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式的水电两用水汀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7838阅读:684来源:国知局
一种组合式的水电两用水汀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日常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具体属于一种用于室内散热取暖,毛巾、衣物烘干的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终端取暖设备一般为传统柱型取暖器,款式单一,不受当下年轻人的喜爱。而油汀类的取暖设备,由于片体壁厚均在0.8mm以下,无法承受集中供暖系统的水压而不能作为供暖的末端散热装置使用,只能采用电暖加热的方式取暖,人们希望能有一种即能在集中供暖系统末端使用又能采用电加热方式加热的水汀片产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面所述缺陷,提供一种即能在集中供暖系统末端使用,又能采用电加热方式加热的组合式的水电两用水汀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的。

一种组合式的水电两用水汀装置,由“哈呋”状片体、螺纹堵座和密封垫片构成,其特征在于:两片“哈呋”状片体相对,经电阻碰焊定位固定,四周用电阻缝焊密封,使两片“哈呋”状片体间形成通道构成单片体,多个单片体之间经圆周焊焊接固定,使相邻单片体之间形成通道构成片体组件,片体组件上端两侧螺纹口用螺纹堵座连接密封垫片堵实,片体组件下端两侧螺纹口接暖气阀的进水口与出水口。

所述“哈呋”状片体为上下两端向外凹出形成螺纹口的条状片体。

所述“哈呋”状片体壁厚为1.2mm以上。

所述相邻片体组件之间通过双螺纹接头两端连接密封垫片固定。

所述片体组件上端两侧螺纹口用螺纹堵座连接密封垫片堵实,下端一侧螺纹口用螺纹堵座连接密封垫片堵实,另一侧螺纹口灌装导热液后,将集束式管状加热器旋入螺纹口内。

所述片体组件表面设有抛光层和喷涂层。

使用时,只须将四个带有安装挂件的膨胀螺钉固定在所需的墙体上,然后将片体组件两片间放置于安装挂钩的圆弧上,然后接通电源或暖气阀后即可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本实用新型两片“哈呋”状片体经电阻碰焊定位固定,四周经电阻缝焊设备焊接密封,单片体及片体组件焊接后经0.8MPa压力测试后,无漏气现象,产品耐压性能是市场上同类产品的2倍以上。

2、本实用新型“哈呋”状片体由优质低碳钢经专用模具一次性冲压而成,各尺寸互配性好,组装后变开型量小于2mm,通过双螺纹接头可将不同数量及规格的片体组件任意组合,可制成不同型号的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本实用新型即能在集中供暖系统末端使用,又能采用电加热方式加热。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组装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单个片体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哈呋”状片体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哈呋”状片体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安装挂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安装在墙体上时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哈呋”状片体、2螺纹堵座、3密封垫片、4、双螺纹接头、5安装挂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

一种组合式的水电两用水汀装置,由“哈呋”状片体1、螺纹堵座2和密封垫片3构成,两片“哈呋”状片体1相对,经电阻碰焊定位固定,四周用电阻缝焊密封,使两片“哈呋”状片体1间形成通道构成单片体,多个单片体之间经圆周焊焊接固定,使相邻单片体之间形成通道构成片体组件,片体组件上端两侧螺纹口用螺纹堵座2连接密封垫片3堵实,片体组件下端两侧螺纹口接暖气阀的进水口与出水口,如图1,图2所示。

所述“哈呋”状片体1为上下两端向外凹出形成螺纹口的条状片体,如图3,图4所示。

所述“哈呋”状片体1壁厚为1.2mm以上。

所述相邻片体组件之间通过双螺纹接头4两端连接密封垫片3固定。

所述片体组件表面设有抛光层和喷涂层。

使用时,只须将四个带有安装挂件5的膨胀螺钉固定在所需的墙体上,然后将片体组件两片间放置于安装挂钩5的圆弧上,然后接通暖气阀后即可使用,如图5、图6所示。

实施例2。

一种组合式的水电两用水汀装置,由“哈呋”状片体1、螺纹堵座2和密封垫片3构成,两片“哈呋”状片体1相对,经电阻碰焊定位固定,四周用电阻缝焊密封,使两片“哈呋”状片体1间形成通道构成单片体,多个单片体之间经圆周焊焊接固定,使相邻单片体之间形成通道构成片体组件,片体组件上端两侧螺纹口用螺纹堵座2连接密封垫片3堵实,下端一侧螺纹口用螺纹堵座2连接密封垫片3堵实,另一侧螺纹口灌装导热液后,将集束式管状加热器旋入螺纹口内。

所述“哈呋”状片体1为上下两端向外凹出形成螺纹口的条状片体。

所述“哈呋”状片体1壁厚为1.2mm以上。

所述相邻片体组件之间通过双螺纹接头4两端连接密封垫片3固定。

所述片体组件表面设有抛光层和喷涂层。

使用时,只须将四个带有安装挂件5的膨胀螺钉固定在所需的墙体上,然后将片体组件两片间放置于安装挂钩5的圆弧上,然后接通电源后即可使用,如图5、图6所示。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任何人应得知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做出与本实用新型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