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防堵塞角孔的换热板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34965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防堵塞角孔的换热板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换热设备,特别涉及一种具有防堵塞角孔的换热板片。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换热板片不能应用于高炉冲渣水换热,普通的换热片组介质进口为六角形,高炉冲渣水从六角形介质进口进入换热器中时,由于高炉冲渣水含有大量的渣滓和渣棉,渣滓和渣棉极易堵塞换热器介质入口,经测试,普通的换热板只需运行2-3小时渣滓和渣棉就能完全堵塞换热器介质入口,进而导致整个换热系统的瘫痪,高炉冲渣水的二次利用成为换热技术中的技术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了一种可以方便人们使用的一种具有防堵塞角孔的换热板片。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具有防堵塞角孔的换热板片,包括换热板板体,换热板板体定位槽,其特征是:换热板板体上开有介质出口和介质进口,其中,介质进口处的换热板板体上设有若干个防堵塞角孔,介质出口处设有介质出口槽,介质出口槽连接介质出口引流槽,介质出口引流槽与防堵塞角孔分别连接介质限位槽与介质引导槽,所述介质出口与介质进口下端依次连接有分流槽与换热槽,换热板板体上下两端对称开有换热板板体定位槽。

具体的,所述换热板板体上的防堵塞角孔、换热板板体定位槽、介质出口引流槽、介质限位槽、介质引导槽、分流槽、换热槽、介质出口槽与换热板板体通过模具压制一体制成。

具体的,所述介质出口引流槽、介质限位槽、介质引导槽、分流槽、换热槽与介质限位槽连接组成水路循环通络。

具体的,所述防堵塞角孔以环形等距分布在介质进口上的换热板板体上,介质出口与介质进口为正圆形通孔。

具体的,所述换热板板体组合连接后,介质进口贴合连接后形成介质进口槽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普通的板式换热器使用高炉冲渣水进行换热的技术难题,避免了高炉冲渣水中的渣滓和渣棉对换热板介质进口的堵塞,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高炉冲渣水难以二次利用技术难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图;

附图3为换热板板体的使用图;

图中,1换热板板体,2介质出口,3介质进口,4防堵塞角孔,5换热板板体定位槽,6介质出口引流槽,7介质限位槽,8介质引导槽,9分流槽,10换热槽,11介质出口槽,12介质进口槽孔。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1-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该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防堵塞角孔的换热板片,包括换热板板体1,换热板板体定位槽5,其特征是:换热板板体1上开有介质出口2和介质进口3,其中,介质进口3处的换热板板体1上设有若干个防堵塞角孔4,介质出口2处设有介质出口槽11,介质出口槽11连接介质出口引流槽6,介质出口引流槽6与防堵塞角孔4分别连接介质限位槽7与介质引导槽8,所述介质出口2与介质进口3下端依次连接有分流槽9与换热槽10,换热板板体1上下两端对称开有换热板板体定位槽5。

具体的,所述换热板板体1上的防堵塞角孔4、换热板板体定位槽5、介质出口引流槽6、介质限位槽7、介质引导槽8、分流槽9、换热槽10、介质出口槽11与换热板板体1通过模具压制一体制成。

具体的,所述介质出口引流槽6、介质限位槽7、介质引导槽8、分流槽9、换热槽10与介质限位槽7连接组成水路循环通络。

具体的,所述防堵塞角孔4以环形等距分布在介质进口3上的换热板板体1上,介质出口2与介质进口3为正圆形通孔。

具体的,所述换热板板体1组合连接后,介质进口3贴合连接后形成介质进口槽孔12。

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防堵塞角孔的换热板片,使用时,将换热板板体1依次至于换热机中,换热板板体定位槽5固定后将通水管分别连接介质出口2和介质进口3,通水后带有有渣滓和渣棉的高炉冲渣水进入换热板板体1时,防堵塞角孔4外窄内宽,加快高炉冲渣水的水流流速,利用高炉冲渣水自身压力将渣滓和渣棉冲入换热板板体1内防止渣滓和渣棉在介质进口堆积;高炉冲渣水在流经换热板板体内各槽换热后,自介质出口环流至通水管中,完成热能交换;普通的换热板在介质进口3外侧处设有角孔,角孔在换热板板体1连接后组成六角形角孔格,成六角形角孔格极易将渣滓和渣棉拦截,阻塞介质进口,本新型防堵塞角孔设置于介质进口3内侧,换热板板体1连接后组成的介质进口槽孔12为开放式的环形槽,外侧无六角形角孔格,从而减少换热板板体1对渣滓和渣棉的拦截,使其顺利进入换热板板体1中,避免堆积。

本新型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普通的板式换热器使用高炉冲渣水进行换热的技术难题,避免了高炉冲渣水中的渣滓和渣棉对换热板介质进口的堵塞,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高炉冲渣水难以二次利用技术难题。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任何人应得知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做出的与本实用新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未详细描述的技术、形状、构造部分均为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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