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储存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2209阅读:560来源:国知局
物流运输储存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运输辅助设备的技术领域,具体地是一种物流运输储存柜。



背景技术:

物流运输过程中车厢内货物不可避免的会随着车辆抖动和倾斜,而对于一些易碎物品,当需要进行防护时往往是在包装纸箱内装填气垫等缓冲材料。但是这一过程中需要对每个纸箱单独的包装填充,不仅效率低而且填充物的耗材成本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物流运输储存柜,其可以将货物连通包装箱直接置于柜内,不会产生填充耗材,同时装货过程快速,效率高。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物流运输储存柜,它包括带有内腔的柜体,其特征在于:柜体内近底部位置固定有一基座,基座的上方悬置有一托板,托板的下端面与基座的上端面之间留有间隙,所述托板和基座之间设有一气体支撑杆,气体支撑杆的上端与托板下端面的中间位置通过万向接头转动配合,气体支撑杆的下端沿竖直方向与基座固定连接,基座内沿水平方向均匀分布有若干顶针,顶针沿竖直方向与基座上对应的顶针孔滑动配合,顶针的下端面与顶针孔的内侧壁之间合围形成气腔,气腔与基座内的供气室连通,顶针的上端露置于基座外,所述柜体内设有用于输送高压空气至供气室内的气泵,当供气室内的高压空气进入气腔内时高压空气通过顶针的下端面推动顶针沿竖直方向上行至顶针的上端抵靠托板的下端面。

任意相邻两个顶针之间设有辅助气腔,辅助气腔的下部与供气室连通,辅助气腔的上部与基座上对应的辅助气嘴连通,所述辅助气嘴沿竖直方向朝向托板的下端面,且各辅助气嘴的孔径小于对应的辅助气腔沿水平方向的宽度。

所述基座上位于气体支撑杆所对应的位置沿竖直方向内凹形成安装槽,气体支撑杆的下端与安装槽的槽底固定,且当气体支撑杆压缩至极限位置时气体支撑杆收纳于安装槽内。

所述的托板包括一环形结构的外托板,外托板的中心位置设有中心孔,中心孔内覆盖有一内托板,所述气体支撑杆的上端与内托板的下端面之间通过万向接头转动配合,所述内托板的外侧壁朝内托板的中轴线所在位置内切形成第一斜面,所述外托板的中心孔的孔内壁上设有与第一斜面相配合的第二斜面。

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的物流运输储存柜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将货物或者货物连通包装纸箱直接置入柜体内,利用柜体内的托板可以很好的隔绝车辆的抖动倾斜对于货物的影响。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物流运输储存柜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区域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图1中“B”区域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4为图3中外托板和内托板部分的爆炸装配示意图。

其中,1、柜体,2、基座,3、托板,3.1、外托板,3.1.1、第二斜面,3.2、内托板, 3.2.1、第一斜面,4、间隙,5、气体支撑杆,6、万向接头,7、顶针,8、顶针孔,9、气腔,10、供气室,11、气泵,12、辅助气腔,13、辅助气嘴,14、安装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本文中所指的高压空气是指气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物流运输储存柜,它包括带有内腔的柜体1,其特征在于:柜体 1内近底部位置固定有一基座2,基座2的上方悬置有一托板3,托板3的下端面与基座2 的上端面之间留有间隙4,所述托板3和基座2之间设有一气体支撑杆5,气体支撑杆5 的上端与托板3下端面的中间位置通过万向接头6转动配合,气体支撑杆5的下端沿竖直方向与基座2固定连接,基座2内沿水平方向均匀分布有若干顶针7,顶针7沿竖直方向与基座2上对应的顶针孔8滑动配合,顶针7的下端面与顶针孔8的内侧壁之间合围形成气腔9,气腔9与基座2内的供气室10连通,顶针7的上端露置于基座2外,所述柜体1 内设有用于输送高压空气至供气室10内的气泵11,当供气室10内的高压空气进入气腔9 内时高压空气通过顶针7的下端面推动顶针7沿竖直方向上行至顶针7的上端抵靠托板3 的下端面。

任意相邻两个顶针7之间设有辅助气腔12,辅助气腔12的下部与供气室10连通,辅助气腔12的上部与基座2上对应的辅助气嘴13连通,所述辅助气嘴13沿竖直方向朝向托板3的下端面,且各辅助气嘴13的孔径小于对应的辅助气腔12沿水平方向的宽度。

所述基座2上位于气体支撑杆5所对应的位置沿竖直方向内凹形成安装槽14,气体支撑杆5的下端与安装槽14的槽底固定,且当气体支撑杆5压缩至极限位置时气体支撑杆5 收纳于安装槽14内。

所述的托板3包括一环形结构的外托板3.1,外托板3.1的中心位置设有中心孔,中心孔内覆盖有一内托板3.2,所述气体支撑杆5的上端与内托板3.2的下端面之间通过万向接头6转动配合,所述内托板3.2的外侧壁朝内托板3.2的中轴线所在位置内切形成第一斜面3.2.1,所述外托板3.1的中心孔的孔内壁上设有与第一斜面3.2.1相配合的第二斜面 3.1.1。

以上就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作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不仅局限于以上实施例,其具体结构允许有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独立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