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101430发布日期:2021-07-30 18:12阅读:120来源:国知局
耐火制品的制作方法

本公开涉及耐火制品。



背景技术:

陶瓷加工可能是一项复杂且耗时的任务,包括将适当组分寻源并一起组合成初始混合物,并使用一种或多种成形工艺诸如铸造、成型、压制、喷涂等来形成初始混合物形状。初始成形主体一般称为生坯(即未完工坯体)。为了将生坯转化为陶瓷坯体,一般可以使用一个或多个受控加热过程来赋予坯体所需的组成和/或微观结构。通常,此类加热过程可使用相当高的温度,诸如大约700℃以及更高。而且,此类加热过程可持续数小时甚至数天。

诸如窑具的耐火制品可用于在加热过程期间正确支撑生坯。本行业持续要求改进窑具。

附图说明

实施例以举例的方式示出,并且不受附图的限制。

图1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耐火制品的透视图图示。

图2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耐火制品的侧视图图示。

图3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耐火制品的一部分的横截面视图。

图4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耐火制品的透视图图示。

图5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耐火制品的一部分的横截面图示。

图6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耐火制品的一部分的横截面图示。

图7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利用多个耐火制品的系统的透视图图示。

具体实施方式

提供结合附图的以下描述以帮助理解本文所公开的教导内容。以下论述将集中于本教导内容的具体实施方式和实施例。其他实施例可基于本专利申请中所公开的教导内容而使用。

术语″由...构成″″包含″″包括″″含有″″具有″″有″或它们的任何其他变型旨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之意。例如,包含特征列表的方法、制品或装置不一定仅限于那些特征,而是可以包括未明确列出的或这种方法、制品或装置固有的其他特征。另外,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或″是指包括性的″或″而非排他性的″或″。例如,以下任何一项均可满足条件a或b:a为真(或存在的)而b为假(或不存在的)、a为假(或不存在的)而b为真(或存在的),以及a和b两者都为真(或存在的)。

而且,使用″一个″或″一种″来描述本文所述的元件和组分。这样做仅是为了方便并且给出本发明范围的一般性意义。除非很明显地另指他意,否则这种描述应被理解为包括一个、至少一个,或单数也包括复数,或反之亦然。例如,当在本文描述单个项时,可使用多于一个项来代替单个项。类似地,在本文描述了多于一个项的情况下,单个项可以取代多于一个项。

除非另有定义,否则本文使用的所有其他技术术语和科技术语都与本发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材料、方法和实例仅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关于本文未述的方面,有关特定材料和加工方法的许多细节是常规的,并且可在耐火材料领域内的教科书和其他来源中找到。

以下实施例一般涉及耐火制品。示例性耐火制品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成在高温环境中支撑产品的各种类型的窑具。

本文中的实施例的耐火制品可通过多种合适的方法形成,包括但不限于混合、成型、铸造(例如,滑铸或空铸)、压制、干燥、冷却、烧制或它们的任意组合。根据一个实施例,形成耐火制品的过程可包括形成包括原材料组分的混合物,然后将原材料组分形成生坯。如本文所用,″生坯″是指在形成最终成形耐火制品之前将经历一个或多个加工步骤的坯体。在形成生坯之后,该过程可进一步包括在高温环境中烧制坯体以将坯体转变成最终成形耐火制品。

现在参考图1至图3的耐火制品,耐火制品100可具有主体101,该主体包括上表面102、底表面103和侧表面104,其中侧表面104在上表面102和底表面103之间延伸。主体101可进一步包括中心开口110,该中心开口由第一内侧表面125、第二内侧表面126和在第一内侧表面125和第二内侧表面126之间延伸的接收表面127限定。应当理解,虽然中心开口110被示为具有多个侧面,但中心开口可具有任何尺寸和形状,包括例如圆形轮廓,使得其不包括平面侧表面。如在图1的实施例中进一步示出的,主体101可包括联接凸部120,该联接凸部从上表面102的一部分延伸。主体可进一步包括联接凹部(参见图2)131,该联接凹部在主体101的底表面103的一部分上。

