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井盖翘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50618发布日期:2019-05-11 01:36阅读:630来源:国知局
一种市政井盖翘起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基础实施维护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市政井盖翘起装置。



背景技术:

市政是指城市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也指市场贸易事务;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工商业、交通、公安、文教、环境、卫生、基本建设等。市政建设中井盖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对其铺设和后期的维护显得尤为重要,而井盖由于设计的需要,其质量和体积较大,在后期进行人为的维护时所耗费的时间较长,因此,我们提出一种市政井盖翘起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市政井盖翘起装置,通过设有滑轮架、主支架、撬杆、支撑架、固定架、底座、球头架、钢珠和推杆,撬杆右端固定架可插入并固定于井盖一侧的孔口内,而撬杆左端下侧的支撑架可抵住井盖另外一侧外壁,通过杠杆原理将井盖快速翘起并抬出,结构简单紧凑,使用方便,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市政井盖翘起装置,包括滑轮架、主支架、撬杆、支撑架、固定架、底座、球头架、钢珠和推杆,所述滑轮架右端垂直安装有主支架,所述主支架上端铰链安装有撬杆,所述撬杆左端下侧垂直安装有支撑架,所述撬杆右端安装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下端内壁铰链安装有底座,所述固定架上端中部安装有球头架,所述球头架内腔中置有钢珠,所述钢珠中部贯穿安装有推杆。

进一步的,所述撬杆左端外壁套插有防滑橡胶套,所述支撑架底端安装有橡胶垫。

进一步的,所述滑轮架左右两端内腔中分别安装有滑轮a和滑轮b。

进一步的,所述主支架左端下侧横向安装有限位基座,且限位基座与滑轮架相平行,所述限位基座左右两端分别垂直开设有螺纹孔槽a和螺纹孔槽b,所述螺纹孔槽a和螺纹孔槽b内分别旋接有锁轮螺栓a和锁轮螺栓b。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市政井盖翘起装置,通过设有滑轮架、主支架、撬杆、支撑架、固定架、底座、球头架、钢珠和推杆,撬杆右端固定架可插入并固定于井盖一侧的孔口内,而撬杆左端下侧的支撑架可抵住井盖另外一侧外壁,通过杠杆原理将井盖快速翘起并抬出,结构简单紧凑,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市政井盖翘起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市政井盖翘起装置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滑轮架;2、主支架;3、撬杆;4、支撑架;5、固定架;6、底座;7、球头架;8、钢珠;9、推杆;10、防滑橡胶套;11、橡胶垫;12、滑轮a;13、滑轮b;14、限位基座;15、螺纹孔槽a;16、锁轮螺栓a;17、螺纹孔槽b;18、锁轮螺栓b。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市政井盖翘起装置,包括滑轮架1、主支架2、撬杆3、支撑架4、固定架5、底座6、球头架7、钢珠8和推杆9,所述滑轮架1右端垂直安装有主支架2,所述主支架2上端铰链安装有撬杆3,所述撬杆3左端下侧垂直安装有支撑架4,所述撬杆3右端安装有固定架5,所述固定架5下端内壁铰链安装有底座6,所述固定架5上端中部安装有球头架7,所述球头架7内腔中置有钢珠8,所述钢珠8中部贯穿安装有推杆9。

其中,所述撬杆3左端外壁套插有防滑橡胶套10,所述支撑架4底端安装有橡胶垫11。

其中,所述滑轮架1左右两端内腔中分别安装有滑轮a12和滑轮b13。

其中,所述主支架2左端下侧横向安装有限位基座14,且限位基座14与滑轮架1相平行,所述限位基座14左右两端分别垂直开设有螺纹孔槽a15和螺纹孔槽b17,所述螺纹孔槽a15和螺纹孔槽b17内分别旋接有锁轮螺栓a16和锁轮螺栓b18。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撬杆3右端固定架5插入井盖一侧的孔口内,手持固定架5上端推杆9并向左拨动,推杆9可通过其外壁的钢珠8在球头架7自由活动,使推杆9下端在固定架5内将固定架5内腔中底座6推出,使底座6在井盖下端与固定架5相垂直,而撬杆3左端下侧的支撑架4抵住井盖另外一侧外壁,向下扳动撬杆3,通过杠杆原理使撬杆3右端将井盖快速翘起并抬出,滑轮架1左右两端内腔中的滑轮a12和滑轮b13,可使该装置进行移动,主支架2左端下侧横向安装有限位基座14,限位基座14左右两端的螺纹孔槽a15与螺纹孔槽b17内分别旋接有锁轮螺栓a16和锁轮螺栓b18,旋转拧紧锁轮螺栓a16与锁轮螺栓b18,可使锁轮螺栓a16和锁轮螺栓b18紧紧抵住滑轮a12和滑轮b13外壁,分别将滑轮a12与滑轮b13锁死,操作方便,使用效果较为理想,较为实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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