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裁剪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5018阅读:790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裁剪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测量裁剪结构,特别是涉及一种能够自动输送并裁剪和收集的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膜袋是从挤出机挤出后被卷成卷料,再将卷料经过处理后裁剪成规定尺寸,其主要缺点在于:一方面,其从膜袋成型到裁剪需要经过多个工艺过程,且各个工艺过程之间无衔接,所费时间太长,另一方面,现有的工况中,在多个环节都需要人工来进行牵引、匹配、测量和裁剪,以及后续的收集,且难以和前后工序进行连接。即,现有的对膜袋进行连续加工的设备具有费时费力,无法自动衔接的问题,这个对整个生产效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自动裁剪装置,该裁剪装置自动连接前一工序,并将挤出的膜袋自动运输,自动平整,自动测量并裁剪和分别收集,节省大量人力物力,降低生产成本。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自动裁剪装置,包括冷却机构、牵引机构和裁减机构,所述冷却机构用于接收来自于挤出机输送出的膜袋并冷却成型,牵引机构用于牵引来自冷却机构的膜袋并将其输送至裁减机构,裁减机构用于将膜袋裁剪成设定尺寸。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所述牵引机构为滚筒牵引机构,其牵引来自冷却机构的膜袋输送进入裁减机构,并利用持续输送的膜袋将裁减机构裁剪后的膜袋挤出。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裁减机构后端设置有物料收集装置,包括膜袋收集箱、膜袋收集滑道、边角料收集口和边角料收集箱,在膜袋收集滑道和裁减机构之间设置边角料收集口,边角料收集口下方为边角料收集箱,膜袋收集滑道下方为膜袋收集箱,所述边角料收集口的口径小于所述膜袋裁剪的设定尺寸,且大于裁剪所剩边角料的尺寸。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裁减机构设置有膜袋通道,膜袋通道靠膜袋收集滑道的一侧为裁剪位置,膜袋输出裁减机构到达设定尺寸时,裁减机构动作;边角料部分到达设定尺寸时,裁减机构动作。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裁减机构设置有膜袋通道,膜袋顺膜袋通道输送,裁剪位置设置在膜袋通道内,当位于膜袋通道内的膜袋到达裁剪位置时,裁减机构动作,同时使膜袋和边角料部分达到设定的尺寸。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对挤出机构和牵引机构的设置,通过牵引机构的牵引力将挤出机构的膜袋牵引至裁减机构,并且通过持续的输入将裁减机构裁剪后的膜袋从裁减机构挤出至膜袋收集箱以及边角料收集箱,整个过程运行一致且衔接紧密,牵引机构采用滚筒牵引机构的方式,既能起到牵引的作用,且在牵引的过程中对膜袋进行平整,以便后续的裁剪,在膜袋通道内膜袋进一步被平整并使其处于便于准确测量和裁剪的状态。总体来说,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运行自动快捷,能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原理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1是冷却机构 2是牵引机构 3是裁减机构

4是挤出机 5是膜袋 6是膜袋收集箱

7是膜袋收集滑道 8是边角料收集口 9是边角料收集箱

10是边角料 11是膜袋通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自动裁剪功能的原理和实现过程为:膜袋从挤出机构中挤出后, 通过冷却机构冷却定型,经牵引机构牵引后到达裁减机构,由裁减机构对膜袋进行自动测量和裁剪,并将裁剪后的膜袋和边角料自动收集,在整个过程中,一般是由牵引机构提供动力,将膜袋从冷却机构牵引至裁减机构,可以采用滚筒牵引机构,滚筒牵引机构一方面为膜袋提供牵引力,另外,可以将冷却成型的膜袋进行平整,使其能够自动的进入到裁减机构的膜袋通道内,并且在膜袋通道内顺膜袋通道运行至裁剪位置,裁剪后,后续的膜袋继续前行从而推动裁剪后的膜袋和边角料运行,膜袋经过膜袋收集滑道进入膜袋收集箱,边角料则从边角料收集口自动落入到边角料收集箱中。其中,边角料收集口的口径要小于膜袋通过的尺寸,但是大于边角料的尺寸,使膜袋在裁剪后前行通过的过程中能够自动分别收集。在对膜袋进行裁剪时,我们可以对裁减机构的裁剪位置进行调整,一方面可以将裁剪位置设置在靠近膜袋收集滑道的一侧,当膜袋输出裁减机构到达设定尺寸时,裁减机构动作进行裁剪,经裁剪后的膜袋直接顺膜袋收集滑道收集,同样的,对边角料进行收集。另一方面可以将裁剪位置设置在膜袋通道内,对膜袋通道内达到设定尺寸的膜袋进行裁剪后,再输送出裁减机构,这样的裁剪借助膜袋通道对膜袋整体结构的相对固定作用,使得裁剪过程中膜袋不会产生相对位移,裁剪更为精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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