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儿童的安全型点火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43554阅读:28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防儿童的安全型点火枪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点火枪,特别是涉及一种防儿童的安全型点火枪
背景技术
现有的点火枪一般包括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从把手上端向外延伸的点火枪管, 在把手内设置有燃气箱及其气阀装置、压电点火装置和点火扳机,在燃气箱内装有可燃气体,使用时,按下点火扳机,气阀随之开启,同时压电点火装置通过导线在点火枪管口产生电火花,点燃经输气管输送到点火枪管口的可燃气体,此时如持续按着点火扳机,即可在枪管口产生持续的火焰。由于点火枪的枪管向外延伸,远离把手和操作者的手,因此,比起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来说具有更高的安全型,而且外形也比较美观,广泛应用于各种场合,如厨房内点燃燃气灶具,外出野餐时点燃篝火,点燃蜡烛等等。然而由于其操作的简易性,而且其外形、功能、使用方式都很像玩具,因此容易被儿童误认为玩具而点燃,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为了克服上述缺陷,出现了许多带有各种安全开关的点火枪,通常这些点火枪是在揿手的行程处设有一挡块,与该挡块相应位置的点火枪表面连有一安全开关,移动该安全开关可离合处于揿手行程上的挡块,从而达到控制揿手的目的。当安全开关处于“开”位置时,揿手可以动作产生火苗,当安全开关处于“关”位置时,揿手受到限制无法动作。但是这些带安全开关的点火枪,通常不具有自动复位功能,只有在安全开关处于“关”位置时才具有安全保险功能,如果点火结束后,忘记将安全开关拨至“关”位置,则形同虚设,仍然不能起到安全防儿童误操作的功能。因此,现在也出现了不少能够自动复位的带安全开关的点火枪,如中国专利 CN2718413Y所公开的一种“具有保险装置的点火枪”,CN100547301C所公开的“一种带保险装置的点火枪”,这些专利公开的点火枪的保险装置都带有自动复位功能,但是这些点火枪的保险装置的结构都较复杂,不易加工,而且要在点火枪的小空间内加工这些复杂结构,也使得加工精度无法保证,进而也容易影响到点火枪保险装置的性能。因此造成了该些产品的成品率低、生产效率低下的缺点。而且这些点火枪的保险功能,通常是在点火枪的扳机处设置阻挡部件使扳机无法正常按下,进而使得压电点火装置的进程不足而不会产生电火花。但是这样的保险装置,由于点火枪的体积较小等因素限制,通常设置保险装置的强度不是很大,因此,如果仅采用阻挡扳机正常按下的保险装置,可能儿童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会加大力度多次尝试,长时间尝试后,可能会造成保险装置和点火枪的损坏。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加工方便、具有可自动复位的保险装置的防儿童安全型点火枪。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防儿童的安全型点火枪,包括把手,位于把手前端延伸的枪管,位于所述把手和枪管连接处并且部分露出于把手的扳机,位于把手壳体内的气阀装置、燃气箱和压电点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扳机在把手内作行程固定的往复运动,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一端随着扳机在所述把手内运动,所述把手的壳体上具有一保险按钮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任一端相配合,使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相对于所述扳机的运动方向倾斜设置或者平行设置并且满足以下条件,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相对于扳机的运动方向倾斜设置时,所述压电点火装置随着扳机运动的行程短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点火行程,所述压电点火装置与所述扳机的运动方向平行设置时,所述压电点火装置随着扳机运动的行程大于或等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点火行程。这样就能够通过保险按钮和压电点火装置的配合使用使得该点火枪在保险状态下无法点火,而且扳机的运动行程与正常点火时相同,不但起到了防止儿童误操作的作用,操作安全,而且结构简单、生产和制造都非常方便。作为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一端抵于所述扳机上,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抵于所述把手的壳体上的挡板上,所述挡板分为与扳机的运动方向垂直的下部和从下部顶部向着把手内部倾斜延伸的上部,所述扳机上具有一弹簧抵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外侧面上,该弹簧使得该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具有抵于所述挡板的上部的趋势,所述保险按钮可驱动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向下运动。优选地,所述扳机具有一与所述扳机同向移动的盒体,所述盒体的大小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相匹配并且容纳所述压电点火装置,所述盒体的内侧端缺失并且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从所述盒体的内侧端露出。