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圆铝杆复绕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1753阅读:1088来源:国知局
电工圆铝杆复绕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金属线材缠绕设备,具体涉及一种电工圆铝杆复绕机。



背景技术:

在电工圆铝杆复绕机的排线换向系统主要采用链条或同步传动,其稳定性较差,容易造成在成品线卷的上下根部位置堆积,缠绕不整齐,故而容易使设备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中国专利CN201099560Y公开了一种电工圆铝杆复绕机,其由放线架、校直压紧装置、排线换向装置和卷绕装置组成,其排线换向装置虽然可以实现稳定换向,但是其结构太过复杂,容易发生故障影响正常排线,故而适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稳定性好且适用性强的电工圆铝杆复绕机。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工圆铝杆复绕机,包括底座,在所述底座的中部位置设有排线换向装置,在底座的一端设有校直压紧装置,在所述底座的另一端设有卷绕装置,所述卷绕装置与校直压紧装置以排线换向装置为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排线换向装置包括U型竖杆、横支杆、伸缩气缸、绕线承载面板、绕线压板和复位弹簧,所述U型竖杆的底部焊接固定在底座上,在U型竖杆的凹陷部底壁开设有顶面开口的圆孔,所述复位弹簧设置在所述圆孔内,所述横支杆焊接固定在U型竖杆的顶部,所述伸缩气缸的缸身通过螺杆固定在横支杆的底面上且所述伸缩气缸的活塞轴竖直向下设置,所述绕线压板通过螺钉固定在伸缩气缸的活塞轴上,所述绕线承载面板的底面焊接固定在复位弹簧的顶部,所述绕线承载面板配合绕线压板夹持绕线。

在所述U型竖杆的竖杆内壁上开有竖向滑槽,所述绕线承载面板和绕线压板的两端设有导向块,在所述导向块上设有导滑轮,所述导向块通过导滑轮设置在竖向滑槽内。

在所述竖向滑槽的顶部和底部均设有限位触块,在所述限位触块上设有触压传感器。

在所述底座上设有与所述触压传感器相连接的换气开关,所述换气开关与伸缩气缸相连接。

其工作原理简述如下:在使用时,控制伸缩气缸的活塞轴伸长,从而使绕线压板配合绕线承载面板向下挤压复位弹簧,从而使绕线逐渐下移,当达到底部的限位触块时,伸缩气缸换气,从使而伸缩气缸逐渐收缩复位,此时复位弹簧会抵压绕线承载面板向上移动,从而使绕线开始逐渐上移,实现绕线换向。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通过伸缩气缸配合复位弹簧实现换向,操作便捷,大大提高了运行的平稳性,一定程度上可提高产品的质量,较少线卷上下根部堆积的现象,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排线换向装置的剖示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和图2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排线换向装置的剖示图。

见图1和图2,一种电工圆铝杆复绕机,包括底座1,在所述底座1的中部位置设有排线换向装置2,在底座1的一端设有校直压紧装置3,在所述底座1的另一端设有卷绕装置4,所述卷绕装置4与校直压紧装置3以排线换向装置2为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排线换向装置2包括U型竖杆21、横支杆22、伸缩气缸23、绕线承载面板24、绕线压板25和复位弹簧26,所述U型竖杆21的底部焊接固定在底座1上,在U型竖杆21的凹陷部底壁开设有顶面开口的圆孔27,所述复位弹簧26设置在所述圆孔27内,所述横支杆22焊接固定在U型竖杆21的顶部,所述伸缩气缸23的缸身通过螺杆28固定在横支杆22的底面上且所述伸缩气缸23的活塞轴竖直向下设置,所述绕线压板25通过螺钉29固定在伸缩气缸23的活塞轴上,所述绕线承载面板24的底面焊接固定在复位弹簧26的顶部,所述绕线承载面板配合绕线压板夹持绕线。

在所述U型竖杆21的竖杆内壁上开有竖向滑槽210,所述绕线承载面板24和绕线压板25的两端设有导向块211,在所述导向块上设有导滑轮212,所述导向块通过导滑轮设置在竖向滑槽内。

在所述竖向滑槽的顶部和底部均设有限位触块213,在所述限位触块上设有触压传感器214。

在所述底座1上设有与所述触压传感器相连接的换气开关5,所述换气开关与伸缩气缸相连接。

其工作原理简述如下:在使用时,控制伸缩气缸的活塞轴伸长,从而使绕线压板配合绕线承载面板向下挤压复位弹簧,从而使绕线逐渐下移,当达到底部的限位触块时,伸缩气缸换气,从使而伸缩气缸逐渐收缩复位,此时复位弹簧会抵压绕线承载面板向上移动,从而使绕线开始逐渐上移,实现绕线换向。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通过伸缩气缸配合复位弹簧实现换向,操作便捷,大大提高了运行的平稳性,一定程度上可提高产品的质量,较少线卷上下根部堆积的现象,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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