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光固化快速成型机的光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94283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固化快速成型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光固化快速成型机的光学系统。



背景技术:

立体光固化成形(SLA)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并实现商品化的一种快速成形(Rapid Prototyping,RP)技术,也是研究最深入、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快速成形技术。其工艺是基于液态光敏树脂的光聚合原理工作的。这种液态材料在一定波长(355nm左右)和强度的紫外光的照射下能迅速发生光聚合反应,分子量急剧增大,材料也就从液态转变成固态。液槽中盛满液态光固化树脂,激光束在偏转镜作用下,能在液态表面上扫描,扫描的轨迹及激光的有无均由计算机控制,光点扫描到的地方,液体就固化。目前光固化成型机采用点光源通过偏转镜在每个成型截面上扫描照射,其存在扫描速度慢,成型效率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光固化快速成型机的光学系统,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的顶端固定安装有固定环,且固定环的内环壁固定安装有固定扣,所述支架的外侧固定安装有罩体,且罩体的内壁的表面固定安装有面阵光源,所述罩体的内部还固定安装有主灯架,且主灯架的上方固定安装有主灯,所述固定环的外部固定安装有透镜层,且透镜层与罩体呈同心圆球结构,所述固定环的外环壁设置有光线检测器,所述支架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底座,且底座内部固定安装有旋转电机和电气盒,所述旋转电机上端与支架的底端相啮合,且电气盒与旋转电机、面阵光源、主灯和光线检测器通过软导线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罩体采用深色不透光塑料,所述透镜层采用凸透镜原理。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软导线隐藏于支架、主灯架和底座的内部空腔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旋转电机采用伺服电机,且采用双mos管作为旋转电机的驱动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光固化快速成型机的光学系统,采用主灯作为主固化光源,实现单点强固话,配合面阵光源作为辅助光源,实现立体辅助固话,点面结合提高固话效率,提高固话的成品率,有效地降低成本,采用罩体进行内部隔光,防止光线外溢造成光污染,且采用透镜层进行聚光操作,可以通过光线的利用率,且采用旋转电机控制支架,实现固化位置的调整,可以实现均匀固化,立体固化,具有较高的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2-固定环;3-固定扣;4-罩体;5-面阵光源;6-主灯架;7-主灯;8-透镜层;9-光线检测器;10-底座;11-旋转电机;12-电气盒;13-软导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光固化快速成型机的光学系统,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的顶端固定安装有固定环2,且固定环2的内环壁固定安装有固定扣3,所述支架1的外侧固定安装有罩体4,且罩体4的内壁的表面固定安装有面阵光源5,所述罩体4的内部还固定安装有主灯架6,且主灯架6的上方固定安装有主灯7,所述固定环2的外部固定安装有透镜层8,且透镜层8与罩体4呈同心圆球结构,所述固定环2的外环壁设置有光线检测器9,所述支架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底座10,且底座10内部固定安装有旋转电机11和电气盒12,所述旋转电机11上端与支架1的底端相啮合,且电气盒12与旋转电机11、面阵光源5、主灯7和光线检测器9通过软导线13相连。

所述罩体4采用深色不透光塑料,所述透镜层8采用凸透镜原理,有效的进行避光和聚光;所述软导线13隐藏于支架1、主灯架6和底座10的内部空腔中,避免外观杂乱;所述旋转电机11采用伺服电机,且采用双mos管作为旋转电机11的驱动器。

该光固化快速成型机的光学系统,采用主灯7作为主固化光源,实现单点强固话,配合面阵光源5作为辅助光源,实现立体辅助固话,点面结合提高固话效率,提高固话的成品率,有效地降低成本,采用罩体4进行内部隔光,防止光线外溢造成光污染,且采用透镜层8进行聚光操作,可以通过光线的利用率,且采用旋转电机11控制支架1,实现固化位置的调整,可以实现均匀固化,立体固化,通过采用光线检测器13对固定环处光线进行检测,可以进行实时检测,从而进行相应的调节,具有较高的市场前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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