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沸腾式连续全自动枸杞烘干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19518发布日期:2018-06-17 01:43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烘干机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沸腾式连续全自动枸杞烘干机。



背景技术:

目前,枸杞作为一种传统名贵的中药材,具有良好的药用和食用价值,人们对枸杞的品质要求很高,当枸杞摘下来不能进行及时的进行处理的话,枸杞原有的药用和食用价值都会大大降低,因此需要一种枸杞烘干机对枸杞进行处理以保护枸杞原有的药用和食用价值,目前市场上的烘干机不能对枸杞进行充分地烘干,不仅如此,现有的烘干机会在烘干过程中对枸杞造成伤害,当枸杞的外表破损后,烘干后枸杞会变黑药用和食用价值随之降低,同时,现有的烘干机操作较为复杂,机动性特别差,会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沸腾式连续全自动枸杞烘干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操作简单,实用性高,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可以对枸杞进行较好且较充分的干燥处理。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沸腾式连续全自动枸杞烘干机,包括进料口、机身、网状带式输送机、旋风分离器、烘箱、热风装置和滚筒烘箱,所述进料口固定安装在机身上,且进料口与机身内部的滑槽相连接,所述机身上设有出料口,所述网状带式输送机固定安装在机身内部,所述网状带式输送机上设有烘箱,且烘箱上设有出气口,所述旋风分离器安装在烘箱和出气口之间,所述网状带式输送机通过滑槽与滚筒烘箱相连接,所述滚筒烘箱内部固定安装有转动轴,且转动轴与电动机转动连接,所述滚筒烘箱上设有出气口,且出气口与滚筒烘箱之间设有旋风分离器,所述热风装置通过热气进气管与烘箱和滚筒烘箱相连接,所述热风装置由加热器、支架和鼓风机构成。

优选的,所述进料口下方的滑槽固定安装在网状带式输送机的上方。

优选的,所述转动轴与螺旋杆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鼓风机固定安装在支架上,且鼓风机通过进风管与加热器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网状带式输送机中烘箱和滚筒烘箱的使用,使枸杞能够得到充分地干燥,其过程是先由网状带式输送机将刚摘下来的枸杞送到烘箱中做初步烘干,在保证枸杞不会破损后再将枸杞送入滚筒烘箱中做更全面的烘干,该设备旋风分离器的使用,使烘干后的枸杞更加干净卫生,不仅如此,在枸杞烘干的全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工操作,实现了全面自动化,大大节约了人力,该设备还具有操作简单,将间歇化操作转换成连续性作业,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缩短生产时间,降低生产成本,保证了枸杞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热风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料口;2-机身;3-网状带式输送机;4-旋风分离器;5-出气口;6-烘箱;7-滑槽;8-螺旋杆;9-转动轴;10-电动机;11-热气进气管;12-热风装置;13-滚筒烘箱;14-出料口;15-加热器;16-支架;17-鼓风机;18-进风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沸腾式连续全自动枸杞烘干机,包括进料口1、机身2、网状带式输送机3、旋风分离器4、烘箱6、热风装置12和滚筒烘箱13,进料口1固定安装在机身2上,且进料口1与机身2内部的滑槽7相连接,机身2上设有出料口14,网状带式输送机3固定安装在机身2内部,所述网状带式输送机3上设有烘箱6,且烘箱6上设有出气口5,旋风分离器4安装在烘箱6和出气口5之间,网状带式输送机3通过滑槽7与滚筒烘箱13相连接,滚筒烘箱13内部固定安装有转动轴9,且转动轴9与电动机10转动连接,滚筒烘箱13上设有出气口5,且出气口5与滚筒烘箱13之间设有旋风分离器4,热风装置12通过热气进气管11与烘箱6和滚筒烘箱13相连接,热风装置12由加热器15、支架16和鼓风机17构成,进料口1下方的滑槽7固定安装在网状带式输送机3的上方,转动轴9与螺旋杆8转动连接,鼓风机17固定安装在支架16上,且鼓风机17通过进风管18与加热器15相连接。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需要烘干的枸杞从进料口1放入,枸杞通过滑槽7落入网状带式输送机3上,然后将枸杞送入烘箱6内,热风装置12工作,将热气通过热气进气管11输送到烘箱6内,当确定枸杞不会破损后,由网状带式输送机3通过滑槽7送到滚筒烘箱13做进一步烘干处理,电动机10通过转动轴9带动螺旋杆8工作,烘干的枸杞由出料口14排出,在此过程中位于烘箱6和滚筒烘箱13上的旋风分离器4工作,将废气从出气口5排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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