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硅胶自动顶出脱模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25716阅读:59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硅胶成型模具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硅胶自动顶出脱模结构。



背景技术:

硅胶(Silica gel;Silica)别名:硅酸凝胶是一种高活性吸附材料,属非晶态物质,其化学分子式为mSiO2·nH2O;除强碱、氢氟酸外不与任何物质发生反应,不溶于水和任何溶剂,无毒无味,化学性质稳定。各种型号的硅胶因其制造方法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微孔结构。硅胶的化学组份和物理结构,决定了它具有许多其他同类材料难以取代得特点:吸附性能高、热稳定性好、化学性质稳定、有较高的机械强度等。硅胶根据其孔径的大小分为:大孔硅胶、粗孔硅胶、B型硅胶、细孔硅胶等。因硅胶为热固性生产,模具生产时,型腔温度150~220度,此产品现芯子位太小,无法做吹气,基本都是开模后,手动脱模,因此在手动脱模在高温以及模具内操作存在生产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至少一种缺陷,提供一种硅胶自动顶出脱模结构,包括顶出块、芯子以及顶出机构,所述芯子活动设在所述顶出机构内,所述芯子与所述顶出机构活动配合,所述顶出块由所述芯子顶出脱模。硅胶在模具中产品成型后,模具中的成型产品由整个直顶座与芯子顶出,导块受到导向块的导槽力,向前推进,使顶出块向前运动,顶出块推出产品,达到自动脱模的目的。

作为优选,所述顶出机构包括直顶座、导杆、导块以及导向块,所述导杆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导块上,所述导杆的另一端设在所述直顶座内,所述导块活动装置在所述导向块上,所述芯子设在所述直顶座内,并与所述导杆活动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导向块上设有导向槽,所述导块的两端设有导柱,所述导柱设在所述导向槽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硅胶在模具中产品成型后,模具中的成型产品由整个直顶座与芯子顶出,导块受到导向块的导槽力,向前推进,使顶出块向前运动,顶出块推出产品,达到自动脱模的目的,避免了在手动脱模在高温以及模具内操作存在生产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其中,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表示的仅是示意图,而非实物图,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最佳实施例的一种硅胶自动顶出脱模结构,包括顶出块2、芯子1以及顶出机构,所述芯子1活动设在所述顶出机构内,所述芯子1与所述顶出机构活动配合,所述顶出块2由所述芯子1顶出脱模。硅胶在模具中产品9成型后,模具中的成型产品9由整个直顶座3与芯子1顶出,导块6受到导向块5的导槽力,向前推进,使顶出块2向前运动,顶出块2推出产品,达到自动脱模的目的。为了提升生产效率,在模具中可以设置多个芯子,比如现有的模具可以设计6个芯子,因此对应机构里,如顶出块以及整个顶出机构内都要设置与每个芯子推出的机构,以保证6个芯子能够推出6个质量完好的产品,这样可以明显提升效率,达到经济实用的目的。

作为优选,所述顶出机构包括直顶座3、导杆4、导块6以及导向块5,所述导杆4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导块6上,所述导杆4的另一端设在所述直顶座3内,所述导块6活动装置在所述导向块5上,所述芯子1设在所述直顶座3内,并与所述导杆4活动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导向块5上设有导向槽8,所述导块6的两端设有导柱7,所述导柱7设在所述导向槽8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硅胶在模具中产品成型后,模具中的成型产品由整个直顶座与芯子顶出,导块受到导向块的导槽力,向前推进,使顶出块向前运动,顶出块推出产品,达到自动脱模的目的,避免了在手动脱模在高温以及模具内操作存在生产安全隐患。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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