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配管接头隔离套及空调换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10201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一种配管接头隔离套及空调换热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调的换热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配管接头隔离套及空调换热器。



背景技术:

现有换热器的配管1,其端部连接有管接头2请参见图1。其中,管接头2的结构请参见图2,包括钣金件201、位于钣金件201一侧的母接头部202以及位于钣金件201另一侧的公接头部203。请参见图3,为了便于管接头2的节流阀芯的更换,需要将母接头部202设置在配管盖板3的外侧,并且钣金件201设置在配管盖板3的里侧并与配管盖板3直接接触。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是,由于钣金件201和配管盖板3直接接触,从而导致钣金件201和配管盖板3形成冷路,使得钣金件201上产生凝露并且通过母接头部202与配管盖板3之间的间隙流到换热器外。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配管接头隔离套及空调换热器,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钣金件上产生凝露并且通过母接头部与配管盖板之间的间隙流到换热器外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配管接头隔离套,包括外形和配管接头的钣金件相适配的第一盖罩,用于套设在所述钣金件的靠近母接头部的一侧;所述第一盖罩上开设有所述母接头部的躲避孔。

优选地,所述第一盖罩上沿着所述躲避孔边缘位置设置有连续封闭的凸缘,且所述凸缘位于所述第一盖罩上远离所述钣金件的一侧。

优选地,所述配管接头隔离套还包括与所述第一盖罩连接,并可相对所述第一盖罩转动的第二盖罩;所述第二盖罩上开设有缺口,用于在所述第二盖罩转动过程中躲避公接头部,并使得所述第二盖罩转动到所述钣金件靠近公接头部一侧时,可以和所述第一盖罩闭合形成包围所述钣金件的盒体。

优选地,所述配管接头隔离套还包括第二盖罩,用于套设在所述钣金件的靠近公接头部的一侧,且开设有所述公接头部的躲避孔;所述第一盖罩和所述第二盖罩可闭合形成包围所述钣金件的盒体。

优选地,所述第一盖罩的边缘设置有第一止口,所述第二盖罩的边缘设置有与所述第一止口配合的第二止口。

优选地,所述第一盖罩和所述第二盖罩闭合时,通过卡接和/或螺纹连接的方式固定。

优选地,所述第二盖罩上设置有螺纹管,且当所述第一盖罩和所述第二盖罩闭合形成所述盒体时,所述螺纹管位于所述盒体的外侧;所述第一盖罩上与所述螺纹管对应的位置设置有螺纹孔。

优选地,所述第一盖罩上设置有扣位凸起,所述第二盖罩上设置有与所述扣位凸起配合的搭扣。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空调换热器,包括配管接头,所述配管接头包括钣金件、母接头部和公接头部,所述配管接头上安装有上述配管接头隔离套。

优选地,当所述配管接头隔离套的第一盖罩沿着所述躲避孔边缘位置设置有连续封闭的凸缘时,所述凸缘和所述母接头部过盈配合。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的配管接头隔离套,包括外形和配管接头的钣金件相适配的第一盖罩,用于套设在所述钣金件的靠近母接头部的一侧;所述第一盖罩上开设有所述母接头部的躲避孔。该配管接头隔离套,可以将管接头的钣金件与配管盖板隔离开,防止钣金件和配管盖板直接接触,从而避免钣金件和配管盖板形成冷路。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现有技术的换热器配管中管接头的安装示意图;

图2是现有技术的管接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现有技术的管接头和配管盖板的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4和图5是实施例的第一盖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6和图7是实施例的配管接头隔离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配管;2、管接头;201、钣金件;202、母接头部;203、公接头部;3、配管盖板;4、第一盖罩;5、躲避孔;6、凸缘;7、第二盖罩;8、缺口;9、第一止口;10、第二止口;11、螺纹管;12、螺纹孔;13、扣位凸起;14、搭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能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施例的配管1接头隔离套,包括外形和配管1接头的钣金件201相适配的第一盖罩4。请参见图4和图5,第一盖罩4用于套设在所述钣金件201的靠近母接头部202的一侧,且在所述第一盖罩4上开设有所述母接头部202的躲避孔5。

