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85124发布日期:2019-02-15 22:34阅读:373来源:国知局
一种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通信工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和扩大网络的覆盖面,需要大面积铺设通信线缆,通信线缆在铺设过程中,需要用到线缆收放装置。

现有的线缆收放装置,在对线缆收线和放线完毕后,不便于更换卷线筒继续进行放线或收线,容易影响工程的进度,耽误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包括支架、驱动电机、气胀轴、张力调节辊和直线位移传感器,所述支架下方前端固定有第一转动轴杆,且第一转动轴杆两侧铰接有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二支撑板上端安装有张力调节辊,所述第一转动轴杆后侧的支架上铰接有直线位移传感器,且直线位移传感器前端与第二支撑板中部铰接在一起,所述支架上方前端安装有第二转动轴杆,且第二转动轴杆两侧铰接有第一支撑板,且第一支撑板中部与调节气缸上端铰接在一起,所述调节气缸后端与支架铰接在一起,所述支架上端固定有u型架,且u型架上放置有被动齿轮,所述气胀轴侧面固定有被动齿轮,且气胀轴下方的支架上固定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外侧安装有与被动齿轮啮合在一起的传动齿轮,且传动齿轮外侧的转动杆上固定有传动皮带轮,所述转动杆下方的支架上固定有电机支座,且电机支座上固定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前端的输出轴上固定有主动皮带轮,且主动皮带轮通过皮带与传动皮带轮连接在一起。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所述支架和u型架均为u型不锈钢结构,且u型架上放置的气胀轴可拆卸。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所述气胀轴两端固定有气胀轴轴杆,且气胀轴轴杆上通过深沟球轴承套置有外套管,并且外套管上开设有凹槽,同时外套管通过凹槽放置在u型架上,且外套管右侧的气胀轴轴杆外侧固定有被动齿轮。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所述气胀轴的直径大于外套管的直径,且气胀轴的长度小于过渡辊的长度,并且过渡辊的长度小于张力调节辊的长度。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所述张力调节辊在第二支撑板上可转动,且过渡辊在第一支撑板上可转动,同时第二支撑板和直线位移传感器在第一转动轴杆上对应布置,并且调节气缸和第一支撑板在第二转动轴杆上对称布置。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所述第二支撑板上端固定的张力调节辊高度低于第一支撑板上端固定的过渡辊的高度,且第一支撑板上端固定的过渡辊高度低于气胀轴的高度,同时第一支撑板绕着第二转动轴杆转动的角度范围为30°,并且第二支撑板绕着第一转动轴杆转动的角度范围为30°。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所述直线位移传感器为tr-0010直线位移传感器,且调节气缸为sc-80-500标准气缸,并且驱动电机为bl60伺服电机。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所述电机支座下方的固定有微控制器,且微控制器与驱动电机电性相连接,并且微控制器通过电性与直线位移传感器相连接,同时微控制器为51单片机。

本发明中,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该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结构设置合理,采用在收放装置上方直接放置气胀轴用于收放滚筒的收卷工作,使用方便,拆卸安装方便,并且采用在气胀轴侧面放置在u型架进行支撑,不影响气胀轴的转动;

2.设备采用通过张力调节辊环绕线缆后在进行收放,并且张力调节辊侧面连接直线位移传感器,同时直线位移传感器通过单片机配合伺服电机,进而控制线缆的收卷的松紧程度;

3.采用在中部设置过渡辊,并且在过渡辊侧面的支撑板连接气缸,进而调节收放线的出线角度,提高收放线的效果,提高工作效率;

4.采用气胀轴侧面的轴杆上套置可转动的套管,并且套管卡在u型槽内部,并且气胀轴直径大于套管直径,线筒拆卸方便,能够更好的进行通信线缆的收放工作,促进通信工程行业的发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侧视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正视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气胀轴示意图。

图例说明:

