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灶具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一体式全包围节能支架。
背景技术:
目前炉架广泛应用于各类燃气灶具上,炉架架设于燃气灶具的燃烧炉头处,用于支撑锅具,其目的是将锅具底部与燃烧炉头保持适当的距离以使燃气与空气充分混合,从而使得燃气燃烧更为完全,提高燃烧效率。
然而现有的炉架大都由横截面呈圆形的铁环作支撑架及位于支撑架顶部的多个支撑脚组成,且锅具与炉架之间的空隙较大,使得燃气燃烧的大量热量就从锅具与炉架之间的空隙向外辐射而损失,降低了燃气燃烧的利用率,同时也容易使位于炉架旁边的开关件发烫,使用不方便,因此也有人采用在燃烧器上设置聚能环结构,通过聚能环结构将部分燃烧热量反弹至锅具,现有的炉架,由于燃气燃烧时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烟气,然而其聚能环是直接与外界空气连通的,导致了外界空气在进行助燃时,会混杂了大量的烟气,导致了燃烧效率降低,而且燃烧时,由于空气混杂了大量烟气,导致氧气浓度降低,使得燃烧时再次产生更加大量的烟气。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种一体式全包围节能支架,通过在聚能环外周设置隔离支架,能够将燃气燃烧时产生的烟气与空气隔离,避免产生大量烟气,同时还能提高燃烧效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一体式全包围节能支架,包括聚能环,所述聚能环上设有多个支脚,所述聚能环外周一体化设有隔离支架,所述隔离支架全包围设置于所述聚能环外周,所述隔离支架上表面为平面且与聚能环的外周缘平滑过渡连接,所述隔离支架设有多个支撑脚,所述相邻两支撑脚之间形成有进风口。
进一步的,所述隔离支架包括聚能环的外周缘平滑过渡连接的上端板,所述上端板四周向下延伸形成有侧板,所述侧板上形成有所述支撑脚。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脚的数量为四个。
进一步的,所述聚能环纵截面呈弧曲面或斜面。
进一步的,所述聚能环和隔离支架采用冷轧板一体成型。
进一步的,所述支脚的数量为四个,且所述支脚沿所述聚能环圆周均布。
进一步的,所述聚能环上设有卡槽,所述支脚插入卡槽内并接于聚能环上。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的支架,使用时,将炒菜锅、煮饭锅等燃气蒸煮器具放置于炉架的支脚上,再炉架内燃烧燃气对燃气蒸煮器进行加热,通过聚能环使燃气燃烧火焰向外辐射的大量热量反射回锅底加热,以有效减少燃气燃烧后产生的热量损失、提高了热效利用率,通过在聚能环外周设置隔离支架,并使隔离支架全包围于聚能环外周,以将燃烧时产生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烟气与空气隔离开,使得燃气在燃烧时产生负压,负压将聚能环下方的空气吸附至聚能环内,而聚能环上方产生的烟气,能顺利排出,避免空气与烟气直接混合,提高了燃烧效率,减少烟气的产生,而且隔离支架还能反弹部分热量至锅底,从而减少了热量的损失。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聚能环;2.支脚;3.支撑脚;4.进风口;5.上端板;6.侧板。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阐释。
参见图1所示的一种一体式全包围节能支架,包括聚能环1,聚能环1纵截面呈弧曲面或斜面,提高隔热、聚能的效果,同时使造型也更加美观,聚能环1上设有多个支脚2,所述聚能环1上设有卡槽,所述支脚2插入卡槽内并接于聚能环1上,通过设置卡槽,使得连接更加牢靠,本实施例中支脚2的数量为四个,且支脚2沿聚能环1圆周均布,以使得支脚2支撑稳定,支撑效果更好,聚能环1外周一体化设有隔离支架,隔离支架全包围设置于聚能环1外周,隔离支架上表面为平面且与聚能环1的外周缘平滑过渡连接,隔离支架包括聚能环1的外周缘平滑过渡连接的上端板5,上端板5呈方形,上端板5四周向下延伸形成侧板6,通过侧板6以将聚能环1外周全包围,侧板6向下延伸形成有多个支撑脚3,本实施例中,支撑脚3的数量为四个,支撑脚3截面呈弧形,使得支撑更加稳定,相邻两支撑脚3之间形成有进风口4,能够充分满足空气交换、供氧的目的,并且使高能炉架整体更加轻巧、材料成本低,聚能环1和隔离支架采用冷轧板一体成型,冷轧板具有良好的耐热性,能够适应长期高温的工作环境,冷轧板具有良好的热反射性,能够提高热量反射效果,而且冷轧板具有良好的焊接性能,便于与支脚2焊接。
本发明的支架,使用时,将炒菜锅、煮饭锅等燃气蒸煮器具放置于炉架的支脚2上,再炉架内燃烧燃气对燃气蒸煮器进行加热,通过聚能环1使燃气燃烧火焰向外辐射的大量热量反射回锅底加热,以有效减少燃气燃烧后产生的热量损失、提高了热效利用率,通过在聚能环1外周设置隔离支架,并使侧板6全包围于聚能环1外周,以将燃烧时产生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烟气与空气隔离开,使得燃气在燃烧时产生负压,负压将聚能环1下方的空气吸附至聚能环1内,而聚能环1上方产生的烟气,能顺利排出,避免空气与烟气直接混合,提高了燃烧效率,减少烟气的产生,而且通过将上端板5与聚能环1的外周缘平滑过渡连接,使得燃气燃烧产生的热量能传递至上端板5上,再通过上端板5反弹部分热量至锅底,从而减少了热量的损失。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发明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发明专利申请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