本实施例的配管1接头隔离套,可以将管接头2的钣金件201与配管盖板3隔离开,防止钣金件201和配管盖板3直接接触,从而避免钣金件201和配管盖板3形成冷路。

为了增加第一盖罩4的隔离效果,优选第一盖罩4上沿着所述躲避孔5边缘位置设置有连续封闭的凸缘6,且所述凸缘6位于所述第一盖罩4上远离所述钣金件201的一侧。从图4和图5中可知,凸缘6呈正六边形状。当然,凸缘6的形状是由躲避孔5的边缘决定的,也即由母接头部202的形状决定。随着母接头部202形状的调整,凸缘6的形状也做相应的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凸缘6的形状最好与配管盖板3上开口的形状相适配,从而使得安装上该配管1接头隔离套后的配管1接头,其可以和配管盖板3进行密封装配,防止冷路的形成。

此外,凸缘6并非一定要是连续的结构,其也可以设置成间断的结构,从而节省物料降低成本。

在上述基础上,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配管1接头隔离套,其除了包括上述第一盖罩4,还包括第二盖罩7,从而第二盖罩7和第一盖罩4闭合形成包围所述钣金件201的盒体。

其中一种情形,请参见图6和图7,第二盖罩7与所述第一盖罩4连接,并可相对所述第一盖罩4转动。此时,在第二盖罩7上开设有缺口8,用于在所述第二盖罩7转动过程中躲避公接头部203,并使得所述第二盖罩7转动到所述钣金件201靠近公接头部203一侧时,可以和所述第一盖罩4闭合形成包围所述钣金件201的盒体。

由于第一盖罩4和第二盖罩7之间连接,从而可以方便配套存放和运输。其中,第二盖罩7和第一盖罩4之间的连接结构不受附图限制,只要可以实现相对转动并最终包围钣金件201即可。

另一种情况,第二盖罩7和第一盖罩4两者互相独立。此时,由于第二盖罩7不需要相对第一盖罩4转动,因此用于躲避公接头部203的缺口8形状不同于图6和图7中的形状,只需要能安装到钣金件201靠近公接头部203的一侧即可。

不论第一盖罩4和第二盖罩7互相连接还是独立,都可以在所述第一盖罩4的边缘设置有第一止口9,所述第二盖罩7的边缘设置有与所述第一止口9配合的第二止口10,从而保证第一盖罩4和第二盖罩7的装配。当然,第一止口9和第二止口10的形式多样,其设计可以综合考虑生产的简便性和使用效果。

进一步地,第一盖罩4和所述第二盖罩7闭合时,可以通过卡接和/或螺纹连接的方式固定。

例如,在第二盖罩7上设置有螺纹管11,且当所述第一盖罩4和所述第二盖罩7闭合形成所述盒体时,所述螺纹管11位于所述盒体的外侧。所述第一盖罩4上与所述螺纹管11对应的位置设置有螺纹孔12。该种情况下,第一盖罩4和第二盖罩7的固定可靠,可以防止配管1接头隔离套脱落。

其中,螺纹管11的设置主要是在保证第二盖罩7强度的前提下,保证螺纹连接强度。并且,此处将螺纹管11设置在第二盖罩7而非第一盖罩4上,可以避免螺栓头或者螺钉头抵接在第一盖罩4和配管盖板3之间。当然,也可以将螺纹管11和螺纹孔12的位置对调一下,此时需要在第一盖罩4上设置用于容纳螺栓头或者螺钉头的沉孔。

又例如,可以在所述第一盖罩4上设置有扣位凸起13,所述第二盖罩7上设置有与所述扣位凸起13配合的搭扣14,从而第一盖罩4和第二盖罩7之间通过扣位凸起13和搭扣14连接。该种情况下,配管1接头隔离套拆装和维护均更加方便。

当然,还可以如图6和图7中所示,在设置螺纹管11和螺纹孔12的同时,设置扣位凸起13和搭扣14。从而,扣位凸起13和搭扣14可以起到第一盖罩4和第二盖罩7的初步定位作用,而螺纹管11和螺纹孔12可以进一步固定第一盖罩4和第二盖罩7。

在上述基础上,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空调换热器,包括配管1接头,所述配管1接头包括钣金件201、母接头部202和公接头部203,在配管1接头上安装上述配管1接头隔离套。

其中,当所述配管1接头隔离套的第一盖罩4沿着所述躲避孔5边缘位置设置有连续封闭的凸缘6时,优选所述凸缘6和所述母接头部202过盈配合,从而第一盖罩4的凸缘6和母接头部202之间实现密封,进一步防止冷路的形成。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尽管参照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各种组合、修改或者等同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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