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漏斗式淀粉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7312阅读:427来源:国知局
一种漏斗式淀粉输送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漏斗式淀粉输送装置,属于输送领域。



背景技术:

输送即是运送。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201120307750.5一种输送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圆形瓶盖毛坯输送装置。本实用新型包括有横向输送装置、竖向提升输送装置、横向移动输送装置、竖向向下输送装置和横向给料输送装置,横向输送装置、竖向提升输送装置、横向移动输送装置、竖向向下输送装置和横向给料输送装置依次首尾相接,且横向输送装置、竖向提升输送装置、横向移动输送装置、竖向向下输送装置和横向给料输送装置外均设置有导料罩。本实用新型采用五段输送的结构,使得本实用新型既实现了连续输送,又避免了气力输送的问题,结构简单,输送效率高,输送质量好,输送成本低。现有的漏斗式淀粉输送装置没有在出料口边缘处设置弹性旋转杆体,无法有效解决了极易堵塞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漏斗式淀粉输送装置,以解决现有的漏斗式淀粉输送装置没有在出料口边缘处设置弹性旋转杆体,无法有效解决了极易堵塞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漏斗式淀粉输送装置,其结构包括动泵漏斗机体、夹构改质器、离子控制机、分酵装置,所述动泵漏斗机体连接有夹构改质器,所述夹构改质器连接有离子控制机,所述动泵漏斗机体连接有分酵装置,所述夹构改质器包括上斜板输送控制体和下斜板输送控制体,所述上斜板输送控制体连接有下斜板输送控制体,所述离子控制机包括均衡抖层器、双侧机体走位、分线隔板、额定机体、可程式解析器,所述额定机体设有均衡抖层器,所述额定机体两侧分别连接有分线隔板,所述双侧机体走位连接有分线隔板,所述分酵装置包括控制选择盘、旋转活动导体杆架板、溶媒器,所述控制选择盘连接有旋转活动导体杆架板,所述旋转活动导体杆架板连接有溶媒器,所述溶媒器包括高性能内螺旋簧和外循环体。

进一步地,所述上斜板输送控制体通过活动链条连接有下斜板输送控制体。

进一步地,所述额定机体设有可程式解析器。

进一步地,所述外循环体内部设有高性能内螺旋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出料口边缘处设置弹性旋转杆体,有效解决了极易堵塞的问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漏斗式淀粉输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离子控制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动泵漏斗机体-1、夹构改质器-2、离子控制机-3、分酵装置-4、上斜板输送控制体-11、下斜板输送控制体-12、均衡抖层器-13、双侧机体走位-14、分线隔板-15、额定机体-16、可程式解析器-17、控制选择盘-5、旋转活动导体杆架板-6、溶媒器-7、高性能内螺旋簧-8、外循环体-9、活动链条-18。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与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动泵漏斗机体1、夹构改质器2、离子控制机3、分酵装置4,所述动泵漏斗机体1连接有夹构改质器2,所述夹构改质器2连接有离子控制机3,所述动泵漏斗机体1连接有分酵装置4,所述夹构改质器2包括上斜板输送控制体11和下斜板输送控制体12,所述上斜板输送控制体11连接有下斜板输送控制体12,所述离子控制机3包括均衡抖层器13、双侧机体走位14、分线隔板15、额定机体16、可程式解析器17,所述额定机体16设有均衡抖层器13,所述额定机体16两侧分别连接有分线隔板15,所述双侧机体走位14连接有分线隔板15,所述分酵装置4包括控制选择盘5、旋转活动导体杆架板6、溶媒器7,所述控制选择盘5连接有旋转活动导体杆架板6,所述旋转活动导体杆架板6连接有溶媒器7,所述溶媒器7包括高性能内螺旋簧8和外循环体,所述上斜板输送控制体11通过活动链条18连接有下斜板输送控制体12,所述额定机体16设有可程式解析器17,所述外循环体9内部设有高性能内螺旋簧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出料口边缘处设置弹性旋转杆体,有效解决了极易堵塞的问题。

在进行使用时,将输送装置固定安装在设备上。连接电源,启动开关,离子控制机实现运转后将所需物料放置动泵漏斗机体处,夹构改质器进行输送,转动分酵装置活动旋转分解物料堵塞,实现整机运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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