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把手的分体式酒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423152阅读:257来源:国知局
具有把手的分体式酒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把手的分体式酒瓶。
【背景技术】
[0002]普通的酒瓶结构简单,在喝酒和倒酒时只能通过瓶嘴将酒倒出,而无法用别的方式倒酒,非常不人性化。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具有把手的分体式酒瓶,解决普通酒瓶不人性化的问题。
[0004]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具有把手的分体式酒瓶,包括瓶体和瓶嘴,瓶体开口端设置有具有外螺纹的凸起,瓶嘴开口端内壁设置有与凸起相对应的内螺纹,瓶体开口端与瓶嘴开口端螺纹连接,瓶体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把手。
[000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具有把手的分体式酒瓶瓶体开口端与瓶嘴开口端螺纹连接,瓶体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把手,大大方便倒酒和酒瓶的重复利用。
【附图说明】
[0006]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0007]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08]图中1.瓶体,2.瓶嘴,3.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0009]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发明有关的构成。
[0010]如图1所示的一种具有把手的分体式酒瓶,包括瓶体I和瓶嘴2,瓶体I开口端设置有具有外螺纹的凸起,瓶嘴2开口端内壁设置有与凸起相对应的内螺纹,瓶体I开口端与瓶嘴2开口端螺纹连接,瓶体I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把手3。
[0011]以上述依据本发明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发明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发明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具有把手的分体式酒瓶,包括瓶体(I)和瓶嘴(2),其特征是:所述的瓶体(I)开口端设置有具有外螺纹的凸起,所述的瓶嘴(2 )开口端内壁设置有与凸起相对应的内螺纹,所述的瓶体(I)开口端与瓶嘴(2)开口端螺纹连接,瓶体(I)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把手(3)。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把手的分体式酒瓶,包括瓶体和瓶嘴,瓶体开口端设置有具有外螺纹的凸起,瓶嘴开口端内壁设置有与凸起相对应的内螺纹,瓶体开口端与瓶嘴开口端螺纹连接,瓶体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把手。本发明的具有把手的分体式酒瓶瓶体开口端与瓶嘴开口端螺纹连接,瓶体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把手,大大方便倒酒和酒瓶的重复利用。
【IPC分类】B65D23-10, B65D85-72, B65D8-04
【公开号】CN104743198
【申请号】CN201310731716
【发明人】陈建平
【申请人】江苏金波酒业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1日
【申请日】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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