主体101可包含陶瓷,诸如选自由碳化物、硼、氮化物、氧化物或其任意组合组成的组的材料。在某些情况下,主体101可基本上由陶瓷组成。在更特定情况下,主体可包含碳化物材料,诸如碳化硅。例如,主体可基本上由碳化硅组成。在又一实施例中,主体可包含α相碳化硅,更特别地,主体可基本上由α相碳化硅组成。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主体101可包含氮结合碳化硅,并且更特别地可基本上由氮结合碳化硅组成。此类材料的一些合适示例可包括例如

在另一实施例中,主体101,更特别地,侧表面104可具有椭圆轮廓,使得其一般为弓形形状。应当理解,图1至图3的实施例描绘了具有圆形轮廓的侧表面104。然而,本文中的实施例不受如此严格的限制,并且可利用其他弓形或椭圆形状。

除了那些有意地包括在主体中的开口和开孔之外,本文中的实施例的主体可以是完全实心的。也就是说,主体101可具有大于50%、或大于75%、或大于90%、或大于95%的理论密度。在再其他情况下,主体101可包括包含在主体101中的一个或多个空隙。此类空隙可能是选择成形工艺的结果,诸如但不限于空铸法。

在某些实施例中,中心开口110可与上表面102和联接凸部120相交,从而形成此类元件的各部分。例如,如图1和图2所示,上表面102可包括由中心开口110分开的第一上表面部分121和第二上表面部分122。此外,基于中心开口110的位置,联接凸部120可包括第一上表面部分121上的第一联接凸部部分123和第二上表面部分122上的第二联接凸部部分124。如图所示,中心开口110可将第一联接凸部部分123与第二联接凸部部分124分开。

根据一个实施例,从横截面上看,联接凸部120可具有锥形形状。例如,参见图2和图3,第一联接凸部部分123可具有侧壁141,该侧壁一般沿着主体的竖直轴线183竖直延伸。然而,侧壁可能不完全平行于竖直轴线183,使得侧壁141相对于竖直轴线183成角度以形成锥形横截面形状。这种形状可促进第一联接凸部部分123与另一耐火主体(诸如另一耐火主体的联接凹部)的适当联接。第二联接凸部部分124还可具有侧壁142,该侧壁可相对于竖直轴线183成角度,并且可限定锥形横截面形状。

在某个实施例中,联接凹部131可延伸到底表面103的一部分中并限定腔体。联接凹部131可具有锥角132,该锥角可促进耐火制品的改进的形成和使用。在某个实施例中,联接凹部131的锥角132可大于90°,诸如大于91°、或大于92°、或大于95°、或大于98°、或大于100°、或大于105°。然而,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锥角132可不大于160°,诸如不大于150°、或不大于140°、或不大于130°、或不大于120°、或不大于110、或不大于100°。应当理解,锥角132可具有在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最小值和最大值的范围内的值。

在另一实施例中,联接凹部131可具有深度133,并且联接凸部120可具有高度144。可控制相对于联接凸部120(或其部分123、124的任意一者)的高度144的联接凹部131的相对深度133,以促进耐火制品的改进的操作。例如,联接凹部131的深度133可为高度144的不大于200%,诸如高度144的不大于180%、或不大于150%、或不大于120%、或不大于100%。然而,在至少一个实施例中,联接凹部131的深度133可为高度144的至少50%,诸如大于80%、或大于90%、或大于100%、或大于110%、或大于120%。应当理解,相对于联接凸部120的高度144的联接凹部131的相对深度133可在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最小百分比和最大百分比的范围内。

根据一个实施例,高度144可在至少1mm且不大于50mm的范围内、或在至少2mm且不大于25mm的范围内、或在包括至少3mm且不大于12mm的范围内、或甚至在包括至少5mm且不大于10mm的范围内。