1、支架;2、驱动电机;3、传动皮带轮;4、传动齿轮;5、被动齿轮;6、u型架;7、气胀轴;8、第一支撑板;9、过渡辊;10、张力调节辊;11、第二支撑板;12、调节气缸;13、第一转动轴杆;14、直线位移传感器;15、电机支座;16、主动皮带轮;17、转动杆;18、外套管;19、第二转动轴杆;20、气胀轴轴杆;21、凹槽;22、深沟球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参照图1-3,一种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包括支架1、驱动电机2、气胀轴7、张力调节辊10和直线位移传感器14,支架1下方前端固定有第一转动轴杆13,且第一转动轴杆13两侧铰接有第二支撑板11,第二支撑板11上端安装有张力调节辊10,张力调节辊10在第二支撑板11上可转动,且过渡辊9在第一支撑板8上可转动,同时第二支撑板11和直线位移传感器14在第一转动轴杆13上对应布置,并且调节气缸12和第一支撑板8在第二转动轴杆19上对称布置,第二支撑板11上端固定的张力调节辊10高度低于第一支撑板8上端固定的过渡辊9的高度,且第一支撑板8上端固定的过渡辊9高度低于气胀轴7的高度,同时第一支撑板8绕着第二转动轴杆19转动的角度范围为30°,并且第二支撑板11绕着第一转动轴杆13转动的角度范围为30°,第一转动轴杆13后侧的支架1上铰接有直线位移传感器14,且直线位移传感器14前端与第二支撑板11中部铰接在一起,直线位移传感器14为tr-0010直线位移传感器,且调节气缸12为sc-80-500标准气缸,并且驱动电机2为bl60伺服电机,支架1上方前端安装有第二转动轴杆19,支架1和u型架6均为u型不锈钢结构,且u型架6上放置的气胀轴7可拆卸,且第二转动轴杆19两侧铰接有第一支撑板8,且第一支撑板8中部与调节气缸12上端铰接在一起,调节气缸12后端与支架1铰接在一起,支架1上端固定有u型架6,且u型架6上放置有被动齿轮5,气胀轴7侧面固定有被动齿轮5,且气胀轴7下方的支架1上固定有转动杆17,气胀轴7两端固定有气胀轴轴杆20,且气胀轴轴杆20上通过深沟球轴承22套置有外套管18,并且外套管18上开设有凹槽21,同时外套管18通过凹槽21放置在u型架6上,气胀轴7的直径大于外套管18的直径,且气胀轴7的长度小于过渡辊9的长度,并且过渡辊9的长度小于张力调节辊10的长度,且外套管18右侧的气胀轴轴杆20外侧固定有被动齿轮5,转动杆17外侧安装有与被动齿轮5啮合在一起的传动齿轮4,且传动齿轮4外侧的转动杆17上固定有传动皮带轮3,转动杆17下方的支架1上固定有电机支座15,且电机支座15上固定有驱动电机2,电机支座15下方的固定有微控制器,且微控制器与驱动电机2电性相连接,并且微控制器通过电性与直线位移传感器14相连接,同时微控制器为51单片机,驱动电机2前端的输出轴上固定有主动皮带轮16,且主动皮带轮16通过皮带与传动皮带轮3连接在一起。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时,首先将线缆线筒安装在气胀轴7上,对气胀轴7内部进行充气将线筒进行固定,固定完成后将气胀轴7放置在u型架6上,并且气胀轴7外侧的气胀轴轴杆20上套置有外套管18,不会影响气胀轴7的正常转动,气胀轴7侧面设置的u型架6与传动齿轮4啮合在一起,驱动电机2运动通过皮带带动传动皮带轮3转动,进而带动气胀轴7转动,而当线缆收放的过程中,通信线缆绕过张力调节辊10下方在绕过过渡辊9上方,最后环绕在气胀轴7上的线筒上,调节气缸12运行推动第一支撑板8在第二转动轴杆19上转动,进而调节环绕线筒的角度,当张力变大的时候第二支撑板11会绕着第一转动轴杆13进行向下转动,进而拉动直线位移传感器14伸长,直线位移传感器14将数据传输给微控制器,微控制器在将数据反馈给驱动电机2,调节驱动电机2转动的频率,进而调节线缆的张力,这就是该计算机通信工程用通信线缆收放装置工作的整个过程。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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