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4354阅读:418来源:国知局
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石油储存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



背景技术:

石油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性能源,对国家经济结构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原油的存储也变得非常重要。大型浮顶油罐储油是当前应用最多且最普遍的一种原油储备方式。然而大型浮顶油罐直径一般在60至100米,浮盘面积大,而且直接暴露于大气中,雷电危害明显增加。当储罐遭受直击雷或感应雷时,浮盘与罐壁之间可以产生较大的电位差,很容易引起浮盘和罐壁之间发生火花放电,一旦可燃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势必会引起储罐火灾燃爆事故,严重危害着储罐的安全。近年来国内连续发生多起原油库因雷击引起的浮顶储罐火灾事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避免雷击浮顶储罐火花放电事故的发生,需要将浮顶储罐处在雷电保护范围内,但是浮顶面积过大,仅依靠传统的直击雷防护方法无法进行有效保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解决浮顶储罐因雷击引起火花放电并引发火灾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包括罐体和浮顶,罐体的侧壁的顶端设置有金属网壳,金属网壳上铺设有金属薄板,金属网壳、金属薄板均与罐体电连接,金属薄板的下方设置有油气隔膜,金属薄板与油气隔膜之间形成封闭的非油气空间。

进一步的,金属网壳经支柱与罐体的侧壁的顶端连接。

进一步的,金属网壳由若干根金属杆连接而成。

进一步的,若干根金属杆连接形成三角网格结构的金属网壳。

进一步的,金属薄板由若干块金属薄片连接而成。

进一步的,油气隔膜由若干块膜片连接而成。

进一步的,金属薄板与金属网壳之间采用压条连接,油气隔膜与金属网壳之间采用压条连接。

进一步的,金属薄板由铝材料制作而成。

进一步的,油气隔膜由橡胶材料制作而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具有以下特点和优点:

1、本实用新型的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成本较低,便于安装,结构牢固;

2、本实用新型的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实现直接雷防护,同时有效避免罐体内部遭受雷电感应的危害,对罐体多重雷击防护,大幅度降低了雷击储罐火灾事故的发生。

结合附图阅读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后,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和优点将变得更加清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中的金属薄片、膜片结构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中的金属薄片、膜片结构的左视图;

1、罐体,2、浮顶,3、支柱,4、油气隔膜,41、膜片,51、金属网壳,52、金属薄板,521、金属薄片,6、封闭的非油气空间。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罐体1内设置有浮顶2,罐体1的侧壁的顶端设置有金属网壳51,金属网壳51由若干根金属杆采用板式节点、螺栓连接而成,若干根金属杆之间采用板式节点、螺栓连接,若干根金属杆连接形成三角网格结构。罐体1的侧壁的顶端的圈梁上焊接多根支柱3,支柱3的末端连接金属网壳51。金属网壳51上铺设有金属薄板52,金属薄板52与金属网壳51之间采用压条连接。金属薄板52由若干块金属薄片521连接而成,本实施例中的金属薄片521采用铝材,铝材制作的金属薄板52可以设计为较薄的厚度,实现对罐体1的电磁屏蔽,并且重量较轻、便于安装、降低成本。由橡胶材料制作而成的油气隔膜4可以由若干块膜片连接为一体。金属网壳51、金属薄板52均与罐体1进行可靠电气连接,金属网壳51、金属薄板52实现对罐体1的电磁屏蔽。金属薄板52的下方设置有油气隔膜4,金属薄板52与油气隔膜4之间形成封闭的非油气空间6,封闭的非油气空间6内可以为真空或者充入惰性气体。本实施例中的避免雷击火花放电的浮顶储罐,避免了雷电直击罐体1内的浮顶2,实现了直接雷防护,同时有效避免罐体1内部遭受雷电感应的危害。即使金属网壳51、金属薄板52被雷电击穿,金属薄板52与金属网壳51之间采用压条连接,油气隔膜4与金属网壳51之间采用压条连接,金属薄板52与油气隔膜4之间形成封闭的非油气空间6,可确保雷击处不存在油气空间,实现了对罐体1的多重雷击防护,大幅度降低了雷击储罐火灾事故的发生。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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