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锁具的包装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4057阅读:4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锁具的包装箱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包装箱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锁具的包装箱。



背景技术:

目前的包装箱有的安装有锁具,可包装箱的侧门板锁死在包装箱的框架上或打开,方便操作,但是现有包装箱的锁紧安装设计不合理,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带有锁具的包装箱。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有锁具的包装箱,包括包装箱本体,所述包装箱本体具有位于四角的金属材质的框架以及与所述框架连接在一起的门板,所述门板上内嵌式安装有锁具,所述锁具的锁舌安装在包装箱的内部,并与安装在锁盒中的锁芯相固定连接,所述锁盒的本体的横截面为凹形状,且所述锁盒的凹面部设在包装箱的外部,所述框架具有一个平面的锁舌接触部,所述锁舌用于与所述平面的锁舌接触部相接触的侧面为外凸弧形面,所述锁舌的另一侧面具有一个弧形凹面部。

所述框架为铝材质框架。

所述锁盒具有锁芯安装孔,所述锁盒通螺栓与包装箱的门板相连接固定。

所述凹形状的锁盒的本体四周设有用于与所述门板通过螺栓连接的连接沿。

所述门板为胶合板。

本实用新型通过锁具的锁舌安装在包装箱的内部,并与安装在锁盒中的锁芯相固定连接,所述锁盒的本体的横截面为凹形状,且所述锁盒的凹面部设在包装箱的外部,所述框架具有一个平面的锁舌接触部,所述锁舌用于与所述平面的锁舌接触部相接触的侧面为外凸弧形面,所述锁舌的另一侧面具有一个弧形凹面部,非常方便操作,且可防止运输时外界与锁紧直接接触,防止锁具受损。

附图说明

图1出示了本实用新型的包装箱的侧视示意图;

图2出示了图1沿A-A线的剖面示意图;

图3出示了盒体的侧视图;

图4出示了盒体沿A-A线的剖面示意图;

图5出示了锁舌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质性特点和优势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所列的实施例。

参见图1-5所示,一种带有锁具的包装箱,包括包装箱本体,所述包装箱本体具有位于四角的金属材质的框架12以及与所述框架连接在一起的门板10,所述门板上内嵌式安装有锁具,所述锁具的锁舌24安装在包装箱的内部,并与安装在锁盒20中的锁芯21相固定连接,所述锁盒的本体的横截面为凹形状,且所述锁盒的凹面部设在包装箱的外部,所述框架12具有一个平面的锁舌接触部13,所述锁舌用于与所述平面的锁舌接触部相接触的侧面为外凸的弧形面246,所述锁舌的另一侧面具有一个弧形凹面部245。

通过所述锁舌用于与所述平面的锁舌接触部相接触的侧面为外凸的弧形面246,当反转锁舌时,通过该外凸的弧形面246与平面的锁舌接触部13接触,从而实现锁芯锁死,而且由于是外凸的弧形面246在操作时阻力小,不用费很的力气,从而操作容易。

参见图5所示,其中,所述锁舌具有锁芯连接部241,该锁芯连接部241上安装连接孔242,用于与锁芯固定连接。所述锁芯连接部241与框架连接部244通过一个向外倾斜的过渡部243相连接,从而使所述框架连接部244相对于锁芯连接部241而言,离门板的距离较远,从而方便锁舌旋转操作进行打开或锁死操作。

其中,具体实现上,所述框架为铝材质框架。

参见图3所示,所述锁盒21的中央部位具有锁芯安装孔,所述锁盒通螺栓23与包装箱的门板相连接固定。

其中,为了方便固定安装锁盒21,所述凹形状的锁盒的本体四周设有用于与所述门板通过螺栓23连接的连接沿,参见图4所示。

其中,所述门板为胶合板。

进一步的,在锁盒内部采用激光雕刻指示文字,文字内容为lock&unlock两种状态,操作人员能够通过锁舌的手柄指向位置能够判断出,锁具的工作状态,当指向lock时为锁死状态;当指向unlock时为打开状态,便于操作人员操作。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锁舌的前端圆弧面通过与金属框架接触锁死,采用圆弧面结构能够保证与金属框架接触面积非常小,操作人员能够不费力的将门板锁死。

本实用新型包装箱利用所述的锁具将胶合板门板固定到金属的框架结构上,且采用了锁盒内嵌式结构安装方式,在运输时防止外界物体与锁芯直接发生碰撞,造成锁芯损坏而不能顺利打开箱门。

进一步的,为了方便操作,该锁舌采用反向安装,如图2为内凹式结构设计,保证安装后门板与金属框架能够合理的锁死。

本实用新型通过锁具的锁舌安装在包装箱的内部,并与安装在锁盒中的锁芯相固定连接,所述锁盒的本体的横截面为凹形状,且所述锁盒的凹面部设在包装箱的外部,所述框架具有一个平面的锁舌接触部,所述锁舌用于与所述平面的锁舌接触部相接触的侧面为弧形面,所述锁舌的另一侧面具有一个弧形凹面部,非常方便操作,且可防止运输时外界与锁紧直接接触,防止锁具受损。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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