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路灯维护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路灯维修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不论是城市干道还是小区道路均设有路灯,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但是由于路灯大都比较高,出现损坏时维修很不方便,现有的维修方法多为工人们爬上路灯杆上进行维修,非常危险,并且无法360°的进行维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路灯维修设备,其结构合理,更加安全,且可以进行360°的维修。
为了达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路灯维修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方边缘一侧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底部设有电机一,所述电机一轴端伸出凹槽上表面并连接设有齿轮一,所述底座上方位于凹槽一侧设有圆形滑槽,所述底座上方设有与齿轮一相配合的带齿圆盘,所述带齿圆盘下方设有至少三个与圆形滑槽相配合的滑轮,所述带齿圆盘上方固定设有支撑臂,所述支撑臂上端为凹形结构,且相对两侧连接设有轴,所述轴上转动套接设有一节臂,所述支撑臂上侧壁固定设有液压油缸一,所述液压油缸一另一端与一节臂下方侧壁铰接,所述一节臂内滑动套接设有二节臂,所述一节臂和二节臂为中空结构,且内部设有液压油缸二,所述液压油缸二一端与一节臂底部内壁固定,另一端与二节臂上部内壁固定,所述二节臂上端转动连接设有支架,所述支架外侧壁上固定设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固定设有用于转动支架的电机二,所述支架下端固定设有圆环形平台,所述圆环形平台包括半圆环一和滑动插接于半圆环一内的半圆环二。
作为改进:所述支撑臂倾斜设置。
作为改进:所述半圆环二上侧壁中心处设有挂钩一,所述支架外侧壁上设有与挂钩一相对应的挂钩二。
作为改进:所述半圆环二一端设有拉出把手。
作为改进:所述半圆环一上次侧壁边缘设有围栏。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优点在于:电机一带动带齿圆盘转动,到合适位置后控制液压油缸一将一节臂和二节臂升起,然后控制液压油缸二将一节臂伸出至路灯处,工作人员将半圆环二拉出并与半圆环一固定形成圆环形平台,并将路灯至于圆环中间,此时可用固定绳连接挂钩一和挂钩二,并且将自身安全绳与挂钩二连接,增加安全系数,工作人员可在圆环形的平台上进行360°的维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路灯维修设备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路灯维修设备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路灯维修设备圆环形平台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对照表:
1-底座、2-凹槽、3-电机一、4-齿轮一、5-圆形滑槽、6-带齿圆盘、7-滑轮、8-支撑臂、9-轴、10- 一节臂、11-液压油缸一、12-二节臂、13-液压油缸二、14-支架、141-挂钩二、15-固定板、16-电机二、 17-圆环形平台、171-半圆环一、1711-围栏、172-半圆环二、1721-挂钩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路灯维修设备,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上方边缘一侧设有凹槽2,所述凹槽2底部设有电机一3,所述电机一3轴端伸出凹槽2上表面并连接设有齿轮一4,所述底座1上方位于凹槽2一侧设有圆形滑槽5,所述底座1上方设有与齿轮一4相配合的带齿圆盘6,所述带齿圆盘6 下方设有至少三个与圆形滑槽5相配合的滑轮7,所述带齿圆盘6上方固定设有支撑臂8,所述支撑臂8 上端为凹形结构,且相对两侧连接设有轴9,所述轴9上转动套接设有一节臂10,所述支撑臂8上侧壁固定设有液压油缸一11,所述液压油缸一11另一端与一节臂10下方侧壁铰接,所述一节臂10内滑动套接设有二节臂12,所述一节臂10和二节臂12为中空结构,且内部设有液压油缸二13,所述液压油缸二13 一端与一节臂10底部内壁固定,另一端与二节臂12上部内壁固定,所述二节臂12上端转动连接设有支架14,所述支架14外侧壁上固定设有固定板15,所述固定板15上固定设有用于转动支架14的电机二16,所述支架14下端固定设有圆环形平台17,所述圆环形平台17包括半圆环一171和滑动插接于半圆环一 171内的半圆环二172。
所述支撑臂8倾斜设置。
所述半圆环二172上侧壁中心处设有挂钩一1721,所述支架14外侧壁上设有与挂钩一1721相对应的挂钩二141。
所述半圆环二172一端设有拉出把手。
所述半圆环一171上次侧壁边缘设有围栏1711。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工作人员进到半圆环一171上,将安全绳挂在挂钩二141上,然后控制电机一3转动,到合适位置,然后控制液压油缸一11将一节臂10和二节臂12升起,控制液压油缸二13将一节臂10伸出至路灯处,然后拉动拉出把手将半圆环二172抽出并将半圆环二172与半圆环一171固定,再用固定绳连接挂钩一1721和挂钩二141起到安全固定作用,此时确保路灯处在圆环形平台17中间,这样工作人员即可在圆环形平台17上对路灯进行360°的维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专利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专利,凡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