优选地,所述气阀装置包括固定于所述把手的壳体内的轴和一绕轴转动的翘板, 所述翘板的第一端与一阀芯连接,所述翘板的另一端与所述扳机相配合,并且所述翘板在所述扳机的驱动下绕轴旋转打开所述气阀。作为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所述气阀装置包括固定于所述把手的壳体内的轴和一绕轴转动的翘板,所述翘板的第一端与一阀芯连接,所述翘板的第二端上固定有压电点火装置,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一端固定,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与所述扳机相配合, 所述轴上具有一扭簧使所述翘板的第二端和压电点火装置具有始终倾斜于所述扳机的运动方向的趋势,所述保险按钮可驱动所述翘板绕轴旋转。这样的翘板可在保险按钮的驱动下同时打开阀芯以及使压电点火装置水平于扳机的运动方向设置,只有在保险按钮按下时,才能够放出气体点燃点火枪,更加防止了在保险状态下可燃气体的泄露,更加提高了安全性能。优选地,所述翘板上具有一盒体,所述盒体内装有压电点火装置,并且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一端抵于盒体内,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露出于所述盒体并且与扳机相配合。作为保险按钮和压电点火装置相配合的各种实施方式,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可直接抵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上;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连杆,所述连杆的一端抵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上;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通过一扭簧连接有一旋转臂,所述旋转臂抵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上;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直接抵有一旋转臂的一端,所述旋转臂的另一端抵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上。作为保险按钮与翘板相配合的各种实施方式,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具有一凸起与所述翘板的第一端相配合并且驱动所述翘板绕轴旋转;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连杆,所述连杆的一端抵于所述翘板的第二端上并且驱动所述翘板绕轴旋转;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通过一连杆连接至所述翘板的轴,驱动所述翘板绕轴旋转;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通过一扭簧连接有一旋转臂,所述旋转臂抵于所述翘板的第二端上;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直接抵有一旋转臂的一端,所述旋转臂的另一端抵于所述翘板的第二端上。作为保险按钮的可选实施方式,所述保险按钮可沿所述把手的壳体前后移动,或者绕一位于把手内的枢轴旋转,或者可沿把手的壳体上下移动。作为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固定有压电点火装置,该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一端固定,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与扳机相配合,所述保险按钮使所述压电点火装置具有始终倾斜于所述扳机的运动方向的趋势,所述保险按钮可驱动所述压电点火装置旋转使其平行于所述扳机的运动方向。优选地,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具有一盒体,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一端位于所述盒体内,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二端露出于所述盒体并与扳机相配合。优选地,为了便于保险按钮控制盒体,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通过一扭簧连接至所述盒体。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该点火枪采用压电点火装置需要压缩一定的行程长度才能产生火花的原理,使压电点火装置在保险按钮的控制下具有两种不同的行程。在保险按钮处于保险状态时,压电点火装置由于倾斜于扳机的运动行程因此没有被全程压缩而无法点火,可以防止儿童玩耍造成危险。该点火枪结构简单、制造方便,能够起到防止儿童误操作的作用,而且能够自动复位,只有同时按下保险按钮和按动扳机才可能产生火焰,大大增加了该点火枪的安全性能。


