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57657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蒸汽发生器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



背景技术:

传统的翅管式燃气蒸汽发生器,都采用立式结构,包括一个立式的壳体和若干根火管。其火管结构采用整体开模冲压而成,工件为左右对称共二片,通过专用的点焊与封焊机焊接,焊接拼装成火管总成,焊接完成后,再与上下封板相焊接。其相邻的火管之间存在较大间隙,这就导致壳体内部可容纳的火管数量有限,从侧面增加了壳体内部的水容积,使得炉胆的换热面积较小,热量传递缓慢,对整台机器的性能有着很大影响。另外,冲压件的延伸对拼装火管的机械强度有很大影响,且大量的焊接缝的出现,增加了漏点的出现机率,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另一种火管采用Ф22×1.2mm的304不锈钢管,若干根火管与壳体上下封板焊接而成。其同样存在整个炉胆换热面积小,热量传递缓慢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提高炉胆换热面积的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为: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包括卧式结构的壳体,壳体的两端设置有封头,所述壳体内部沿横向排列设置有若干组弯管组合,每组弯管组合由两根S型弯管构成,每根S型弯管的上端和下端均伸出壳体,其下端为烟气进口,上端为烟气出口,两根S型弯管的弯曲方向相同,并且在弯曲的横向段相互平行且贴合,相邻的弯管组合的弯曲方向相反。

本发明中的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每组弯管组合的两根S型弯管之间,在弯曲的弯头处存在2~3mm的间隙。

本发明中的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进一步设置为:所述S型弯管的上端烟气出口为缩口结构。

本发明中的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封头为内凹的弓底结构。

本发明中的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弯管为国标锅炉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采用卧式结构与传统的立式结构相比,在同等水量的情况下,水与火管的接触面积得到增加,并且采用独特的双S型弯管组合型结构,大大增加了热交换的面积,比传统产品增加近一倍受热面积,且有效地减少了炉胆水容积,可以使蒸汽发生器在运行时快速产汽,节能高效,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产生最大的蒸汽量,可满负荷使用。

(2)、相邻的弯管组合的弯曲方向相反,即采用内部左右镜像布置,不仅优化内部换热布置,而且也优化了锅体开孔强度,结构简单,使用可靠性高。

(3)、双S型弯管组合型结构,在弯头处预留2-3mm的装配间隙,可以设备运行中运用弯管本身的热胀冷缩现象,防止内部水垢产生后在弯管处的粘结而影响产品的热效率。

(4)、S型弯管的上端烟气出口采用缩口结构,可减缓烟气在火管内的流速,提高蒸汽发生器炉胆的换热质量。

(5)、卧式炉胆外壳二端封头采用弓底封头,在加强壳体的机械强度的同时,有效地减小的内部水容积,提升安全性和可靠性。

(6)、采用优质国标锅炉管进行弯管加工,弯管本身无需进行焊接,增加了机械强度,避免了大量的焊接缝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并且其安全可靠性强于不锈钢管。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中A-A方向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1中B-B方向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封头,3、S型弯管,4、烟气进口,5、烟气出口,6、横向段,7、弯头处,8、间隙。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所述的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如图1、图2所示,快速燃气蒸汽发生器的炉胆,包括卧式结构的壳体1,壳体1的两端设置有封头2,如图3、图4所示,所述壳体1内部沿横向排列设置有若干组弯管组合,每组弯管组合由两根S型弯管3构成,每根S型弯管3的上端和下端均伸出壳体1,其下端为烟气进口4,上端为烟气出口5,两根S型弯管3的弯曲方向相同,并且在弯曲的横向段6相互平行且贴合,相邻的弯管组合的弯曲方向相反。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每组弯管组合的两根S型弯管3之间,在弯曲的弯头处7存在2~3mm的间隙8。可以设备运行中运用弯管本身的热胀冷缩现象,防止内部水垢产生后在弯管处的粘结而影响产品的热效率。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S型弯管3的上端烟气出口5为缩口结构。可减缓烟气在火管内的流速,提高蒸汽发生器炉胆的换热质量。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封头2为内凹的弓底结构。在加强壳体1的机械强度的同时,有效地减小的内部水容积,提升安全性和可靠性。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弯管为国标锅炉管。弯管本身无需进行焊接,增加了机械强度,避免了大量的焊接缝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并且其安全可靠性强于不锈钢管。

上述的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创造的原理及其功效,以及部分运用的实施例,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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