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运输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6055阅读:164来源:国知局
一种运输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货物运输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运输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全球货物装载器件如集装箱运输快速发展,各地货物装载器件码头和集散中心均面临吞吐量急剧增长的压力;我国大陆由于经济高速增长,货物装载器件吞吐量的年递增率更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

此外,为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船公司采用越来越大的货物装载器件船舶,在一个港口装卸的货物装载器件量增加,与此同时,却要求船舶在港时间保持不变,货物装载器件码头为增强竞争力,提高装卸作业效率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如果采用通常的方法达到提高装卸作业效率的目标,则需要配置更多的车辆和堆场以保证码头前沿设备的作业效率能够充分发挥,因此,需要配置更多的生产人员,导致码头拥堵、场地不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一种运输系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为了提高装卸作业效率,需要配置更多的车辆和堆场、配置更多的生产人员,导致码头拥堵、场地不足的技术问题。

本申请提供一种运输系统,所述运输系统包括货运动车、高架立柱、设置在所述高架立柱上的悬挂式轨道梁;

所述货运动车包括:货运动车转向架、悬挂装置、集成吊具;

所述转向架包括:两相对设置的车架、固定连接两个所述车架的横梁、至少两个走行轮、驱动装置;至少两个所述走行轮分别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车架相对的表面上;所述驱动装置固定于所述车架上,所述驱动装置与至少两个所述走行轮连接,用于驱动至少两个所述走行轮转动;

所述悬挂装置一端固定于所述横梁上,另一端固定于所述集成吊具上。

所述悬挂式轨道梁安装于所述高架立体上,所述悬挂式轨道梁上设置有两条走行轨;

所述货运动车的至少两个所述走行轮分别位于两条所述走行轨上。

优选地,所述驱动装置包括电机、连接所述电机和所述走行轮的齿轮箱。

优选地,所述货运动车转向架还包括:分别固定于两个所述车架上多个导向轮,所述导向轮的转动平面与所述走行轮的转动平面垂直。

优选地,所述货运动车转向架还包括:安装两所述车架相对的表面上多个稳定轮。

优选地,所述货运动车转向架还包括:分别固定于两个所述车架上至少两个所述轨道清扫装置。

优选地,所述高架立体上开设有轨道槽,所述轨道槽贯通高架立柱的前、后端;所述悬挂式轨道梁安装于所述轨道槽内。

优选地,所述悬挂装置包括中心销、顶板、悬挂臂、安装座,所述中心销一端固定于所述顶板上,另一端设置于所述横梁上,所述悬挂臂设置于所述顶板和所述安装座之间,所述安装座与所述集成吊具固定相连。

优选地,所述集成吊具包括:钢制吊具主体、转锁机构组和吊具悬挂装置;

所述转锁机构组包括第一转锁机构和与所述第一转锁机构尺寸不同的第二转锁机构;所述第一转锁机构包括第一转锁和第一控制电机,所述第一控制电机控制所述第一转锁转动;所述第二转锁机构包括第二转锁和第二控制电机,所述第二控制电机控制所述第二转锁转动。

优选地,所述钢制吊具主体包括至少两条侧梁、至少两条第一横梁、至少两条支座梁和至少两条第二横梁;所述至少两条侧梁相对设置,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分别设置于所述至少两条侧梁的两端,且与所述至少两条侧梁的相对两端固定连接;所述至少两条第一横梁位于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之间,且与所述至少两条侧梁固定连接;所述至少两条支座梁分别设置于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和所述至少两条第一横梁中相邻的第二横梁和第一横梁之间,且两端分别固定于所述至少两条侧梁之上;

所述吊具悬挂装置固定于所述至少两条支座梁上;

优选地,所述运输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悬挂式轨道梁对接的道岔,所述道岔包括可移动的弧形走行架和直走行架以及驱动装置,所述弧形走行架和所述直走行架分别设置有弧形走行轨和直走行轨,所述驱动装置驱动所述弧形走行架和直走行架移动,以使得所述弧形走行架或直走行架与所述悬挂式轨道梁对接。

本申请有益效果如下:

本申请的运输系通过转向架在走行轨上移动,通过悬挂装置将吊运货物装载器件的集成吊具固定于转向架上,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转运,从而无需采用更多的车辆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转运,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为了提高装卸作业效率,需要配置更多的车辆和堆场、配置更多的生产人员,导致码头拥堵、场地不足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

图1为本申请较佳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货运动车转向架的立体图;

图2为申请较佳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货运动车固定于导向轨的立体图;

图3-图4为图2中的所述货运动车的悬挂装置的主视图和侧视图;

