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夹层的防震试剂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1933阅读:65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夹层的防震试剂盒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容器,具体是一种具有夹层的防震试剂盒。



背景技术:

先兆子痫(PE)是一种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其主要临床表现是在孕后20周左右出现高血压和蛋白尿。据统计分析,约有3%-5%的妊娠妇女会发生先兆子痫,此种病症可会导致产妇、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先兆子痫的发生是由于胎盘释放出血管生成因子从而引起的内皮功能障碍。患先兆子痫女性的血清PlGF(胎盘生长因子)和sFlt-1(可溶性酪氨酸激酶-1,或称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1)的浓度水平会出现改变。患先兆子痫的妇女sFlt-1水平高于正常妊娠水平,同时PlGF水平低于正常妊娠水平。所以可以通过测定sFlt-1水平和PlGF水平来分析判定是否患有此类病症。而据研究,测定sFlt-1与PlGF的比值比单独检测sFlt-1或PlGF更有价值。

目前,医学界上都是使用免疫学的方法测定母体血液中PlGF和sFlt-1的浓度,并结合临床症状、蛋白尿表现和子宫动脉多普勒超声检查可提高先兆子痫的诊断准确性。在先兆子痫的诊断工作中要分别对sFlt-1和PlGF进行浓度检测,因此增加了工作量,花费更多时间,如果能够提供一种综合的试剂盒,解决同时检测两种待测物水平的问题,那么就能大大提升效率。然而,装放重要试剂的试剂瓶一般是玻璃容器,在运送过程中容易发生破裂,其保存条件要求较高,其部分试剂不适宜频繁晃动,频繁晃动会影响试剂的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夹层的防震试剂盒。

本实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具有夹层的防震试剂盒,其结构包括盒体、盒盖、夹层、固定板、试剂瓶、隔板和保护套,所述盒盖内表面设有防震棉,所述夹层位于盒体和隔板之间,内放有防震棉,所述隔板包括侧面隔板4块、底面隔板和顶面隔板各1块,其中所述侧面隔板和底面隔板一体成型或拼装连接,所述固定板位于侧面隔板所围成的空间,其上带有开孔,所述试剂瓶由所述保护套包着并穿过开孔竖放着,试剂瓶上表面放置有所述顶面隔板。

其中,上述的固定板面积大小与侧面隔板围成的空间面积一样大,其位置在试剂瓶的1/2高度处。

其中,上述的保护套是呈圆柱形的防震棉,其高度为试剂瓶高度的2/3。

其中,上述的盒盖与防震棉是采用粘合方式连接的,所述防震棉高度为1cm至1.5cm,面积大小与侧面隔板围成的空间面积一样大。

其中,上述的盒盖和盒体是一体成型的。

其中,上述的侧面隔板和夹层防震棉的高度均与盒体高度一致。

其中,上述的盒体和隔板之间距离为1cm至1.5cm。

其中,上述的固定板开孔大小比所述的试剂瓶瓶底要大0.5cm至1c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特点和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防震试剂盒在结构上设计了夹层和保护套,采用具有缓冲作用的防震棉,增强试剂盒对试剂瓶的保护能力,确保试剂瓶安全完整,试剂瓶不发生破裂以致试剂流出,进而保证检测过程顺利完成。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盒体俯视图。

图3,本实用新型的盒体截面图。

图4,本实用新型的盒盖内表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好、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技术方案和目的,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尽描述。

如图1、图2、图3、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夹层的防震试剂盒,包括盒体1、盒盖2、夹层3、固定板4、试剂瓶5、隔板6和保护套7,所述的盒盖2内表面设有防震棉8,所述的夹层3位于盒体1和隔板6之间,内放有防震棉,所述的隔板6包括侧面隔板4块、底面隔板和顶面隔板各1块,其中所述的侧面隔板6和底面隔板6一体成型或拼装连接,所述的固定板4位于侧面隔板6所围成的空间,其上带有开孔,所述的试剂瓶5由所述的保护套7包着并穿过开孔竖放着,试剂瓶5上表面放置有所述的顶面隔板6。

具体地说,所述的固定板4面积大小与侧面隔板6围成的空间面积一样大,其位置在试剂瓶5的1/2高度处。

具体地说,所述的盒体1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15cm、10cm、12cm。

具体地说,所述的保护套7是呈圆柱形的防震棉,其高度为所述的试剂瓶5高度的2/3。

具体地说,所述的固定板4开孔数量有6个,形状为圆形。

具体地说,所述的盒盖2与防震棉是通过粘合方式连接的,所述的防震棉高度为1cm,面积大小与侧面隔板6围成的空间面积一样大。

具体地说,所述的盒盖2和盒体1是一体成型的。

具体地说,所述的侧面隔板6和所述的夹层3防震棉的高度均与盒体1高度一致。

具体地说,所述的盒体1和隔板6之间距离为1cm。

具体地说,所述的固定板4开孔大小比所述的试剂瓶5瓶底要大0.5cm。

具体地说,所述的顶面隔板6上可放置使用说明书。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上述的实施例仅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非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限制。凡是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精神实质或原理下进行修改或等效替换的,均应纳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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