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1274阅读:1510来源:国知局
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调系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



背景技术:

条形状送风口由于其具有结构简单、工作可靠、外形尺寸变化范围宽泛、功能强大(指改变送风气流出风方向、抗低温冷凝结露等)、与装饰(指尺寸、形状、颜色等)配合性能优越等特点,是空调送风系统中应用最为广泛的送风口结构。

根据空调送风系统所要求送风方式的不同,应用条形状送风口可以顺利地实现顶送风、侧送风或下送风等多种应用需求,从而实现多种不同的送风方式。

通常情况下,条形状送风口因形状与尺寸、安装条件、连接结构等限制因素,常常需要与静压箱配套连接、组合使用,与静压箱一起构成空调送风系统各工作装置中最为末端且相对独立的一个工作装置。

静压箱通过进风口将空气导入其内部,然后从条形状送风口送出。由于条形状送风口长度方向上各个区段距离进风口的远近程度不尽相同,所以送风口各个区段的送风风量、风速也存在区别(距离近的区段风量大、风速快,距离远的区段风量小、风速慢)。如何使条形状送风口沿其长度方向上的各个区段送风均匀,提高送风气流在人员活动区域的风速均匀度,进而使人员活动区域内各空间位置点温度均匀性提升,是关乎空调使用舒适性的重要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由若干板体合围形成,并限定有收容空间,两相互垂直的所述板体上分别设有进风口和送风口,所述送风口呈条形状;

导流板,设置于所述箱体所限定的收容空间内,且在进风口的进风方向上延伸;

所述导流板在所述进风口所处板体上的投影为,由中部向两侧逐渐趋近于送风口所处板体的弯折状,所述投影与所述进风口的位置相对应,以将所述进风口分为靠近所述送风口的第一区域和远离所述送风口的第二区域。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导流板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的一侧边缘与所述第二板的一侧边缘相交,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由相交处向两侧逐渐趋近于送风口所处板体倾斜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还包括主均流板,设置于所述箱体所限定的收容空间内,且在垂直于进风口进风的方向上延伸;

所述主均流板上设置有若干通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还包括副均流板,靠近所述送风口设置,且在垂直于送风口送风的方向上延伸;

所述副均流板上设置有若干通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送风口所处板体上固定设置有灯具总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与所述送风口所处板体呈20度夹角。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还包括温度传感器,设置于所述送风口处,以监测送风温度;

传动机构,设置于所述送风口处,以根据送风温度调整所述送风口的送风方向。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送风口在长度方向上的各个区段送风均匀,有助于提高送风气流在人员活动区域的风速均匀度,进而使人员活动区域内各空间位置点温度均匀性提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一中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一中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二中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二中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三中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三中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各实施方式中相同或相似结构采用了相同标号。

实施方式一

参见图1至2,一种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100,包括箱体1,所述箱体1由若干板体合围形成,并限定有收容空间,两相互垂直的所述板体上分别设有进风口11和送风口12,所述送风口12呈条形状;

导流板2,设置于所述箱体1所限定的收容空间内,且在进风口11的进风方向上延伸;

所述导流板2在所述进风口11所处板体上的投影为,由中部向两侧逐渐趋近于送风口12所处板体的弯折状,所述投影与所述进风口11的位置相对应,以将所述进风口11分为靠近所述送风口12的第一区域111和远离所述送风口12的第二区域112。

需要说明的是,在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100中进风口11通常位于箱体1长度方向的中部,导流板2的投影将进风口11分隔为第一区域111和第二区域112,通过第一区域111进入箱体1的进风在导流板2作用下直接朝向送风口12移动,由送风口12中部送出;通过第二区域112进入箱体1的进风在导流板2作用下先向送风口12长度方向的两侧移动,然后再朝向送风口12移动,由送风口12两侧送出。由此使得送风口12长度方向上的送风更加均匀。

进一步的,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导流板2包括第一板21和第二板22,所述第一板21的一侧边缘与所述第二板22的一侧边缘相交,所述第一板21和所述第二板22由相交处向两侧逐渐趋近于送风口12所处板体倾斜设置。