图5-图7为图2中的所述货运动车的集成吊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8-图9为申请较佳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运输系统的主视图和侧视图;

图10和图11为图8中的运输系统的悬挂式轨道梁的结构示意图;

图12-图14为图8中的运输系统的悬挂式道岔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运输系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为了提高装卸作业效率,需要配置更多的车辆和堆场、配置更多的生产人员,导致码头拥堵、场地不足的技术问题。

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总体思路如下:

本申请的货运动车转向架、货运动车和运输系通过转向架在走行轨上移动,通过悬挂装置将吊运货物装载器件的集成吊具固定于转向架上,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转运,从而无需采用更多的车辆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转运,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为了提高装卸作业效率,需要配置更多的车辆和堆场、配置更多的生产人员,导致码头拥堵、场地不足的技术问题。

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

为了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为了提高装卸作业效率,需要配置更多的车辆和堆场、配置更多的生产人员,导致码头拥堵、场地不足的技术问题,本申请提供一种运输系统。以下将分别进行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所述货运动车转向架330包括:两相对设置的车架331、固定连接两车架331的横梁332、至少两个走行轮333、驱动装置334。

在本实施方式中,车架331采用钢板焊接结构。具体地,横梁332与两车架331通过焊接相连。

至少两个所述走行轮333分别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车架331相对的表面上。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走行轮333的数目为4个,每个车架331上设置两个走行轮333。所述走行轮333置于悬挂式轨道梁的走行轨上。具体地,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走行轮333具体采用钢轮。

驱动装置334固定于所述车架331上,所述驱动装置334与至少两个所述走行轮333连接,用于驱动至少两个所述走行轮333转动,使得所述走行轮333在走行轨移动,带动货运动车转向架移动。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驱动装置334的数目与所述走行轮333的数目相同,一个驱动装置334驱动一个走行轮333,在其它实施方式中,可以采用一个驱动装置334同时驱动两个、三个走行轮333。

所述驱动装置334包括电机3341、连接电机3341和走行轮333的齿轮箱3342。走行轮333设置在齿轮箱3342的输出轴上,电机3341与齿轮箱3342的输入轴连接。在采用一个电机341驱动两个走行轮333,电机3341横向布置,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同理,采用一个电机3341驱动一个走行轮333时,电机3341竖向布置,同样满足设计需求,本申请包含但不局限于这两种方案。

所述货运动车转向架330还包括:多个导向轮335、多个稳定轮336和至少两个轨道清扫装置337,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轨道清扫装置337的数目为具体四个。

多个导向轮335分别固定于两个所述车架331上,用于与走行轨所在的导向轨接触,以限定所述走行轮333的走行方向。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导向轮335的转动平面与所述走行轮333的转动平面垂直。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导向轮335的数目为八个,一个车架331设置四个,具体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于车架331上。

多个稳定轮336安装两车架331相对的表面上,稳定轮主要起到防止倾斜的作用。

两个所述轨道清扫装置337固定于两个所述车架331上,位置分别与两条走行轨的位置对应,用于在走行轮333走行过程中,清扫两条走行轨。具体地,所述轨道清扫装置焊接于车架331的端部。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轨道清扫装置337也可固定于所述横梁332上。

具体地,所述走行轮333、导向轮335及稳定轮336均采用无轮缘钢轮。

本申请的货运动车转向架整体结构紧凑、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本申请的货运动车转向架通过设置两相对设置的车架、固定连接两个所述车架的横梁、至少两个走行轮、驱动装置,至少两个所述走行轮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车架相对的表面上;所述驱动装置固定于所述车架上,所述驱动装置与至少两个所述走行轮连接,用于驱动至少两个所述走行轮在走行轨上转动,以带动所述货运动车转向架在轨道上移动,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转运,从而无需采用更多的车辆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转运,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为了提高装卸作业效率,需要配置更多的车辆和堆场、配置更多的生产人员,导致码头拥堵、场地不足的技术问题。

实施例二

基于同样的实用新型构思,本申请还提供一种货运动车,如图2所示,所述货运动车40包括实施例一中的货运动车转向架330、悬挂装置350、集成吊具500。

货运动车转向架330的结构和功能参见实施例一中内容,在此不再赘述。

如图3和图4所示,所述悬挂装置350一端固定于所述横梁332上,另一端固定于所述集成吊具500上。悬挂装置350包括中心销351、顶板352、悬挂臂353、安装座355,所述中心销351一端固定于所述顶板352上,另一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横梁332上,以将悬挂装置350设置于货运动车转向架330上。所述悬挂臂353设置于所述顶板352和安装座355之间,安装座355与集成吊具500固定相连。

