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蒸汽强辅助雾化的减温减压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31406发布日期:2019-10-22 20:35阅读:5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利用蒸汽强辅助雾化的减温减压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节能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利用蒸汽强辅助雾化的减温减压系统。



背景技术:

现代工业中产生的高温高压的过热蒸汽可以提供给不同的用热设备,由于不同的用热设备对蒸汽的温度与气压不同,以及高温高压的过热蒸汽的热传递系数,热传递效率较低,所以需要将高温高压的过热蒸汽进行减压减温来实现给用热设备供热;现有高压过热蒸汽减温减压系统中,减温水都是高压减温水通过喷嘴雾化进入高压过热蒸汽管路,从而达到减温作用,现有的系统中减温水压力高,雾化效果差、减温器的直管端要求很长占用很大的空间资源;对喷嘴的要求高,在系统启动、关闭时,喷嘴处容易产生水锤,喷嘴易损坏、寿命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蒸汽强辅助雾化的减温减压系统,该系统利用减压前的高压过热蒸汽作为动力源,将高压减温水强制雾化,从而达到充分雾化减温水。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利用蒸汽强辅助雾化的减温减压系统,包括依次设置的用以输入高压过热蒸汽的第一管路、减压阀、用以输送换热用蒸汽的减温器直管;所述减温器直管上设有雾化机构;所述雾化机构的喷嘴置于所述减温器直管内;所述减温减压系统还包括用以输送高压过热蒸汽的第二管路和用以输送高压减温水的第三管路;所述第二管路一端连接第一管路,另一端连接并伸入所述雾化机构,所述第二管路上设有雾化蒸汽调节阀;所述第三管路的一端连接并伸入所述雾化机构,所述第三管路上设有减温水调节阀。

优选地,所述雾化机构呈L型,所述雾化机构的喷嘴的一端呈锥形置于减温器直管内并与减温器直管平行。

优选地,所述第三管路伸入所述雾化机构的一端呈L型,靠近雾化机构的喷嘴端与减温器直管平行设置;所述第二管路伸入所述雾化机构的一端呈L型,靠近雾化机构的喷嘴端与减温器直管平行设置;所述第三管路靠近雾化机构喷嘴端位于所述第二管路靠近雾化机构喷嘴端的上前方。能够将高压减温水强制雾化,从而充分雾化减温水,使得减温减压后的换热用蒸汽温度更均匀并且减少减温器直管的长度。

优选地,减温减压系统还设有连接减压阀、雾化蒸汽调节阀和减温水调节阀的控制器。

优选地,所述减温器直管出口处设有连接所述控制器的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可以精确控制换热用蒸汽的温度和压力。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该减温减压系统第二管路一端连接第一管路,另一端连接并伸入所述雾化机构,第二管路上设有雾化蒸汽调节阀;第三管路靠近雾化机构喷嘴端位于第二管路靠近雾化机构喷嘴端的上前方;该减温减压系统利用减压前的高压过热蒸汽作为动力源将高压减温水强制雾化,从而充分雾化减温水,使得减温减压后的换热用蒸汽温度更均匀并且减少减温器直管的长度,降低了管路成本以及节约了大量的空间资源;减少了系统启动和关闭时喷嘴处水锤的产生;延长了喷嘴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用于揭露本实用新型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以下描述中的优选实施例只作为举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其他显而易见的变型。

图1所示的一种一种利用蒸汽强辅助雾化的减温减压系统,包括依次设置的用以输入高压过热蒸汽的第一管路11、减压阀2、用以输送换热用蒸汽的减温器直管14;减温器直管14上设有L型雾化机构3;L型雾化机构3的喷嘴31的一端呈锥形并置于减温器直管14内并与减温器直管14平行,减温减压系统还包括用以输送高压过热蒸汽的第二管路12和用以输送高压减温水的第三管路13;第二管路12一端连接第一管路11,另一端连接并伸入L型雾化机构3,第二管路12上设有雾化蒸汽调节阀4;第三管路13的一端连接并伸入所述L型雾化机构3,第三管路13上设有减温水调节阀5。

第三管路13伸入L型雾化机构3的一端呈L型,靠近L型雾化机构3的喷嘴端与减温器直管14平行设置;第二管路12伸入所述雾化机构的一端呈L型,靠近雾化机构的喷嘴端与减温器直管14平行设置;第三管路13靠近雾化机构喷嘴端位于第二管路12靠近雾化机构喷嘴端的上前方;这样设置利用减压前的高压过热蒸汽作为动力源将高压减温水强制雾化,从而充分雾化减温水,使得减温减压后的换热用蒸汽温度更均匀,雾化时所需的管路更短,减少减温器直管14的长度,降低了管路成本以及节约了大量的空间资源。

减温器直管14出口处设有连接所述控制器6的温度传感器7和压力传感器8;可以实现精确控制换热用蒸汽的温度和压力。

减温减压系统设置控制器6连接控制减压阀2、雾化蒸汽调节阀4和减温水调节阀;根据换热用蒸汽的温度和压力要求调节对应阀的开度。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