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液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59384阅读:345来源:国知局
乳液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乳液瓶,其技术要点是包括上盖板、外瓶体和内瓶体,外瓶体和内瓶体均连接于上盖板的下侧壁上,且外瓶体位于内瓶体的外侧,所述内瓶体包括上瓶身和带有瓶底的下瓶身,所述瓶底为凹球面,所述上瓶身和下瓶身之间可拆卸连接。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方便的对残留在瓶体中的沐浴乳进行利用的乳液瓶。
【专利说明】
乳液瓶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乳液瓶。
【背景技术】
[0002]当乳液瓶中的沐浴乳用到最后时,往往会在瓶底残留一点沐浴乳,而该残留下来的沐浴乳一般情况下是难以被挤出的,所以大部分的人都是直接丢掉或是将瓶盖打开,然后将瓶体倒置使得最后残留的沐浴乳流出,以进行使用。然而假如直接丢弃的话,或造成浪费的现象,而假如将瓶体倒置,等待沐浴乳一点一点流出的话,会给使用者带来不便,因此这两者都是不可取的,即存在着改进的空间。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方便的对残留在瓶体中的沐浴乳进行利用的乳液瓶。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乳液瓶,包括上盖板、夕卜瓶体和内瓶体,外瓶体和内瓶体均连接于上盖板的下侧壁上,且外瓶体位于内瓶体的外侧,所述内瓶体包括上瓶身和带有瓶底的下瓶身,所述瓶底为凹球面,所述上瓶身和下瓶身之间可拆卸连接。
[000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外瓶体用于对整个瓶体的平稳支撑;内瓶体用于容置乳液;将瓶底设置为凹球面,使得最后残留下来的乳液聚集在一起,以方便乳液管的抽取;当使用到最后,残留下来的乳液不能用乳液管抽取时,可将下瓶身拆卸下来,从而对最后的乳液进行使用,同时,两者之间的可拆卸设置,可方便在内瓶体中加乳液,从而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重复的使用。
[0006]优选的,所述上盖板上设置有外连接环,所述外瓶体螺纹连接于外连接环上。
[0007]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螺纹连接既能实现上盖板和外瓶体之间的稳定连接,又能实现两者之间的拆卸,且操作过程相当的简单。
[0008]优选的,所述上盖板上设置有内连接环,所述内瓶体螺纹连接于内连接环上。
[0009]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螺纹连接既能实现上盖板和内瓶体之间的稳定连接,又能实现两者之间的拆卸,且操作过程相当的简单。
[0010]优选的,所述上瓶身和下瓶身之间螺纹连接。
[0011]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螺纹连接既能实现上瓶身和下瓶身之间的稳定连接,又能实现两者之间的拆卸,同时螺纹连接又可起到密封的效果,即内瓶体中的乳液不会渗透出来。
[0012]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可方便的对残留在瓶体中的沐浴乳进行利用。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示意图;
[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通过下列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乳液瓶作进一步的说明。
[0016]一种乳液瓶,包括上盖板1、外瓶体2和内瓶体3,上盖板I上设置有瓶口,外瓶体2和内瓶体3均连接于上盖板I的下侧壁上,上盖板I的上侧壁上设置有瓶盖,且外瓶体2位于内瓶体3的外侧,所述内瓶体3包括上瓶身31和带有瓶底的下瓶身32,所述瓶底为凹球面,即瓶底向下凹陷,下瓶身32螺纹连接于上瓶身31的下端位置上。
[0017]进一步的,所述上盖板I上设置有外连接环4,外连接环4上设置有外螺纹,外瓶体2的上端设置有内螺纹,所以外瓶体2螺纹连接于外连接环4上。
[0018]进一步的,所述上盖板I上设置有内连接环5,同理内连接环5上设置有外螺纹,上瓶身31的上端设置有内螺纹,内瓶体3螺纹连接于内连接环5上。
[0019]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乳液瓶,其特征是:包括上盖板(I)、外瓶体(2)和内瓶体(3),外瓶体(2)和内瓶体(3 )均连接于上盖板(I)的下侧壁上,且外瓶体(2 )位于内瓶体(3 )的外侧,所述内瓶体(3 )包括上瓶身(31)和带有瓶底的下瓶身(32),所述瓶底为凹球面,所述上瓶身(31)和下瓶身(32)之间可拆卸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乳液瓶,其特征是:所述上盖板(I)上设置有外连接环(4),所述外瓶体(2)螺纹连接于外连接环(4)上。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乳液瓶,其特征是:所述上盖板(I)上设置有内连接环(5),所述内瓶体(3)螺纹连接于内连接环(5)上。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乳液瓶,其特征是:所述上瓶身(31)和下瓶身(32)之间螺纹连接。
【文档编号】B65D1/02GK205441136SQ201620177151
【公开日】2016年8月10日
【申请日】2016年3月9日
【发明人】李雪莲, 李泽
【申请人】浙江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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