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建筑用吊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80261阅读:36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建筑用吊钩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吊钩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建筑用吊钩。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快,在进行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往往会使用吊车,吊车上的吊钩勾住材料进行运送,市场上大致只有很简单的吊钩,而且安全系数不是很高,在使用的过程中,因为吊钩的结构和功能比较单一,也会造成生产效率的降低,在吊钩的一端没有设置安全内钩,在使用的时候会出现材料的滑落,会造成一定的安全事故,也无法得知吊钩锁承受的最大重量,很容易造成超重,对设备造成损坏,不满足人们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建筑用吊钩,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建筑用吊钩功能不全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建筑用吊钩,包括防护边框、左旋钮、右旋钮、固定块和显示器,还包括智能控制器,所述智能控制器的表面安装有电子显示表,且电子显示表的下方安装有防护边框,所述防护边框的下方安装有固定螺帽,且固定螺帽的下方安装有铁实吊钩,所述智能控制器的上方安装有防脱落挂钩,且防脱落挂钩的上方安装有圆形顶挂,所述左旋钮的右侧安装有右旋钮,且右旋钮的上方安装有螺帽固定孔,所述右旋钮的下方安装有吊钩连接轴,所述固定块的上方安装有计算器,且计算器的右侧安装有显示器,所述显示器的右侧安装有蓄电池,且蓄电池的上方安装有蓄电池充电口,所述显示器的输出端与蓄电池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电子显示表的上方安装有电子显示表外沿。

优选的,所述固定块的上方安装有重量感应器。

优选的,所述固定块的下方安装有防脱落内钩。

优选的,所述计算器的左侧设置有超重警报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吊钩上设置有电子显示表外沿,而且固定在智能控制器上,不仅对电子显示表进行保护,也对智能控制器进行保护,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增加了设备的功能性,通过设置有重量感应器,能够对运送材料的重量进行感应,防止超重情况的发生,通过设置有防脱落内钩,能够有效的防止材料在运送过程中脱落,造成设备的损坏以及操作人员的人生安全,当材料超出所承受的范围时,超重警报器就会响起,使得设备在使用时更加的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建筑用吊钩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建筑用吊钩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建筑用吊钩的侧视图。

图中:1-智能控制器、2-固定螺帽、3-铁实吊钩、4-防护边框、5-电子显示表、6-电子显示表外沿、7-防脱落挂块、8-圆形顶挂、9-左旋钮、10-吊钩连接轴、11-右旋钮、12-螺旋固定孔、13-重量感应器、14-防脱落内钩、15-固定块、16-显示器、17-蓄电池、18-蓄电池充电口、19-计算器、20-超重警报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新型建筑用吊钩,包括防护边框4、左旋钮9、右旋钮11、固定块15和显示器16,还包括智能控制器1,智能控制器1的表面安装有电子显示表5,且电子显示表5的下方安装有防护边框4,防护边框4的下方安装有固定螺帽2,且固定螺帽2的下方安装有铁实吊钩3,智能控制器1的上方安装有防脱落挂钩7,且防脱落挂钩7的上方安装有圆形顶挂8,左旋钮9的右侧安装有右旋钮11,且右旋钮11的上方安装有螺帽固定孔12,右旋钮11的下方安装有吊钩连接轴10,固定块15的上方安装有计算器19,且计算器19的右侧安装有显示器16,显示器16的右侧安装有蓄电池17,且蓄电池17的上方安装有蓄电池充电口18,显示器16的输出端与蓄电池17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电子显示表5的上方安装有电子显示表外沿6,固定块15的上方安装有重量感应器13,固定块15的下方安装有防脱落内钩14,计算器19的左侧设置有超重警报器20。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智能控制器1安装在防护边框4的上方,而且圆形顶挂8的下方紧紧的连接着防脱落挂块7,固定螺帽2紧紧的,固定铁实吊钩3,工作人员将需要运送的材料放置在铁实吊钩3上,防脱落内钩14放置材料的滑落,在蓄电池17的作用下,重量感应器13感应到所运送材料的重量,如果重量超出了吊钩所承受的范围,超重警报器20就会响起,显示器16就会显示相应的数值,而且在电子显示表5上显示出来,防护边框4的对设备进行保护,整套设备完整运行。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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