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空调机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7944阅读:66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空调机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空调机组,具体是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空调机组。



背景技术:

空调即空气调节器。是指用人工手段,对建筑/构筑物内环境空气的温度、湿度、洁净度、速度等参数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一般包括冷源/热源设备,冷热介质输配系统,末端装置等几大部分和其他辅助设备。主要包括水泵、风机和管路系统。末端装置则负责利用输配来的冷热量,具体处理空气,使目标环境的空气参数达到要求。

为此中国专利(授权公告:CN204853880U)公开了一种冷凝水可回收的恒温恒湿空调机组,虽说该空调机组能回收冷凝水,但是并没有对冷凝水进行合理的利用,为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出了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空调机组,以解决上述背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空调机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空调机组,包括墙体,所述墙体右侧固定设有第一管道,所述第一管道从墙体穿过,第一管道左侧固定连接有膨胀阀,所述膨胀阀下侧设有蒸发器,所述第一管道右侧固定连接有冷凝器,所述冷凝器下侧固定连接有压缩机,所述蒸发器右侧固定连接有第二管道,所述第二管道右侧穿过墙体与压缩机固定连接;膨胀阀下侧固定设有第一接水盘,所述第一接水盘中部开设有漏水孔,所述漏水孔下侧连接有漏水管,漏水管下侧固定设有第二接水盘,所述第二接水盘左上侧固定设有引水泵,所述引水泵下侧固定设有引水管,所述引水泵上侧固定连接有出水管,出水管上侧固定有框架,所述框架内固定设有湿水膜,湿水膜右侧固定设有进风口,湿水膜左侧固定有滤网,所述滤网左侧固定连接有鼓风扇。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湿水膜为海绵材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漏水管连接有阀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鼓风扇下侧固定连接有调速开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将传统的空调与加湿器联系在一起,一方面不影响空调的制冷效果,另一方面将空调的制冷水应用于加湿器,避免了加湿器需要接水的步骤又省去了空调冷凝水滴落四处的尴尬,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空调机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墙体、2-膨胀阀、3-第一管道、4-冷凝器、5-压缩机、6-第二管道、7-蒸发器、8-第一接水盘、9-漏水孔、10-漏水管、11-阀门、12-第二接水盘、13-引水泵、14-引水管、15-出水管、16-滤网、17-框架、18-鼓风扇、19-湿水膜、20-进风口、21-调速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空调机组,包括墙体1,所述墙体1右侧固定设有第一管道3,所述第一管道3从墙体1穿过,第一管道3左侧固定连接有膨胀阀2,所述膨胀阀2下侧设有蒸发器7,所述第一管道3右侧固定连接有冷凝器4,所述冷凝器4下侧固定连接有压缩机5,所述蒸发器7右侧固定连接有第二管道6,所述第二管道6右侧穿过墙体1与压缩机5固定连接,室内由膨胀阀2与蒸发器7工作使得空调制冷液蒸发,室内温度降低,经过第二管道到6室外,在室外有压缩机5和冷凝器4工作,空调制冷液液化放热;

膨胀阀2下侧固定设有第一接水盘8,所述第一接水盘8中部开设有漏水孔9,所述漏水孔9下侧连接有漏水管10,漏水管10下侧固定设有第二接水盘12,所述第二接水盘12左上侧固定设有引水泵13,所述引水泵13下侧固定设有引水管14,所述引水泵13上侧固定连接有出水管15,出水管15上侧固定有框架17,所述框架17内固定设有湿水膜19,湿水膜19右侧固定设有进风口20,湿水膜19左侧固定有滤网16,所述滤网16左侧固定连接有鼓风扇18,由于空调膨胀阀2与蒸发器7工作制冷,室内水蒸气凝结成液体,滴落在第一接水盘8上,经过阀门11控制滴落在第二接水盘12上,之后由引水泵13将水引到湿水膜19上,最后经过鼓风扇18吸风将室内干空气从湿水膜19上流过进行加湿。

所述湿水膜19为海绵材质。

所述漏水管10连接有阀门11。

所述鼓风扇18下侧固定连接有调速开关21。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室内由膨胀阀2与蒸发器7工作使得空调制冷液蒸发,室内温度降低,经过第二管道到6室外,在室外有压缩机5和冷凝器4工作,空调制冷液液化放热,由于空调膨胀阀2与蒸发器7工作制冷,室内水蒸气凝结成液体,滴落在第一接水盘8上,经过阀门11控制滴落在第二接水盘12上,之后由引水泵13将水引到湿水膜19上,最后经过鼓风扇18吸风将室内干空气从湿水膜19上流过进行加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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