如图5、图6和图7所示,所述集成吊具500包括:钢制吊具主体51、转锁机构组52和悬挂装置53。

所述钢制吊具主体51具体为钢材料制成,通过将所述钢制吊具主体51采用钢材料制成,以增加所述吊具的强度,提高能够承受的重力上限。所述钢制吊具主体51包括至少两条侧梁5101、至少两条第一横梁5102、至少两条支座梁5103和至少两条第二横梁5104。

所述至少两条侧梁5101相对设置,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侧梁5101的数目为两条,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侧梁5101的数目可以为三条、四条或者更多条,具体数目可以根据结构强度需求和结构设计进行设置。具体地,所述至少两条侧梁5101中每条侧梁包括上盖板、下盖板和固定于所述上盖板和所述下盖板之间的双腹板。

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5104分别设置于所述至少两条侧梁5101的两端,且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5104中的每条第二横梁5104与所述至少两条侧梁5101的相对两端固定连接。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两条横梁5104为中空结构,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两条横梁5104也可以设置为实心结构。

所述至少两条第一横梁5102位于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5104之间,且所述至少两条第一横梁5102中的每条第一横梁5102与所述至少两条侧梁5101固定连接。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5104和所述至少两条第一横梁5102平行设置,且与所述至少两条侧梁5101垂直。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5104和所述至少两条第一横梁5102也可以设置为具有一定夹角的,且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5104和所述至少两条第一横梁5102与所述至少两条侧梁5101也可以设置为不垂直的,只要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5104和所述至少两条第一横梁5102的两端分别固定于所述至少两条侧梁5101上即可。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第一横梁5102为中空结构,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第一横梁5102也可以设置为实心结构。

所述至少两条支座梁5103分别设置于所述至少两条第二横梁5104和所述至少两条第一横梁5102中相邻的第二横梁5104和第一横梁5102之间。具体地,所述至少两条支座梁5103设置有卡扣。

所述悬挂装置53固定于所述至少两条支座梁5103,承载所述吊具主体51以及固定于所述吊具主体上的货物装载器件的重力。

同时参阅图7,所述转锁机构组52包括第一转锁机构521和第二转锁机构522。

所述第一转锁机构521包括第一转锁5211和第一控制电机5215,所述第一转锁5211用于锁死需要吊运的货物装载器件。所述第一控制电机5215控制所述第一转锁5211转动,以锁合于货物装载器件上。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转锁机构521还包括第一传动杆5212、第一传动机构5213、第一连接杆5214。所述第一转锁5211、第一传动杆5212、第一传动机构5213、第一连接杆5214和第一控制电机5215顺次连接。所述第一传动杆5212设置于所述第二横梁5104上。第一控制电机5215启动时,通过第一连接杆5214、第一传动机构5213,带动所述第一传动杆5222及第一转锁5211转动,完成将需要吊运的货物装载器件锁死的动作,便于吊运货物装载器件。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横梁5104为中空结构,所述第一传动杆5212设置于所述第二横梁5104内,在其它实施方式中,当所述第二横梁5104为实心结构时,所述第一传动杆5212也可以直接设置于所述第二横梁5104上。

所述第二转锁机构522包括第二转锁5221和第二控制电机5225。所述第二转锁5221用于锁死需要吊运的货物装载器件。所述第二控制电机5225控制所述第二转锁5221转动,以锁合于所述货物装载器件上。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转锁机构522还包括第二传动杆5222、第二传动机构5223、第二连接杆5224。所述第二转锁5221、第二传动杆5222、第二传动机构5223、第二连接杆5224、第二控制电机5225顺次连接。所述第二传动杆5222设置于所述第一横梁5102上。所述第二控制电机5225启动时,通过第二连接杆5224、第二传动机构5 223,带动所述第二传动杆5222及第二转锁5221转动,完成将需要吊运的货物装载器件锁死的动作,便于吊运货物装载器件。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横梁5102为中空结构,所述第二传动杆5222设置于所述第一横梁5102内,在其它实施方式中,当所述第一横梁5102为实心结构时,所述第二传动杆5222也可以直接设置于所述第一横梁5102上。

所述第二连接杆5224的长度与第一连接杆5214长度不同。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连接杆5224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一连接杆5214的长度。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连接杆5214的长度适用于40英尺和45英尺的货物装载器件的起吊要求,所述第二连接杆5224的长度适用于于20英尺的货物装载器件的起吊要求。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连接杆5214和第二连接杆5224的长度可以设置为满足其它尺寸的货物装载器件的起吊要求,具体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