图1为本发明点火枪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点火枪的保险按钮未按下时的状态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点火枪保险按钮按下时的状态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点火枪点火时的状态示意图。图5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点火枪的部件分解图。图6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点火枪的示意图,其中图6a为保险按钮处于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6b为保险按钮处于未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6c为点火枪的立体部件分解图。图7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中点火枪的示意图,其中图7a为保险按钮处于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7b为保险按钮处于未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7c为点火枪的立体部件分解图。图8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中点火枪的示意图,其中图8a为保险按钮处于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8b为保险按钮处于未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8c为点火枪的立体部件分解图。图9为本发明第五实施例中点火枪的示意图,其中图9a为保险按钮处于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为保险按钮处于未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10为本发明第六实施例中点火枪的示意图,其中图IOa为保险按钮处于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IOb为保险按钮处于未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11为本发明第七实施例中点火枪的示意图,其中图Ila为保险按钮处于保险状
6态的示意图,图lib为保险按钮处于未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12为本发明第八实施例中点火枪的示意图,其中图1 为保险按钮处于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12b为保险按钮处于未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13为本发明第九实施例中点火枪的示意图,其中图13a为保险按钮处于保险状态的示意图,图Hb为保险按钮处于未保险状态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发明的防儿童安全型点火枪,如图1-5所示,包括用于握持的把手1、从把手1前端延伸向前的枪管11,所述把手1内具有气阀装置6,燃气箱7以及压电点火装置3,一扳机 2位于把手1与枪管11连接处并且部分露出于所述把手1。该气阀装置6包括阀芯61和第一端与阀芯61相连的可绕轴62旋转的翘板63,所述枢轴62固定于把手1的壳体上,所述翘板63的第二端632与扳机2位于把手1内的突部21相配合,所述突部21与所述翘板63的第二端632相抵的面为圆弧面,因此可以在扳机2的运动过程中推动翘板63绕轴62旋转。当使用者按动扳机2向把手1内运动时,该突部21推动翘板63使翘板63轴62旋转,进而打开与翘板63的一端相连接的阀芯61使得燃气箱7内的可燃气体放出。该把手1的壳体内还具有一限定扳机2向着把手1内部运动范围的限位板12,扳机2在把手1内沿一预定的轨迹作往复运动。该轴62上具有一扭簧,使得该翘板63第一端631以及其上的阀芯61始终具有堵住燃气箱7的出气口的趋势。该扳机2连接有一用于容置压电点火装置3的盒体22,优选地,该盒体22位于所述扳机2的上部,如图5所示。该盒体22与压电点火装置3的尺寸相匹配并且压电点火装置3位于该盒体22内,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31就抵于盒体22的最前端,该盒体22的后端具有缺口,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露出于该盒体22的后端,并且抵于把手1的壳体内的挡板13上。该扳机2上还具有一弹簧23,该弹簧23的一端位于扳机2内,另一端抵于盒体22内的压电点火装置3的侧面,使得该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倾斜向上。该盒体22也可以位于所述扳机2的内侧,或者扳机2的侧面,只要能够随着扳机2同向移动即可。该挡板13分为下部131和上部132,所述下部131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垂直,该上部132从下部131的顶部开始向着把手1内部倾斜。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由于弹簧23的作用倾斜向上,因此在保险状态下,该第二端32抵于挡板13的上部132。把手1的壳体上还具有一保险按钮4,该保险按钮4通过一安装框架5安装于把手 1的壳体上并且保险按钮4露出于把手1的壳体。该保险按钮4与压电点火装置3倾斜向上的第二端32相匹配。当保险按钮4按下时,使得压电点火装置3向下挤压弹簧23并且该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向下抵于挡板13的下部131上。如图2所示,当保险按钮 4松开时,由于弹簧23的作用,该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会再次向上抬起,从挡板13 的下部131回到挡板13的上部132,完成自动复位。由于挡板13的上部132倾斜向着把手1的内部倾斜,因此盒体22的最前端与挡板13的上部132之间的距离大于盒体22的最前端与挡板13的下端312之间的距离。当扳机2向着把手1内部运动时,由于限位板12的作用,扳机2的运动距离恒定。扳机2运动时带动盒体22也向后运动,并且盒体22的运动距离也恒定。由于压电点火装置3的需要将第一端和第二端进行压缩进而使压电点火装置产生火花,该压缩的行程为压电点火装置3的点火行程,当保险按钮4没有按下时,该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抵于挡板的上部132,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31随着扳机2向把手1内移动并且第一端31和第二端 32之间相互压缩,此时该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31的运动行程没有达到点火行程,不足以使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产生足够的位移,进而不能产生电火花。