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U型管精确供应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32949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U型管精确供应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精确定位和自动供给机构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U型管精确供应机构。



背景技术:

U型管是空调冷凝器的重要组成组件,空调冷凝器是由数百片翅片和十几或几十根长度较长的长U型管组成的密闭热交换循环设备。目前,在对空调冷凝器进行穿片时,弯管机对铜管进行加工,加工后的U型管,由人工用小车推到穿片的操作者面前,需要通过人工的方式将杂乱无序的长U管逐根整理好,并手工穿入翅片孔中,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这种方式不仅劳动强度高,而且效率低下,很难满足现今大规模化生产的需要。为此,需要开发自动穿管装备以及相应的长U管自动化供给系统,实现空调冷凝器生产的高度自动化。空调冷凝器翅片上的孔之间具有一定的位置关系,因此为保证长U管能够由穿管部件高效的插入翅片,从折弯机到穿管机之间的的长U管自动供给系统必须实现长U管位置和方向的精确处理以及高效供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成本,全自动化且精确供应U型管的U型管精确供应机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U型管精确供应机构,包括导轨架、固定导轨、活动导轨和悬挂杆,所述固定导轨并排平行固定在所述导轨架上,所述活动导轨位于所述导轨架上且可相对其横向运动与所述固定导轨无缝连接,所述活动导轨位于所述固定导轨的两端,所述固定导轨与活动导轨的底部设有滑道,所述悬挂杆位于所述滑道上,所述悬挂杆上设有若干间距相等的挂钩,所述悬挂杆的移动行程为两所述活动导轨之间的距离。

进一步地,与所述活动导轨连接的相邻导轨架之间设有同步轴,所述同步轴与所述活动导轨平行。

进一步地,所述同步轴的两端设有同步齿轮,所述同步齿轮的上端设有与其相配合的齿条,所述齿条固定在所述导轨架上。

进一步地,所述齿条上相对于所述同步齿轮的另一端设有凹槽,所述活动导轨固定在所述凹槽内。

进一步地,所述挂钩与悬挂杆之间为刚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导轨架上设有伺服电机。

进一步地,与所述活动导轨连接的导轨架上还设有气缸。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固定导轨与活动导轨相结合的结构模式,使悬挂杆在从活动导轨运动至另一个活动导轨,将U型管供应至相应位置后,活动导轨可在导轨架上相对其横向运动与另一固定导轨连接,使输送U型管完毕的悬挂杆从相对于输送的一侧返回,实现一个供应过程,此过程输送与返回互不干扰,而且输送过程不会中断,提高了工作效率。

2、所述悬挂杆上设有若干间距相等的挂钩,且挂钩与悬挂杆为刚性连接,即只要其中一个挂钩与所要接收U型管的装置相对应,其余均可对应,实现了精确定位和供应U型管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导轨架;2、活动导轨;3、固定导轨;4、同步轴;401、同步齿轮;5、齿条;501、凹槽;6、悬挂杆;601、挂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做详细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U型管精确供应机构,包括导轨架1、固定导轨3、活动导轨2和悬挂杆6,所述固定导轨3并排平行固定在所述导轨架1上,所述活动导轨2位于所述导轨架1上且可相对其横向运动与所述固定导轨3无缝连接,所述活动导轨2位于所述固定导轨3的两端,所述固定导轨3与活动导轨2的底部设有滑道,所述悬挂杆6位于所述滑道上,所述悬挂杆6上设有若干间距相等的挂钩601,所述悬挂杆6的移动行程为两所述活动导轨2之间的距离。

与所述活动导轨2连接的相邻导轨架1之间设有同步轴4,所述同步轴4与所述活动导轨2平行。

所述同步轴4的两端设有同步齿轮401,所述同步齿轮401的上端设有与其相配合的齿条5,所述齿条5固定在所述导轨架1上。

所述齿条5上相对于所述同步齿轮401的另一端设有凹槽501,所述活动导轨2固定在所述凹槽501内。

所述挂钩601与悬挂杆6之间为刚性连接。

所述导轨架1上设有伺服电机。

与所述活动导轨2连接的导轨架1上还设有气缸。

本实用新型通过固定导轨3与活动导轨2相结合的结构模式,使悬挂杆6在从活动导轨2运动至另一个活动导轨2,将U型管供应至相应位置后,活动导轨2可在导轨架1上相对其横向运动与另一固定导轨3连接,使输送U型管完毕的悬挂杆6从相对于输送的一侧返回,实现一个供应过程,此过程输送与返回互不干扰,而且输送过程不会中断,提高了工作效率;所述悬挂杆6上设有若干间距相等的挂钩601,且挂钩601与悬挂杆6为刚性连接,即只要其中一个挂钩601与所要接收U型管的装置相对应,其余均可对应,实现了精确定位和供应U型管的作用。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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