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能垃圾箱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454768阅读:371来源:国知局
新型智能垃圾箱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活用品,尤其是一种新型智能垃圾箱组。
【背景技术】
[0002]众所周知,目前人们使用的垃圾箱,不能有效地利用垃圾资源,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智能垃圾箱组。
[0004]本实用新型主要包括左智能锁、左箱盖、微型气化炉、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伸缩挡板、回收门、废渣回收箱、左下传感器、左箱壁、芯片、连接区外壳、蓄电池、压缩系统、右箱壁、右箱盖、右智能锁、右上传感器、安全阀、左上传感器,左智能锁设置在左箱盖上,微型气化炉与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相连接,伸缩挡板设置在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下方,回收门设置在废渣回收箱左侧,左下传感器设置在左箱壁内,芯片设置在蓄电池内部,左箱壁与右箱壁通过连接区外壳进行连接,压缩系统位于右箱壁内侧,右智能锁设置于右箱盖上,右上传感器置于右箱盖上,安全阀和左上传感器置于左箱壁上。
[0005]使用时,将可燃性垃圾投入至左箱中,当垃圾量不断增加至设定高度时,左上传感器接收到信号,并将信号传至芯片,芯片识别出垃圾已满,锁定左箱箱盖并开启微型气化炉工作,同时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利用气化垃圾产生的燃气进行发电,产生的电能存储于蓄电池中。芯片感应到发电完成后,打开伸缩挡板,将废渣导入废渣箱后伸缩挡板自动关闭,左箱盖自动解锁,恢复垃圾投放。将可压缩垃圾投入至右箱中,当垃圾量增加至设定高度时,右上传感器将信号传递给芯片,芯片识别出未压缩垃圾已满,锁定右箱盖并开启压缩工作,完成压缩工作后,右箱盖自动解锁,可继续投放垃圾。此时完成一次垃圾压缩过程。当压缩后的垃圾增加至设定高度时,右上传感器将高密度垃圾信号发送至城市回收系统。
[0006]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结构简单,功能全面,操作方便,经济环保。
[0007]【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简图。
[0008]【具体实施方式】在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简图中,主要包括左智能锁
1、左箱盖2、微型气化炉3、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4、伸缩挡板5、回收门6、废渣回收箱7、左下传感器8、左箱壁9、芯片10、连接区外壳11、蓄电池12、压缩系统13、右箱壁14、右箱盖15、右智能锁16、右上传感器17、安全阀18、左上传感器19,左智能锁I设置在左箱盖2上,微型气化炉3与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4相连接,伸缩挡板5设置在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4下方,回收门6设置在废渣回收箱7左侧,左下传感器8设置在左箱壁9内,芯片10设置在蓄电池12内部,左箱壁9与右箱壁14通过连接区外壳11进行连接,压缩系统13位于右箱壁14内侧,右智能锁16设置于右箱盖14上,右上传感器17置于右箱盖15上,安全阀18和左上传感器19置于左箱壁9上。
【主权项】
1.一种新型智能垃圾箱组,左智能锁(I)、左箱盖(2)、微型气化炉(3)、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4)、伸缩挡板(5)、回收门(6)、废渣回收箱(7)、左下传感器(8)、左箱壁(9)、芯片(10)、连接区外壳(11)、蓄电池(12)、压缩系统(13)、右箱壁(14)、右箱盖(15)、右智能锁(16)、右上传感器(17)、安全阀(18)、左上传感器(19),其特征在于:左智能锁(I)设置在左箱盖(2)上,微型气化炉(3)与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4)相连接,伸缩挡板(5)设置在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4)下方,回收门(6)设置在废渣回收箱(7)左侧,左下传感器(8)设置在左箱壁(9)内,芯片(10)设置在蓄电池(12)内部,左箱壁(9)与右箱壁(14)通过连接区外壳(11)进行连接,压缩系统(13)位于右箱盖(14)内侧,右智能锁(16)设置于右箱盖(14)上,右上传感器(17)置于右箱盖(15)上,安全阀(18)和左上传感器(19)置于左箱壁(9)上。
【专利摘要】一种新型智能垃圾箱组,左智能锁、左箱盖、微型气化炉、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伸缩挡板、回收门、废渣回收箱、左下传感器、左箱壁、芯片、连接区外壳、蓄电池、压缩系统、右箱壁、右箱盖、右智能锁、右上传感器、安全阀、左上传感器,左智能锁设置在左箱盖上,微型气化炉与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相连接,伸缩挡板设置在内附式微型内燃发电机下方,回收门设置在废渣回收箱左侧,左下传感器设置在左箱壁内,芯片设置在蓄电池内部,左箱壁与右箱壁通过连接区外壳进行连接,压缩系统位于右箱壁内侧,右智能锁设置于右箱盖上,右上传感器置于右箱盖上,安全阀和左上传感器置于左箱壁上。<b>本实用新型具有:</b>结构简单,功能全面,操作方便,经济环保等优点。
【IPC分类】B65F1/14, B65F1/00
【公开号】CN205366733
【申请号】CN201520987285
【发明人】丁志龙, 杨丹
【申请人】丁志龙, 杨丹
【公开日】2016年7月6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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