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储存容器,包括设有储液腔的本体;所述储液腔上设有入液口;所述本体上设有至少一处透明或者半透明侧壁,储液腔上设有刻度尺;所述刻度尺上设有刻度线,刻度线采用发光体制成,所述发光体可发出与储存于储液腔内或者与预期储存于储液腔内的有色液体叠加形成肉眼可辨的第三色色光的色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储存容器,所述发光体可发出单色光,或者发光体可发出混合色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储存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可发出蓝色色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储存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选自电致发光光源、热辐射光源、气体放电光源、受激辐射相干光光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储存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刻度尺上设有遮光器,遮光器上设有容纳发光体的开口,发光体通过开口向外发出光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储存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容器选自饮料杯、饮料瓶、储运罐、储液瓶、储油瓶、引流袋、引流瓶、集尿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储存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上设有可指示储液腔内液平面并随储液腔内液平面同步移动的刻度指示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储存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刻度指示器采用浮体制成。
9.一种用于商品展示或销售的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商品展示或销售的展示装置包括权利要求1~8中任一储存容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商品展示或销售的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商品展示或销售的展示装置选自货架、展示柜、展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