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洗毛机加料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5355阅读:284来源:国知局
一种洗毛机加料斗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洗毛机加料斗,属于羽绒生产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对羽绒进行加工前,需要利用洗毛机对羽绒进行清洗,目前,洗毛机上料采用的是人工上料,由于进料口位置较高,造成投料所需时间长,效率低,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而且每次上料时难以掌握羽绒的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洗毛机加料斗,通过本实用新型可以快速上料、实时掌握羽绒上料的质量,而且可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如下途径实现的:

一种洗毛机加料斗,包括箱体,所述箱体顶端开口,并设有悬挂架,箱体底端设有底板,所述底板由两块对称设置的活动板拼接组成,两块所述活动板分别与水平面成100-200夹角,每块活动板与设在对应一侧箱体侧壁上的插槽滑动连接,所述箱体外侧设有中空管,所述中空管位于活动板的下方,所述中空管上设有滑槽,所述滑槽与设在活动板底端的第一连接杆相互配合,所述中空管内设有活动杆,所述活动杆顶端设有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二连接杆与设在活动板底端的卡槽相互配合,所述活动杆上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位于第二连接杆与中空管之间,所述活动板位于箱体侧壁外的一端通过连接绳与设在箱体上端的牵引装置连接。

作为本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牵引装置包括电机和设在电机输出轴上的两个工字轮,所述连接绳一端缠绕在工字轮上,另一端与活动板连接。

作为本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箱体两侧设有支撑耳,所述支撑耳下方设有重力感应器,所述重力感应器与设在箱体侧壁上的显示器电性连接。

作为本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连接绳从下到上依次穿过设在中空管上的第一滑轮、设在箱体侧壁上的第二滑轮后与工字轮连接,所述第二滑轮安装于箱体侧壁上端。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重力感应器可准确称量羽绒的质量,利用电机驱动工字轮旋转,连接绳带动活动板运动,实现料斗的自动下料,通过弹簧可实现活动板的复位,从而完成对洗毛机的自动上料;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适宜推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牵引装置与连接绳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体,2、悬挂架,3、活动板,4、中空管,5、滑槽,6、第一连接杆,7、活动杆,8、第二连接杆,9、卡槽,10、弹簧,11、连接绳,12、电机,13、工字轮,14、支撑耳,15、重力感应器,16、显示器,17、第一滑轮,18、第二滑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洗毛机加料斗,包括箱体1,所述箱体顶端开口,并设有悬挂架2,用于悬吊装置对加料斗的转移,箱体底端设有底板,所述底板由两块对称设置的活动板3拼接组成,两块所述活动板分别与水平面成100-200夹角,每块活动板与设在对应一侧箱体侧壁上的插槽滑动连接(图中未示出),所述箱体外侧设有中空管4,所述中空管位于活动板的下方,所述中空管上设有滑槽5,所述滑槽与设在活动板底端的第一连接杆6相互配合,所述中空管内设有活动杆7,所述活动杆顶端设有第二连接杆8,所述第二连接杆与设在活动板底端的卡槽9相互配合,所述活动杆上套设有弹簧10,所述弹簧位于第二连接杆与中空管之间,所述活动板位于箱体侧壁外的一端通过连接绳11与设在箱体上端的牵引装置连接。

作为本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牵引装置包括电机12和设在电机输出轴上的两个工字轮13,所述连接绳一端缠绕在工字轮上,另一端与活动板连接,利用电机旋转,连接绳在工字轮上的缠绕,带动活动板的运动。

作为本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箱体两侧设有支撑耳14,所述支撑耳下方设有重力感应器15,所述重力感应器与设在箱体侧壁上的显示器16电性连接,可将箱体内羽绒的质量直接显示出来。

作为本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连接绳从下到上依次穿过设在中空管上的第一滑轮17、设在箱体侧壁上的第二滑轮18后与工字轮连接,所述第二滑轮安装于箱体侧壁上端,利用第一滑轮和第二滑轮,使连接绳运动更佳顺畅。

具体工作原理: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通过悬吊装置和悬挂架的配合,使其活动安装于洗毛机进料口的上方,在重力感应器15的作用下,可将加料斗内的羽绒质量直接显示在显示器16上,需要对洗毛机进行加料时,电机12驱动工字轮13转动,由于连接绳11缠绕在工字轮13上,电机驱动工字轮转动的同时,连接绳牵引活动板3向箱体外侧运动,两块活动板分离,对洗毛机进行加料,由于第一连接杆6在滑槽5内滑动,第二连接杆8与卡槽9相互配合,活动板3带动活动杆7向中空管4一端运动,加料完毕后,电机12反转,在弹簧10的作用下,活动板3复位,两块活动板端部贴合,停止加料。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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