而当保险按钮4按下时,如图3所示,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向下抵于挡板13的下部131, 此时压电点火装置3与所述扳机2的运动轨迹平行设置,由于压电点火装置3相对于抵于上部132的时候已经进行了一段行程的压缩,因此扳机2向着把手1内部运动时,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31也随着扳机2向着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移动,如图4所示, 盒体22的向后运动同时带动压电点火装置的第一端31向着第二端32压缩,此时可以产生足够的位移,该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31的运动行程大于或等于该点火行程,进而使压电点火装置3产生电火花,因此该保险按钮4得以运作。也就是说该保险按钮4与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相配合,使得该压电点火装置3在保险按钮4按下与不按下时具有不同的运动行程,进而控制该压电点火装置3产生火花。 该保险按钮4通过一安装框架5安装于把手1的壳体上并且保险按钮4的一端露出于把手1的壳体。安装框架5卡于把手1的壳体上并且中间具有通孔供保险按钮4插入, 并且该保险按钮4的侧面具有凸圈41可卡于安装框架5的内侧,防止保险按钮4向着把手 1的壳体外侧脱出,所述保险按钮4可沿所述安装框架5滑动,实现其在把手1的壳体上上下移动。由于保险按钮4的内侧端抵于压电点火装置3的一端32上,因此,也可以防止保险按钮4掉入把手1的壳体内部。并且优选地,所述保险按钮4插入在把手1的壳体内的部分具有一缺口 42用于容置所述挡板13的上部132。 如图2所示,为该保险按钮4没有按下时的状态,此时尽管扳动扳机2,仍然不可能使压电点火装置3产生电火花,起到防止儿童误操作的作用。而如图3所示,此时,保险按钮4按下,此时同时扳动扳机2时,如图4所示,该点火枪才可能产生火焰。该点火枪采用压电点火装置需要一定的行程长度才能产生火花的原理,使压电点火装置在保险按钮和弹簧的控制下具有两种不同的行程,因此在未按下保险按钮时,压电点火装置没有被全程压缩而无法点火,因此可以防止儿童玩耍造成危险。该点火枪结构简单、制造方便,能够起到防止儿童误操作的作用,而且能够自动复位,只有同时按下保险按钮和按动扳机才可能产生火焰,大大增加了该点火枪的安全性能。如图6a_6c所示,为本发明点火枪的的第二实施例。该实施例中所述盒体22不固定在扳机2上,而是位于扳机2的内侧,盒体22与翘板63的第二端632相固定,翘板63的第一端631连接有阀芯61关闭堵住燃气箱7,并且盒体22随着翘板63可绕轴62转动。所述保险按钮4的内侧端具有一凸起43与所述翘板63的第二端632相抵,可以推动翘板63 的第二端632向下转动,并且该翘板63的轴62上具有一扭簧使得该翘板63的第一端631 具有始终关闭阀芯61的趋势和翘板63的第二端632具有始终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倾斜的趋势。保险按钮4安装在把手1的壳体上,并且可沿壳体前后移动。如图6a所示,此时保险按钮4位于后方,保险按钮的凸起43与翘板63的第二端632相抵。此时盒体22随着翘板63的第二端632倾斜设置,并且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31抵于盒体22内,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伸出于盒体22的前侧并且不与任何物体相抵。此时,按动扳机2向后运动,即使当扳机2运动到一定位置与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相抵并且推动其向着第一端31压缩,但是由于扳机2带动第二端32运动的行程不足以达到压电点火装置3的点火行程进而不会产生火花,而且由于盒体22和翘板63的第二端632仍然倾斜设置,翘板63 的第一端631不会打开阀芯61,不会使气体泄露出来产生火花。而当保险按钮4向前推动时,如图6所示,保险按钮4的凸起43推动翘板63的转动并且其第一端631打开阀芯61, 进而翘板63绕轴62旋转使得翘板63的第二端632向下旋转,使得盒体22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相平行设置,如图6b所示,此时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就抵于扳机2上,随着扳机2向后运动,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向第一端31运动进行压缩,进而产生火花, 实现点火功能。该实施例中,翘板63的第一端631和第二端632优选为呈一角度设置。并且在扳机2和限位板12之间抵有弹簧,使扳机2具有始终向外侧突出的趋势。如图7a_7c所示,为本发明点火枪的第三实施例。该实施例与第二实施例中的盒体以及扳机的安装方式相同,保险按钮4也可以在壳体上前后移动。不同的是该保险按钮 4的底部抵有一旋转臂9,该旋转臂9通过一转动轴16可旋转地固定在把手1的壳体上,该旋转臂9的一端抵于于保险按钮4的下方,另一端抵于翘板63的第二端632上,并且转动轴16上具有扭簧8使该旋转臂9的另一端具有始终向上的趋势。该旋转臂9可随着保险按钮4的前后移动绕转动轴16转动。如图7b所示,保险按钮4移动至后侧,压电点火装置 3以及盒体22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相倾斜,此时扣动扳机2,压电点火装置3也不会点火。 而如图10所示,保险按钮4向前移动时,带动旋转臂9向下压翘板63的第二端632,进而翘板63转动带动压电点火装置3以及盒体22转动至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相平行,并且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抵于扳机2上。