在另一实施例中,深度133可在至少1mm且不大于100mm的范围内,诸如在至少2mm且不大于80mm的范围内、或在至少2mm且不大于50mm的范围内、或在至少3mm且不大于25mm的范围内、或在至少5mm且不大于10mm的范围内。

在另一实施例中,联接凹部131可具有宽度134,并且联接凸部120可具有宽度145,并且主体101可形成为具有宽度134与宽度145的特定关系,这可促进耐火制品的改进的使用。例如,联接凹部131的宽度134可比联接凸部120的宽度145大至少2%。在其他实施例中,相对于宽度145的相对宽度134可更大,使得宽度134比宽度145大至少5%,诸如大至少10%、或大至少15%、或大至少20%。然而,在另一非限制性实施例中,联接凹部131的宽度134可比联接凸部120的宽度145大不超过90%,诸如比宽度145大少于80%、或大少于50%、或大少于30%、或大少于15%。应当理解,相对于联接凸部120的宽度145的联接凹部131的宽度134可在包括上述的任何最小值和最大值的范围内。

在另一实施例中,联接凹部131可具有至少2cm,诸如至少5cm、或至少8cm、或至少15cm的宽度。联接凹部131可具有不大于200cm,诸如不大于100cm、或不大于50cm的宽度134。应当理解,联接凹部131的宽度134可在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最小值和最大值的范围内。

此外,联接凸部120可具有至少1cm,诸如至少2cm、或至少3cm、或至少5cm的宽度145。然而,联接凸部120可具有不大于150cm、或不大于90cm、或不大于40cm的宽度145。应当理解,联接凸部120可具有在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最小值和最大值的范围内的宽度145。

如图1至图3的实施例中进一步所示,联接凹部131可为腔体的形式。更特别地,联接凹部131可为盲孔。例如,联接凹部131可具有侧壁136和上表面138,其中侧壁136的至少一部分具有与联接凸部120的一部分相同或相似的轮廓。更特别地,如本文所述,侧壁136可相对于上表面138成锥形,从而限定钝角锥角132。侧壁136的这种成角度可促进改进的形成以及性能,包括当通过将联接凸部互补地安装到联接凹部中而联接在一起时,多个耐火制品相对于彼此的相对运动。在某个实施例中,联接凹部与联接凸部的相对尺寸和形状可促进一个耐火制品相对于另一耐火制品的独立旋转和相对运动,同时保持彼此接触,从而促进复杂结构特别是窑具架的有效组装,减少停机时间并提高生产力。

根据一个实施例,中心开口110可由第一内侧表面125、第二内侧表面126和在第一内侧表面125和第二内侧表面126之间延伸的接收表面127限定。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接收表面127的至少一部分可在至少一个方向上具有非平面轮廓。例如,接收表面127可具有凸状弯曲。具体地,参考图3,接收表面127被示为具有曲面,使得接收表面的一部分向上弯曲。在不希望受限于特定理论的情况下,理论上认为,这样的表面轮廓有助于耐火制品与容纳在中心开口110中的物体之间的有限接触,使得在处理期间(包括加热和冷却),物体可能会相对于彼此移动,而不会损坏部件或在主体上产生不必要的应变,这可能会导致故障。具体地,接收表面127可具有沿着由纵向轴线181限定的纵向方向延伸的弯曲。

根据一个实施例,接收表面127可具有至少10cm,诸如至少25cm、或至少50cm、或至少75cm、或至少90cm、或至少110cm、或至少150cm的曲率半径。然而,在另一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接收表面127可具有不大于1000cm,诸如不大于800cm、或不大于600cm、或不大于400cm、或不大于200cm、或不大于150cm的曲率半径。应当理解,接收表面127的曲率半径可在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最小值和最大值的范围内。

