背景技术:

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施工,轿厢式电梯得到快速发展,轿厢一般设置在轿厢架上,轿厢架一般包括上梁结构,实际生产中,轿厢所应用的上梁结构由于强度要求较高,因此其结构形式复杂多样,安装与维修极其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以适用于轿厢式电梯的生产。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包括上梁主体,所述上梁主体为板状结构,该上梁主体包括一体成型的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垂直设置,所述第二板在朝向第一板的表面中部固接有绳头板,所述绳头板和第二板间正对的设有多个安装孔,该多个安装孔沿第二板长度方向排列,所述第一板长度方向的两端部分别设有一组连接孔,该两组连接孔对称设置,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间固接有多个连接板,所述第一板及第二板分别和连接板垂直。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板在背离第二板的一端设有第一折边,该第一折边平行第二板设置,所述第二板在背离第一板的一端设有第二折边,所述第二折边平行第一板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设有四个,该四个连接板沿上梁主体长度方向等距离分布。

进一步的,所述绳头板和上梁主体间、所述连接板和上梁主体间分别为焊接连接。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具有以下优势: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中,上梁主体采用板状结构,包括一体成型且垂直设置的第一板和第二板,在第一板和第二板间设置了起加强筋作用的连接板,该结构在保证上梁主体强度要求前提上,简化了结构,极大地支持了生产和安装。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左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绳头板; 2-上梁主体; 21-第一板; 211-连接孔;

22-第二板; 23-第二折边; 24-第一折边; 3-连接板。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3所示,一种轿厢式电梯上梁组合件,括上梁主体2,所述上梁主体2为板状结构,该上梁主体2包括一体成型的第一板21和第二板22,所述第一板21和第二板22垂直设置,所述第一板21在背离第二板22的一端设有第一折边24,该第一折边24平行第二板22设置,所述第二板22在背离第一板21的一端设有第二折边23,所述第二折边23平行第一板21设置,该结构形式提高了上梁主体2的强度,保证了上梁主体2的安全性能,所述第二板22在朝向第一板21的表面中部焊接有绳头板1,所述绳头板1和第二板22间正对的设有多个安装孔,该多个安装孔沿第二板22长度方向排列,所述第一板21长度方向的两端部分别设有一组连接孔211,该两组连接孔211对称设置,所述第一板21和第二板22间焊接有四个连接板3,所述第一板21及第二板22分别和连接板3垂直,该四个连接板3沿上梁主体2长度方向等距离分布,连接板3起到加强筋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安装强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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