同时由于翘板63的转动,使得翘板63的第一端 631打开阀芯61使得储气箱7内的气体流出,此时只需要按压扳机2,就可以实现点火。并且轴62上具有一扭簧使得该翘板63的第一端631具有始终关闭阀芯61的趋势和翘板63 的第二端632具有始终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倾斜的趋势。如图8a-8c所示,为本发明点火枪的第四实施例,该实施例中的盒体22的安装方式和第二实施例以及第三实施例相同,只是该保险按钮4为一可旋转的旋钮,该保险按钮4 通过一把手1壳体上的枢轴14连接在壳体上并且可绕枢轴14转动,保险按钮4的部分露出于壳体供使用者操作。该保险按钮4的底部连接有一连杆10,该连杆10的一端插入至保险按钮4的底部通孔内,连杆10的另一端连接至轴62,轴62上具有一扭簧使得该翘板63 的第一端631具有始终关闭阀芯61的趋势和翘板63的第二端632具有始终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倾斜的趋势。该保险按钮4正常状态下时,如图8a所示,盒体22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倾斜设置,此时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没有抵在任何物体上,即使扣动扳机2,使扳机2与第二端32相抵并且带动压电点火装置3压缩,其压缩行程也不足以使压电点火装置 3产生电火花,因此保险按钮4起到防止儿童误操作的作用。如图8b所示,当保险按钮4向前旋转时,带动连杆10带动翘板63旋转,使得盒体22旋转并且前端向下,盒体22和压电点火装置3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平行并且同时翘板63转动打开阀芯61,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抵于所述扳机1上并且随着扳机1的运动向着第一端31挤压,此时压电点火装置3的运动行程达到了点火行程,进而可以产生火花。
如图9a_9b所示,为本发明点火枪的第五实施例,该实施例中的其他设置都与实施例四相同,区别在于该实施例中的保险按钮4为一在壳体上的可上下运动的按钮,与第一实施例中的保险按钮4类似,保险按钮4的下端连接有一连杆10与翘板63的第二端632 相抵,盒体22与翘板63的第二端632相固定连接,轴62上具有一扭簧使得该翘板63的第一端631具有始终关闭阀芯61的趋势和翘板63的第二端632具有始终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倾斜的趋势,盒体22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相倾斜,进而使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向上倾斜。如图%所示,当按钮4按下时,连杆10推动翘板63的第二端632向下并且带动盒体22从倾斜状态变成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平行的状态,并且使得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抵于扳机2上,因此随着扳机2的运动,压电点火装置3产生火花。同时,随着翘板63的第二端632的旋转翘板63的第一端631打开阀芯61使燃气箱7内的气体流出,进而能够在枪管11的前端产生持续的火焰。如图IOa-IOb所示,为本发明点火枪的第六实施例,该实施例中盒体22的设置方式以及翘板63的设置方式都与实施例1相同,区别在于该按钮4为一沿把手1的壳体前后移动的按钮。并且按钮4的底部通过一扭簧8连接有一旋转臂9具体地为更更改旋转臂9 绕转动轴16旋转,转动轴16上具有扭簧8,扭簧8的一端抵于保险按钮4的下方,该扭簧8 使得该旋转臂9具有始终向上的趋势。所述旋转臂9抵于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上。 在按钮4处于保险状态下时,如图IOa所示,按钮4位于前端位置,该旋转臂9向上旋转并且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抵于挡板13的上部132上,当按钮4向后端移动后,如图IOb 所示,该旋转臂9产生转动将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向下压并且抵于挡板13的下部 131上。与实施例1相同,当扳机2运动时,扳机2上的突部21可以带动翘板63转动打开阀芯61,并且同时点燃压电点火装置3。当保险按钮4回到前端位置时,旋转臂9向上旋转, 同时压电点火装置3通过弹簧23的作用复位。如图Ila-Ilb所示,为本发明的第七实施例,该实施例中的设置都与第六实施例相同,区别仅在于该实施例中的保险按钮4与实施例4相同为一可旋转的旋钮,该保险按钮 4通过一把手1壳体上的枢轴14连接在壳体上并且可绕枢轴14转动,保险按钮4的部分露出于壳体供使用者操作。该保险按钮4的底部抵在一旋转臂9的一端,该旋转臂9通过一转动轴16可旋转地固定在把手1的壳体上,旋转臂9的另一端抵于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上。保险按钮4的前后转动可以带动旋转臂9的转动。当保险按钮4向后旋转时,如图lib所示,旋转臂9向下旋转压住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向下抵于挡板13的下部131上。这样就解除了保险能够使点火枪正常点火。当保险按钮4松开时,在弹簧23 的作用下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向上抵于挡板13的上部132,同时使旋转臂9向上转动进而带动保险按钮4向前转动,实现了自动复位,重新起到了保险作用。如图lh-12b所示,是本发明的第八实施例,该实施例中按钮4的底部通过一扭簧 8’连接固定一盒体22,并且随着按钮4的前后移动,扭簧8,会带动盒体22旋转。