第一板21、第二板22的倾斜角度决定着上述第一区域111和第二区域112的面积比值(即导流板2两侧的风量比值)大小,进而决定了送风口12中部和两侧的风量大小,为保证送风口12中部和两侧的风量大小均匀,所述第一板21和所述第二板22与所述送风口12所处板体优选为呈20度夹角,也即第一板21和第二板22之间呈140度夹角。

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100,还包括温度传感器3,设置于所述送风口12处,以监测送风温度;

传动机构5,设置于所述送风口12处,以根据送风温度调整所述送风口12的送风方向。

通过上述温度传感器3和传动机构5配合可以实现夏季平送风(冷气流流出送风口12后贴着天花板流动、减速、扩散),冬季垂直下送风(热气流直接送到人员活动区域)等多种送风模式。

实施方式二

参见图3至4,一种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100,包括箱体1,所述箱体1由若干板体合围形成,并限定有收容空间,两相互垂直的所述板体上分别设有进风口11和送风口12,所述送风口12呈条形状;

导流板2,设置于所述箱体1所限定的收容空间内,且在进风口11的进风方向上延伸;

所述导流板2在所述进风口11所处板体上的投影为,由中部向两侧逐渐趋近于送风口12所处板体的弯折状,所述投影与所述进风口11的位置相对应,以将所述进风口11分为靠近所述送风口12的第一区域和远离所述送风口12的第二区域。

需要说明的是,在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100中进风口11通常位于箱体1长度方向的中部,导流板2的投影将进风口11分隔为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通过第一区域进入箱体1的进风在导流板2作用下直接朝向送风口12移动,由送风口12中部送出;通过第二区域进入箱体1的进风在导流板2作用下先向送风口12长度方向的两侧移动,然后再朝向送风口12移动,由送风口12两侧送出。由此使得送风口12长度方向上的送风更加均匀。

在本实施方式中,送风口12为两处,两处送风口12间隔设置在同一板体上。

进一步的,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导流板2包括第一板21和第二板22,所述第一板21的一侧边缘与所述第二板22的一侧边缘相交,所述第一板21和所述第二板22由相交处向两侧逐渐趋近于送风口12所处板体倾斜设置。

第一板21、第二板22的倾斜角度决定着上述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的面积比值(即导流板2两侧的风量比值)大小,进而决定了送风口12中部和两侧的风量大小,为保证送风口12中部和两侧的风量大小均匀,所述第一板21和所述第二板22与所述送风口12所处板体优选为呈20度夹角,也即第一板21和第二板22之间呈140度夹角。

本实施方式中,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100还包括主均流板6,设置于所述箱体1所限定的收容空间内,且在垂直于进风口11进风的方向上延伸;

所述主均流板6上设置有若干通孔。

由于主均流板6采用了微穿孔板体结构,由进风口11进入箱体1的进风,一部分通过通孔穿过主均流板6由送风口12中部区域送出,剩余的进风受主均流板6阻挡,向两侧移动扩散,随后从送风口12长度方向的两侧送出。

还包括副均流板7,靠近距离进风口11较近的一个送风口12设置,且在垂直于送风口12送风的方向上延伸;

所述副均流板7上设置有若干通孔。

副均流板7也采用了微穿孔板体结构,其工作原理与主均流板6类似,同样是使部分气流通过通孔穿过,而剩余气流受阻向两侧移动。

导流板2配合主均流板6和副均流板7可以进一步使得送风口12长度方向上的送风更加均匀。

实施方式三

参见图5至6,本实施方式所提供的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100与实施方式二所提供的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100相比,区别在于,本实施方式所提供的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100,在两个送风口12处均设有副均流板7。

而且,在送风口12所处的板体上固定设置有灯具总成8,使得该空调送风系统末端装置100兼具有照明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送风口在长度方向上的各个区段送风均匀,有助于提高送风气流在人员活动区域的风速均匀度,进而使人员活动区域内各空间位置点温度均匀性提升。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方式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方式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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