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用输料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166250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地下工程用输料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输料系统,用于地下工程中货料的传输。
【背景技术】
[0002]地下工程不同于地面工程,在材料的运输通道上比较局限,特别是处于市中心的施工区域,比如地铁项目工程,采用传统的机械运输不仅会造成交通拥堵,同时巨大的施工噪音给广大公民带来不便,且垂直运输的电力使用费、机械损耗保养费较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地下工程用输料系统,利用滑槽,在有限的工作面上,降低机械成本及噪音,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0004]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如下:
[0005]地下工程用输料系统,包括道路交通区和施工区,所述施工区包括地下负一层和地下负二层,所述施工区地面与地下负二层之间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顶端设有卸料斗,所述滑槽通过固定件与地面连接固定,所述滑槽的上部为倾斜段,所述滑槽的下部为垂直段,两段之间通过万向活动接口相连接,所述滑槽的底端是卸料口。
[0006]作为优选的,所述滑槽直径为20_30cm。
[0007]作为优选的,所述卸料口为活动式卸料口。
[0008]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在于:1)节省场地、降低成本,在市中心等繁华地带,节约了施工场地以及人力资源,减少垂直运输的电力成本以及机械损耗成本等,减少施工区域的噪音排放;2)滑槽的上部为倾斜段,所述滑槽的下部为垂直段,两段之间通过万向活动接口相连接的结构设计,有利于滑槽入口的选择,使得入口的位置更为灵活;3)考虑到传输货料的质量以及滑槽的承载能力,滑槽直径优选为20-30cm ;4)活动式的卸料口有利于控制货料的传输或关闭,操作简单实用。
【附图说明】
[0009]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1]其中:1、道路交通区;2、卸料斗;3、滑槽;4、固定件;5、万向活动接口 ;6、地下负一层;7、卸料口 ;8、地下负二层;9、施工区。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3]参阅图1。
[0014]地下工程用输料系统,包括道路交通区1和施工区9,所述施工区9包括地下负一层6和地下负二层8,所述施工区9地面与地下负二层8之间设有滑槽3,所述滑槽3的顶端设有卸料斗2,所述滑槽3通过固定件4与地面连接固定,所述滑槽3的上部为倾斜段,所述滑槽3的下部为垂直段,两段之间通过万向活动接口 5相连接,所述滑槽3的底端是卸料P 7。
[0015]所述滑槽3直径为25cm。
[0016]所述卸料口为活动式卸料口。
[0017]施工时,依据现场条件,对滑槽的组件进行设计,包括滑槽直径、滑槽的流量,以及滑槽的安装角度等,安装好卸料斗2、固定件4、万向活动接口 5和卸料口 7等结构部件,本实用新型利用能有效的在地下工程及闹市中心地带,达到合理利用狭小的空间进行降低成本的运输、在市中心地段有效的控制了机械运输出现的噪音排放、此滑槽的实用性、为地下工程部分材料的运输创造了不可预估的价值。
[0018]上述附图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任何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或改用其他花型做此技术上的改变,都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专利范畴。
【主权项】
1.地下工程用输料系统,包括道路交通区(1)和施工区(9),所述施工区(9)包括地下负一层(6)和地下负二层(8),其特征在于:所述施工区(9)地面与地下负二层(8)之间设有滑槽(3),所述滑槽(3)的顶端设有卸料斗(2),所述滑槽(3)通过固定件(4)与地面连接固定,所述滑槽(3)的上部为倾斜段,所述滑槽(3)的下部为垂直段,两段之间通过万向活动接口(5)相连接,所述滑槽(3)的底端是卸料口(7)。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工程用输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3)直径为20_30cm。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下工程用输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卸料口(7)为活动式卸料口。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输料系统,用于地下工程中部分货料的传输。包括道路交通区和施工区,所述施工区包括地下负一层和地下负二层,所述施工区地面与地下负二层之间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顶端设有卸料斗,所述滑槽通过固定件与地面连接固定,所述滑槽的上部为倾斜段,所述滑槽的下部为垂直段,两段之间通过万向活动接口相连接,所述滑槽的底端是卸料口。本实用新型节省场地、降低成本,在市中心等繁华地带,节约了施工场地以及人力资源,减少垂直运输的电力成本以及机械损耗成本等,减少施工区域的噪音排放。
【IPC分类】E04G21/02, B65G11/08
【公开号】CN205076357
【申请号】CN201520809758
【发明人】刑锦豪
【申请人】苏州市名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9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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