盒体22 内装有压电点火装置3,该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31抵于盒体22内,第二端露出于盒体 22,并且悬空。如图1 所示,当按钮4位于后侧时,盒体22向上倾斜并且压电点火装置3 的第二端32悬空,此时扳机2运动时,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不受任何装置的挤压, 即使扳机2运动到一定行程时接触到压电点火装置32的第二端,进而压缩压电点火装置3, 也因为其压缩的行程不够其点火行程而无法点火。当按钮4向前推动时,扭簧带动盒体22向下旋转,盒体22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水平并且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抵于扳机2 的前侧的一突出端M上。并且随着扳机2的运动,压电点火装置3被压缩点火。该实施例中的扳机2与翘板63的配合方式,以及翘板63与阀芯61、轴62的配合方式等均与实施例 1中相同。如图13a_i;3b所示,为本发明的第九实施例,该实施例的其他部件均与实施例八中的相同,该实施例中的盒体22直接固定在按钮4的下方,并且该保险按钮4的下方具有一扭簧8’,该扭簧8,使该保险按钮4具有前端倾斜向上的趋势,进而使盒体22具有与扳机2的运动方向始终倾斜的趋势。因此在保险按钮4没有按下时,按钮4的前端向上倾斜, 并且盒体22的前端以及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也向上倾斜,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悬空,此时扳动扳机2压电点火装置3不会被压缩点火,即使扳机2运动到一定行程时接触到压电点火装置32的第二端,进而压缩压电点火装置3,也因为其压缩的行程不够其点火行程而无法点火。而当保险按钮4按下时,保险按钮4旋转至水平并且盒体22也旋转至水平,使得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抵于扳机2的前侧突出端M上,随着扳机2的运动,压电点火装置3被压缩点火。这样就达到了保险按钮4的保险目的。松开保险按钮 4时,扭簧8’使得保险按钮4的前端回到向上倾斜的位置,进而实现自动复位。如上述的实施例所述,该点火枪依靠保险按钮与压电点火装置的任一端相配合, 将压电点火装置倾斜或者平行于扳机的运动方向,使得压电点火装置在倾斜时,由于扳机运动带动压电点火装置的运动不够其点火行程,因此压电点火装置不会产生火花进而起到保险、防止儿童误操作的作用;当压电点火装置与扳机运动方向水平时,扳机的运动带动压电点火装置的行程大于或等于其点火行程,进而点燃点火枪。这样的点火枪,在保险和非保险状态下扳机所运行的行程都是相同的,进而可以防止儿童误操作,以及防止点火枪的损坏。尽管以上详细地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是应该清楚地理解,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防儿童的安全型点火枪,包括把手(1),位于把手(1)前端延伸的枪管(11),位于所述把手(1)和枪管(11)连接处并且部分露出于把手(1)的扳机O),位于把手(1)壳体内的气阀装置(6)、燃气箱(7)和压电点火装置(3),其特征在于所述扳机( 在把手(1)内作行程固定的往复运动,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一端随着扳机( 在所述把手(1)内运动,所述把手(1)的壳体上具有一保险按钮(4)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任一端相配合,使所述压电点火装置C3)相对于所述扳机O)的运动方向倾斜设置或者平行设置并且满足以下条件所述压电点火装置C3)相对于扳机O)的运动方向倾斜设置时,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随着扳机( 运动的行程短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点火行程,所述压电点火装置C3)与所述扳机( 的运动方向平行设置时,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随着扳机( 运动的行程大于或等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点火行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31)抵于所述扳机( 上,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 抵于所述把手(1)的壳体上的挡板(13)上,所述挡板(13)分为与扳机O)的运动方向垂直的下部(131)和从下部(131) 顶部向着把手O)内部倾斜延伸的上部(132),所述扳机( 上具有一弹簧抵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外侧面上,该弹簧使得该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 具有抵于所述挡板(1 的上部(13 的趋势,所述保险按钮(4)可驱动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 的第二端(32)向下运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扳机(2)具有一与所述扳机O)同向移动的盒体(22),所述盒体0 的大小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C3)相匹配并且容纳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所述盒体0 的内侧端缺失并且所述压电点火装置C3)的第二端(32) 从所述盒体0 的内侧端露出。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气阀装置(6)包括固定于所述把手(1)的壳体内的轴(62)和一绕轴(62)转动的翘板(63),所述翘板(63)的第一端 (631)与一阀芯(61)连接,所述翘板(63)的另一端(632)与所述扳机(2)相配合,并且所述翘板(6 在所述扳机的驱动下绕轴(6 旋转打开所述气阀(61)。