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塑料加工粉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0607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一种塑料加工粉碎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属于塑料加工机械领域,尤其是一种塑料加工粉碎系统。



背景技术:

废旧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和二次开发应用,都要使用塑料破碎机械,目前市面上塑料破碎机一般是由电机传动,带动装有刀片的轴辊旋转,再由推进板将待破碎的废旧塑料推至旋转刀片下进行旋转破碎。这类破碎机械结构简单,但工作效率不高。一般的破碎机结构上会设有传动装置,切割装置和推进装置,工作时在撕碎塑料管材时不必将管材分段处理,从而减少加工工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撕碎机虽然具有实用的撕碎功能,但因其结构上的缺陷,通用性不高,尚须进一步改进,以适应不同规格不同形状尺寸的废旧塑料的破碎加工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缺点,提供了一种塑料加工粉碎系统。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塑料加工粉碎系统,包括投料斗、投料开关件、传送带、动刀、定刀、机架、传送带支架、脚轮、转轮皮带、电机轮、电机、挡料胶板、箱体、皮带轮、右护罩、控制开关、左护罩、惯性轮、筛网架把手、筛网、筛网架和带刀轮,在机架的上方设置有投料斗,投料斗前端设置有投料开关件,在投料开关件上设置有挡料胶板,机架的上端为箱体,在箱体表面的一端设置有控制开关,在箱体两侧设置有皮带轮和惯性轮,在皮带轮和惯性轮的外侧分别设置有右护罩和左护罩,在箱体内部设置有筛网架,筛网架上设置有筛网,在机架的下方设置有传动带,传送带的宽度小于机架的宽度,在传动带的下方设置有传送带支架,在机架内部设置有电机和传动装置,传动装置包括皮带轮、转轮皮带和带刀轮,在带刀轮上设置有动刀,在带刀轮前侧机架内壁上设置有与动刀相匹配的定刀,动刀为沿带刀轮设置的三角形动刀。

而且,所述的定刀数量为1-3把。

而且,所述的挡料胶板长度为投料开关件高度的1-1.5倍。

而且,所述的筛网架位于投料斗的正下方。

而且,所述的筛网架的前端设置有筛网架把手。

而且,所述的筛网的网孔大小为0.5-3cm。

而且,所述传送带支架设置于传送带传动方向的两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破碎机结构新颖、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破碎效率高,除适用于废旧塑料制品的破碎加工外,尤其适用于废旧橡胶轮胎回收破碎加工,是废旧塑料及废旧橡胶轮胎细碎工序顺利进行的有效设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正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为投料斗,2为投料开关件,3为传送带,4为动刀,5为定刀,6为机架,7为传送带支架,8为脚轮,9为转轮皮带,10为电机轮,11为电机,12为挡料胶板,13为箱体,14为皮带轮,15为右护罩,16为控制开关,17为左护罩,18为惯性轮,19为筛网架把手,20为筛网,21为筛网架,22为带刀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附图所示,1为投料斗,2为投料开关件,3为传送带,4为动刀,5为定刀,6为机架,7为传送带支架,8为脚轮,9为转轮皮带,10为电机轮,11为电机,12为挡料胶板,13为箱体,14为皮带轮,15为右护罩,16为控制开关,17为左护罩,18为惯性轮,19为筛网架把手,20为筛网,21为筛网架,22为带刀轮。

一种塑料加工粉碎系统,包括投料斗、投料开关件、传送带、动刀、定刀、机架、传送带支架、脚轮、转轮皮带、电机轮、电机、挡料胶板、箱体、皮带轮、右护罩、控制开关、左护罩、惯性轮、筛网架把手、筛网、筛网架和带刀轮,在机架的上方设置有投料斗,投料斗前端设置有投料开关件,在投料开关件上设置有挡料胶板,机架的上端为箱体,在箱体表面的一端设置有控制开关,在箱体两侧设置有皮带轮和惯性轮,在皮带轮和惯性轮的外侧分别设置有右护罩和左护罩,在箱体内部设置有筛网架,筛网架上设置有筛网,在机架的下方设置有传动带,传送带的宽度小于机架的宽度,在传动带的下方设置有传送带支架,在机架内部设置有电机和传动装置,传动装置包括皮带轮、转轮皮带和带刀轮,在带刀轮上设置有动刀,在带刀轮前侧机架内壁上设置有与动刀相匹配的定刀,动刀为沿带刀轮设置的三角形动刀。

而且,所述的定刀数量为1把。

而且,所述的挡料胶板长度为投料开关件高度的1.5倍。

而且,所述的筛网架位于投料斗的正下方。

而且,所述的筛网架的前端设置有筛网架把手。

而且,所述的筛网的网孔大小为3cm。

而且,所述传送带支架设置于传送带传动方向的两侧。

本破碎机结构新颖、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破碎效率高,除适用于废旧塑料制品的破碎加工外,尤其适用于废旧橡胶轮胎回收破碎加工,是废旧塑料及废旧橡胶轮胎细碎工序顺利进行的有效设备。

以上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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