进一步地,为了避免所述第一转锁机构521在使用时,所述第二转锁机构522干涉所述第一转锁机构521的操作,所述第二转锁机构522在集成吊具的起吊方向的位置高于所述第一转锁机构521,从而在所述第一转锁机构521吊运货物装载器件时,所述第二转锁机构522不会对所述第二转锁机构521的吊运操作产生影响。在所述第二转锁机构522吊运时,由于所述第一转锁机构521的转锁5211在所述第二转锁机构522的外侧,因此,所述第一转锁机构521不会对第二转锁机构522的吊运操作造成影响。

本申请的货运动车通过转向架在走行轨上移动,通过悬挂装置将吊运货物装载器件的集成吊具500固定于转向架上,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转运,从而无需采用更多的车辆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转运,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为了提高装卸作业效率,需要配置更多的车辆和堆场、配置更多的生产人员,导致码头拥堵、场地不足的技术问题。

实施例三

基于同样的实用新型构思,本申请还提供一种运输系统,如图8和图9所示,所述运输系统包括实施例二中的货运动车、高架立柱360、设置在所述高架立柱360的相对两侧的两个悬挂式轨道梁300、以及与所述悬挂式轨道梁300对接的悬挂式道岔400。

所述货运动车在实施例二中已经完整的描述和说明,在此不再赘述。

高架立体360的上部下表面左、右部对称开设有两个轨道槽,两个轨道槽贯通高架立柱360的前、后端,两个悬挂式轨道梁300安装于两个轨道槽内,该高架立柱360可方便且安稳设置于道路的隔离带中。

如图10和图11所示,所述悬挂式轨道梁300包括:两平行设置的上纵向梁31、两平行设置的下纵向梁37、竖向联接36、竖向斜联35、轨道支撑座39和两走行轨310。

在本实施方式中,两上纵向梁31和两下纵向梁37均为H型钢制成,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两上纵向梁31和两下纵向梁37可以为圆钢、方钢等制成。

所述两上纵向梁31通过多个横向稳定筋32固定连接,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上纵向梁31与所述横向稳定筋32之间连接方式为焊接结构,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上纵向梁31与所述横向稳定筋32之间可通过铆接、螺钉连接等方式固定连接。

所述竖向联接36垂直固定连接对应的上纵向梁31和下纵向梁37,所述竖向斜联35倾斜固定连接对应的上纵向梁31和下纵向梁37。

具体地,所述竖向联接36和所述竖向斜联35与上纵向梁31和下纵向梁37之间均通过连接板33连接,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竖向联接36和所述竖向斜联35与上纵向梁31和下纵向梁37之间直接连接。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上纵向梁31和竖向联接36及竖向斜联35之间,所述下纵向梁37和竖向联接36及竖向斜联35之间均为铆接结构,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上纵向梁31和竖向联接36及竖向斜联35之间,所述下纵向梁37和竖向联接36及竖向斜联35之间可为焊接方式连接,也可为螺栓等方式连接。

所述轨道支撑座39固定于所述两下纵向梁37上远离所述上纵向梁31一侧,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轨道支撑座39与所述两下纵向梁37之间设置有纵向联接38。在本实施方式中,纵向联接38与下纵向梁37和轨道支撑座39之间通过铆钉方式连接,在其它实施方式中,可通过焊接或者螺钉连接等方式进行连接。

所述轨道支撑座39上设置有分别与所述两下纵向梁37相对两支撑板391。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轨道支撑座39为中空结构,在其它实施方式中,也可以设置为实心结构,具体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

所述两走行轨310分别设置于所述两支撑板391上,作为集运小车的走行轨。

所述悬挂式轨道梁300上可以同时设置有多个货运动车,以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运送,提高运输效率。

如图12、图13和图14所示,所述悬挂式道岔400包括:两相对设置的支座44、两端分别固定于两个所述支座44上的多根支撑梁43、走行支架48、走行架支座410、驱动装置41、横梁架412、弧形走行架414和直走行架415。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支座44为L形的支座,所述两个支座44平行设置,多根所述支撑梁43平行设置。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增加所述支座44与所述支撑梁41之间连接的牢固性,所述支座44和所述多根支撑梁43之间还设置有连接角钢45。

所述多根支撑梁43包括两外侧梁和设置在两外侧梁之间的内侧梁,所述内测梁的长度小于两外侧梁的长度,所述两内测梁与悬挂式轨道梁上的两上纵向梁分别对接。

走行支架48设置于两个所述的支座44之间,并位于多个所述支撑梁43的下方,固定于多个所述支撑梁43上。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走行支架48为框形。具体地,所述走行支架48通过连接板46和连接角钢47固定于支撑梁43上,所述连接板46的一端固定于所述支撑梁43上,所述连接角钢47固定于所述连接板46的另一端和所述走行支架48之间。

