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的橡胶片排气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4676阅读:622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进的橡胶片排气辊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橡胶片生产设备,尤其是一种改进的橡胶片排气辊。



背景技术:

橡胶片在生产使用过程中,会在橡胶片与基层之间存有大量气泡,需要对残留气泡进行排除操作。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 203973498U公开了一种多功能阻尼胶片压滚,带有用于排除气泡的放气辊。但是,这种排气装置是纯手工操作,效率低,容易由于人为失误对橡胶片表面产生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改进的橡胶片排气辊,能够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高了橡胶片内部气泡排除的效率,并且对橡胶片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改进的橡胶片排气辊,包括底板和顶板,底板上通过第一弹簧体连接有两个第一连杆,每个第一连杆顶部轴接有一个第一从动辊,顶板底部通过第二连杆轴接有驱动辊,驱动辊的下方设置有一个第二从动辊,第二从动辊通过第三连杆分别与两个第一从动辊连接;驱动辊表面均匀设置有排气机构,排气机构包括外套,外套内部通过第二弹簧体连接有针杆,针杆底部连接有半球形触头,半球形触头表面均匀设置有若干个针刺部。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从动辊的表面设置有橡胶层。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从动辊的表面设置有齿形部。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利用驱动辊和第二从动辊的相互挤压,在橡胶片传输的过程中对橡胶片残留的气泡进行排除。第一从动辊不仅起到了传输支撑的作用,而且在第二从动辊受到挤压力时可以利用第一连杆和第三连杆的相互配合对第二从动辊的相对位置进行实时调整,提高橡胶片表面挤压力的均匀度。排气机构由针杆和外套活动套接而成,可以在针刺部与橡胶片表面接触时起到缓冲作用,实现对气泡的缓慢刺破排气,避免穿刺的冲击力对橡胶片本身造成损伤。第一从动辊的表面的橡胶层可以避免橡胶片在传输过程中产生打滑的现象。第二从动辊的表面的齿形部可以提高对于橡胶片表面进行穿刺过程中橡胶片表面的局部挤压力,从而便于气泡的刺破排气。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排气机构的结构图。

图中:1、底板;2、顶板;3、第一弹簧体;4、第一连杆;5、第一从动辊;6、第二连杆;7、驱动辊;8、第二从动辊;9、第三连杆;10、排气机构;11、外套;12、第二弹簧体;13、针杆;14、半球形触头;15、针刺部;16、橡胶层;17、齿形部;18、万向节。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粘贴等常规手段,在此不再详述。

参照图1-2,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底板1和顶板2,底板1上通过第一弹簧体3连接有两个第一连杆4,每个第一连杆4顶部轴接有一个第一从动辊5,顶板2底部通过第二连杆6轴接有驱动辊7,驱动辊7的下方设置有一个第二从动辊8,第二从动辊8通过第三连杆9分别与两个第一从动辊5连接;驱动辊7表面均匀设置有排气机构10,排气机构10包括外套11,外套11内部通过第二弹簧体12连接有针杆13,针杆13底部连接有半球形触头14,半球形触头14表面均匀设置有若干个针刺部15。第一从动辊5不仅起到了传输支撑的作用,而且在第二从动辊8受到挤压力时可以利用第一连杆4和第三连杆9的相互配合对第二从动辊8的相对位置进行实时调整,提高橡胶片表面挤压力的均匀度。排气机构10由针杆13和外套11活动套接而成,可以在针刺部15与橡胶片表面接触时起到缓冲作用,实现对气泡的缓慢刺破排气,避免穿刺的冲击力对橡胶片本身造成损伤。第一从动辊5的表面设置有橡胶层16,可以避免橡胶片在传输过程中产生打滑的现象。第二从动辊8的表面设置有齿形部17,可以提高对于橡胶片表面进行穿刺过程中橡胶片表面的局部挤压力,从而便于气泡的刺破排气。

另外,针杆13与半球形触头14之间通过万向节18相连,这样可以实现半球形触头14的灵活转动,从而提高半球形触头14与橡胶片的接触面积,进而提高针刺部15对于气泡的穿刺覆盖率。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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