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纱线卷绕机上的卷绕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7847阅读:451来源:国知局
一种纱线卷绕机上的卷绕机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纺纱设备,尤其是一种纱线卷绕机上的卷绕机构。



背景技术:

卷绕所属现代词,指的是纺织生产中把半制品和成品按一定规律绕成各种卷装的工艺过程,卷绕的目的是便于制品的存储、运输和喂给下道工序加工,有时为了改变卷装容量、去除疵点和提高质量,还要进行再卷绕或复绕,常见的简单卷绕方式如各种纤维卷、经轴、织轴、布轴,都只是利用简单的回转运动把成品或半制品卷绕成所需要的圆柱形卷装,纺纱过程中单头纱线的卷绕除了卷绕的回转运动外,还有卷绕点相对于卷装的往复运动,使纱线沿着卷装的轴线方向不断往复或升降,通过这两种运动的复合使纱线以螺旋线形式绕在纱管上,层层相叠,成为整齐紧密的卷装,将回转运动与往复运动适当配合,可绕成各式各样的卷装,一般的卷绕机结构复杂且卷绕效果一般,在纸筒端面易产生大肚和隆起现象,因此我们需要一种能保证卷绕效果,提高工作效率,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纱线卷绕机构以满足市场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纱线卷绕机上的卷绕机构。

为解决上述现有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方案:一种纱线卷绕机上的卷绕机构,包括机架、安装架、导线结构、纸筒固定轴、置物架,机架上设有安装架,安装架呈n形结构,安装架两内侧壁之间设有槽筒,槽筒上方位于机架上设有保护罩,机架一侧壁上设有支撑柱,支撑柱与置物架连接,置物架下方位于安装架上设有转轴,转轴上设有纸筒固定轴,纸筒固定轴由若干橡胶片-与固定轴-组成,橡胶片-固定在固定轴-上,机架前方设有导线结构,导线结构由导线架-、转轮固定架、转轮、导线杆、安装块组成,所述导线架通过安装块固定在机架上,导线架上设有转轮固定架,转轮固定架上设有转轮,导线架上方位于安装块上设有导线杆,导线杆一端与导线架连接,导线结构上方设有张紧杆,张紧杆通过调整杆与机架固定。

作为优选,所述导线杆、导线架、张紧杆与纱线接触的部分为平行设置。

作为优选,所述槽筒、转轴均与动力装置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保护罩上设有方孔。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提供一种纱线卷绕机上的卷绕机构,弥补了现有技术的不足,设计合理,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导线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纸筒固定轴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槽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1、2、3、4图所示,一种纱线卷绕机上的卷绕机构,包括机架1、安装架2、导线结构3、纸筒固定轴4、置物架5,机架1上设有安装架2,安装架2呈n形结构,安装架2两内侧壁之间设有槽筒6,槽筒6上方位于机架1上设有保护罩7,机架1一侧壁上设有支撑柱8,支撑柱8与置物架5连接,置物架5下方位于安装架2上设有转轴9,转轴9上设有纸筒固定轴4,纸筒固定轴4由若干橡胶片4-1与固定轴4-2组成,橡胶片4-1固定在固定轴4-2上,机架1前方设有导线结构3,导线结构3由导线架3-1、转轮固定架3-2、转轮3-3、导线杆3-4、安装块3-5组成,所述导线架3-1通过安装块3-5固定在机架1上,导线架3-1上设有转轮固定架3-2,转轮固定架3-2上设有转轮3-3,导线架3-1上方位于安装块3-5上设有导线杆3-4,导线杆3-4一端与导线架3-1连接,导线结构3上方设有张紧杆10,张紧杆10通过调整杆11与机架1固定,所述导线杆3-4、导线架3-1、张紧杆10与纱线接触的部分为平行设置,所述槽筒6、转轴9均与动力装置连接,所述保护罩7上设有方孔12。

实际工作时,将纱线从导线架上穿过,在转轮3-3上缠绕一圈,之后从导线杆3-4下方穿过,再从张紧杆10下方穿过,将纱线卡入槽筒6上的槽,之后与纸筒固定轴4上的纸筒连接,纸筒固定轴4由若干橡胶片4-1与固定轴4-2组成,通过橡胶片4-1的摩擦与弹力固定纸筒,结构简单,方便安装,使用安全,纱线固定后,将槽筒6上的保护罩7盖上,保护罩7上的孔12方便纱线的卡入,启动设备,动力装置带动转轴9与槽筒6,固定在纸筒固定轴4上的纸筒随之转动,为纱线的卷绕提供动力,纱线通过导线杆3-4与导线架3-1,导线杆3-4与导线架3-1为纱线导向并且提供支撑力,槽筒6转动,纱线沿槽筒6特殊的凹槽摆动,作左右往复运动,实现均匀且紧密的卷绕,当工作中纱线松弛时,通过调整杆11调整纱线上方张紧杆10的位置,使纱线保持张紧,当纸筒上纱线卷绕满,剪断纱线,取下纸筒,放置在置物架5上,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造方便,使用安全,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