走行架支座410可移动地设置在走行支架48上,以相对于所述走行支架48移动。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走行架支座410上设置有滚轮42,滚轮42置于所述走行支架48上。

所述驱动装置41为所述走行架支座410相对于走行支架48移动提供动力资源。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驱动装置41包括电机417和丝杆411。所述电机417固定于所述走行支架48上。所述丝杆411一端与电机417连接,另一端与走行架支座410螺纹连接,以在所述丝杆411和所述走行架支座410之间形成螺纹副,在所述电机417启动时,所述电机417驱动丝杆411转动,从而通过所述丝杆411和所述走行架支座410之间的螺纹副驱动所述走行架支座410相对于所述走行支架48移动。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驱动装置41也可以为液缸、气缸等其它的驱动装置,所述液缸或气缸的缸体固定于所述走行支架48上,所述液缸或气缸的活塞杆固定于所述走行架支座410上。另外,所述丝杆411和所述走行架支座410之间也不限于通过螺纹副进行连接,可以是齿轮齿条的配合方式。

另外,为了实现精确的定位,优选地,所述电机417具体为伺服电机,伺服电机417顺或逆时针旋转,使得走行架支座410作远离或者靠近伺服电机417的直线运动。

横梁架412固定于所述走行架支座410上,并位于走行架支座410下方,在所述走行架支座410相对于走行支架48移动时,带动所述横梁架412移动。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横梁架412包括上横梁、下横梁和连接槽钢49。所述上横梁固定于所述走行架支座410上,并位于走行架支座410上方,所述下横梁位于走行架支座410之下,所述下横梁通过连接槽钢49固定连接于所述走行架支座410和上横梁上。其中,上横梁和下横梁的数目为多个,均平行设置。

弧形走行架414和直走行架415固定于所述横梁架412的下方,用于与运输携带货物装载器件的电动集运小车的悬挂式轨道梁对接,以便于携带货物装载器件的电动集运小车通过。在位于一直线上的两悬挂式轨道梁需要连接时,启动驱动装置41,将直走行架415移动到两悬挂式轨道梁之间,连接两悬挂式轨道梁;在具有一定角度的两个悬挂式轨道梁需要连接时,启动驱动装置41,将直走行架415移动到两悬挂式轨道梁之间,连接两悬挂式轨道梁,从而实现两悬挂式轨道梁之间的连接。弧形走行架414上设置有便于货运动车运行的弧形走行轨413,直走行架415上设置有便于货运动车运行的直走行轨416。

假设初始位置为直走行架415与电动集运小车的悬挂式轨道梁对接,则在货运动车需要直线通过道岔时,控制网络中心不需要发送控制信息控制驱动装置41启动,因为,此时所述直走行架415与货运动车的运输轨道是对接的,货运动车直接通过即可;若货运动车需要弧线通过道岔,则控制网络中心需要发送控制信息,需要控制驱动装置41启动,驱动装置41驱动所述走行架支座410在所述走行支架48上移动,带动所述直走行架415和所述弧形走行架414相对于所述走行支架48移动,使得所述直走行架415与所述电动集运小车的运输轨道脱离,所述弧形走行架414与所述货运动车的悬挂式轨道梁对接,从而使得所述货运动车可弧线通过道岔。反之同理。

进一步地,在集成吊具500的两端同时配有吸能防撞装置,以防突发情况对集运车辆的冲击,确保集运车辆及运行货物的安全。同样,在货运动车与集成吊具500之间预留有安全钢索,确保在悬挂装置350失效等情况下货物装载器件110不掉落,保证运行安全。

所述运输系统还包括供电系统390,所述供电系统390为整个运输系统供电,如为所述电机3341供电。所述供电系统390采用第三轨接触式导电轨进行供电。货运动车在高架立柱360上的两侧悬挂式轨道梁300上相向运行,充分利用空中空间,同时不影响港口内部地面作业,该货运动车的出现能够有效的解决目前港口所存在的问题,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

本申请的运输系统通过转向架在走行轨上移动,通过悬挂装置将吊运货物装载器件的集成吊具500固定于转向架上,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转运,从而无需采用更多的车辆对货物装载器件进行转运,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为了提高装卸作业效率,需要配置更多的车辆和堆场、配置更多的生产人员,导致码头拥堵、场地不足的技术问题。

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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