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胶干燥生产线调偏机的对中纠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9541阅读:788来源:国知局
浸胶干燥生产线调偏机的对中纠偏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浸渍生产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浸胶干燥生产线调偏机的对中纠偏装置。



背景技术:

浸胶干燥生产线是将成卷原纸进行开卷、浸胶、干燥、牵引、剪切,通过这样的工作过程将胶膜纸剪切成一定的长度规格并进行堆垛。

在浸渍干燥过程中,胶膜纸纸带会发生偏移,导致胶膜纸破损,断纸,影响生产线正常工作,造成经济损失。本实用新型因此而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浸胶干燥生产线调偏机的对中纠偏装置,可解决胶膜纸因跑偏造成破损,断纸的问题。

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浸胶干燥生产线调偏机的对中纠偏装置,包括伺服控制器、伺服执行器、调偏辊装置、分别位于纸带宽度方向两侧的两个光电眼,所述调偏辊装置连接至所述伺服执行器的动力输出端,所述伺服执行器所述伺服控制器电连接,所述光电眼与所述伺服控制器信号连接,当纸带未偏移时,纸带宽度方向两侧的边缘位于所述光电眼的中间位置。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包括设置在纸带下方的传感器调节装置,所述传感器调节装置包括伺服电机和与所述伺服电机传动连接的传动带,所述伺服电机与所述伺服控制器电连接,所述光电眼设置在所述传动带上并位于纸带宽度方向的两侧,两个光电眼在所述伺服电机带动下可向外或向内移动。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调偏辊装置包括机架和设置在所述机架上的一对平行设置的调偏辊,纸带穿设在两个调偏辊之间并呈S型走向。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以对胶膜纸进行实时纠偏,使胶膜纸始终位于生产线的中心位置,避免胶膜纸跑偏而磨损的问题,降低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浸胶干燥生产线调偏机的对中纠偏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

1、伺服控制器;

2、伺服执行器;

3、调偏辊装置;3-1、机架;3-2、调偏辊;

4、光电眼;

5、传感器调节装置;5-1、伺服电机;5-2、传动带;

6、纸带。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上述方案做进一步说明。应理解,这些实施例是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限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实施例中采用的实施条件可以根据具体厂家的条件做进一步调整,未注明的实施条件通常为常规实验中的条件。

参见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提供一种浸胶干燥生产线调偏机的对中纠偏装置,包括伺服控制器1、伺服执行器2、调偏辊装置3、分别位于纸带6宽度方向两侧的两个光电眼4,调偏辊装置3连接至伺服执行器2的动力输出端,伺服执行器2与伺服控制器1电连接,光电眼4与伺服控制器1信号连接,当纸带6位于生产线中心位置未发生偏移时,纸带6宽度方向两侧的边缘分别位于光电眼4的中间位置,当纸带6发生偏移时,纸带6宽度方向两侧的边缘偏移光电眼4的中间位置,光电眼4将纸带偏移的信号输送至伺服控制器1,伺服控制器1向伺服执行器2发出工作指令,伺服执行器2带动调偏辊装置3移动,直至纸带6两侧边缘位于光电眼4中间位置。

调偏辊装置3包括机架3-1和设置在机架3-1上的一对平行设置的调偏辊3-2,纸带穿设在两个调偏辊3-2之间并呈S型走向。

为了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提高对纸带的纠偏对中效果,实现调偏辊装置3与光电眼4的双向调节,在另一实施例中,还包括设置在纸带6下方的传感器调节装置5,传感器调节装置5包括伺服电机5-1和与伺服电机5-1传动连接的传动带5-2,光电眼4设置在传送带5-2上并位于纸带6的两侧,通过伺服电机5-1的转动可带动两个光电眼4在纸带6宽度方向两侧向外或向内移动。

当纸带6未发生偏移时,纸带6宽度方向两侧的边缘位于光电眼4的中间位置,若纸带6前进方向左侧的光电眼4被挡住超过中心位置时,光电眼4将纸带偏移的信号输送至伺服控制器1,伺服控制器1向传感器调节装置5发出工作指令,通过伺服电机5-1和与伺服电机5-1传动连接的传动带5-2使纸带6两侧的光电眼4同时向外移动,伺服控制器1向伺服执行器2发出工作指令,伺服执行器2带动调偏辊装置3逆时针偏摆一定的角度,同时伺服电机5-1带动光电眼4向内移动,直至纸带6两侧边缘位于光电眼4中间位置时调偏辊装置3停止工作,此时胶膜纸纸带6位于生产线的中间位置;纸带6前进方向右侧时调偏辊装置3的纠偏与上述纠偏动作相反。

上述实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是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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