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枪,特征在于所述气阀装置(6)包括固定于所述把手(1) 的壳体内的轴(6 和一绕轴(6 转动的翘板(63),所述翘板(6 的第一端(631)与一阀芯(61)连接,所述翘板(6 的第二端(63 上固定有压电点火装置(3),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31)固定,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 与所述扳机( 相配合,所述轴(62)上具有一扭簧使所述翘板(63)的第二端(632)和压电点火装置(3)具有始终倾斜于所述扳机( 的运动方向的趋势,所述保险按钮(4)可驱动所述翘板(6 绕轴 (62)旋转。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翘板(63)上具有一盒体(22),所述盒体0 内装有压电点火装置(3),并且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31)抵于盒体 (22)内,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露出于所述盒体02)并且与扳机(2)相配I=I ο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按钮(4)的底部可直接抵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 上;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连杆 (10),所述连杆(10)的一端抵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C3)的第二端(3 上;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通过一扭簧(8)连接有一旋转臂(9),所述旋转臂(9)抵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 上;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直接抵有一旋转臂(9)的一端,所述旋转臂(9)的另一端抵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上。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具有一凸起 (43)与所述翘板(6 的第一端(631)相配合并且驱动所述翘板(6 绕轴(6 旋转;或者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连杆(10),所述连杆(10)的一端抵于所述翘板 (63)的第二端(63 上并且驱动所述翘板(6 绕轴(6 旋转;或者所述保险按钮(4)的底部通过一连杆(10)连接至所述翘板(6 的轴(62),驱动所述翘板(6 绕轴(6 旋转; 或者所述保险按钮(4)的底部通过一扭簧(8)连接有一旋转臂(9),所述旋转臂(9)抵于所述翘板(6 的第二端(63 上;或者所述保险按钮(4)的底部直接抵有一旋转臂(9)的一端,所述旋转臂(9)的另一端抵于所述翘板(6 的第二端(63 上。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按钮(4)可沿所述把手(1) 的壳体前后移动,或者绕一位于把手(1)内的枢轴(14)旋转,或者可沿把手(1)的壳体上下移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按钮的底部固定有压电点火装置(3),该压电点火装置C3)的第一端(31)固定,所述压电点火装置C3)的第二端(32) 与扳机 相配合,所述保险按钮(4)使所述压电点火装置( 具有始终倾斜于所述扳机 (2)的运动方向的趋势,所述保险按钮(4)可驱动所述压电点火装置C3)旋转使其平行于所述扳机O)的运动方向。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按钮(4)的底部具有一盒体 (22),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一端位于所述盒体(2 内,所述压电点火装置(3)的第二端(32)露出于所述盒体02)并与扳机(2)相配合。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按钮(4)的底部通过一扭簧 (8’ )连接至所述盒体02)。
全文摘要
一种防儿童的安全型点火枪,包括把手,枪管,扳机,气阀装置、燃气箱和压电点火装置,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一端随着扳机在所述把手内运动,所述把手的壳体上具有一保险按钮,使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相对于所述扳机的运动方向倾斜设置或者平行设置,所述压电点火装置倾斜设置时,所述压电点火装置随着扳机运动的行程短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点火行程,所述压电点火装置平行设置时,所述压电点火装置随着扳机运动的行程大于或等于所述压电点火装置的点火行程。这样就能够使得该点火枪在保险状态下无法点火,而且扳机的运动行程与正常点火时相同,不但起到了防止儿童误操作的作用,而且结构简单、生产和制造都非常方便。
文档编号F23Q2/28GK102226532SQ20111014665
公开日2011年10月26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30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30日
发明者叶亚伟 申请人:叶亚伟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