在另一实施例中,整个接收表面127可在中心开口110的纵向方向上具有凸状弯曲。如图3所示,整个接收表面127可弯曲,从而限定凸状弯曲(即,向上弯曲)。应当理解,接收表面127可具有可促进与物体的有限接触的其他非平面轮廓,包括例如但不限于起伏、凸起岛、图案化表面、凹槽和脊等。

在某些情况下,接收表面127在另一方向上可以是基本上平面的,诸如在由横向轴线180所限定的横向方向上(参见图2)。在此类实施例中,接收表面127在一个方向上看可以是非平面的,并且在另一方向上看可以是基本上平面的。虽然在图2的实施例中未示出,但应当理解,接收表面127也可在由横向轴线180所限定的横向方向上弯曲。例如,接收表面127的至少一部分可沿着中心开口110的横向方向具有凸状弯曲。更特别地,在某个实施例中,整个接收表面在横向方向上可具有凸状弯曲。

中心开口110可具有第一进入角151,该第一进入角被限定为第一内侧表面125和接收表面127之间的角度。在至少一个实施例中,第一进入角151可大于90°,诸如至少93°、或至少95°、或至少98、或至少100°。然而,在另一非限制性实施例中,第一进入角151可不大于160°,诸如不大于140°、或不大于120°、或不大于110°、或不大于100°。应当理解,第一进入角151可在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最小值和最大值的范围内。

中心开口110可具有第二进入角152,该第二进入角被定义为第二内侧表面126和接收表面127之间的角度。在至少一个实施例中,第二进入角152可大于90°,诸如至少93°、或至少95°、或至少98°、或至少100°。然而,在另一非限制性实施例中,第二进入角152可不大于160°,诸如不大于140°、或不大于120°、或不大于110°或不大于100°。应当理解,第二进入角152可在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最小值和最大值的范围内。

如图1至图3中进一步所示,中心开口110可延伸穿过主体的大部分。例如,中心开口110可延伸主体101的直径的大部分,其中直径可由在侧表面104上彼此相对的点之间沿着纵向轴线181的距离限定。在一个更特定实施例中,诸如图1至图3所示的实施例,中心开口110可延伸主体101的整个直径,并在主体101的相对侧上的两个不同位置处与侧表面相交。在此类情况下,中心开口110限定了完全延伸穿过主体101的开孔或开口。

图4、图5和图6包括根据另一实施例的耐火制品的图示。主体401可包括上表面402、底表面403和在上表面402和底表面403之间延伸的侧表面404。如图4至图6所示,耐火制品400可具有与图1至图3所示的耐火制品100相同的一些特征。更特别地,主体401可包括与中心开口410间隔开的第二开口460。第二开口460可用于在其中容纳一个或多个结构部件,以便于形成架子或储存结构。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第二开口460可设置在底表面403和中心开口410之间。在再一实施例中,第二开口460可以是在主体内具有终止表面的盲孔(未示出)。然而,应当理解,第二开口460可限定延伸穿过整个主体401并在彼此相对的两个位置处与侧表面404相交的开孔。

根据一个实施例,第二开口460可包括上表面461、第一侧表面462、第二侧表面463和接收表面464,从而限定第二开口460的尺寸和形状。在特定情况下,第二开口460可具有弯曲,并且更具体地,限定第二开口460的一个或多个表面(例如,上表面461、第一侧表面462、第二侧表面463和接收表面464)可具有弯曲。根据一个实施例,第二开口460的接收表面464可具有凸状弯曲。凸状弯曲可在纵向方向481上完全延伸。此外,接收表面464可具有沿着横向轴线480在横向方向480上延伸的凸状弯曲。然而,在替代实施例中,如图6所示,接收表面464在由横向轴线480所限定的横向方向上可以是基本上平面的。应当理解,虽然第二开口460被示为具有四边形横截面形状。但根据预期应用,可使用任何合适的尺寸和形状。

第二开口460被描绘为在垂直于中心开口410的方向的方向上延伸,从而限定90度偏移。其他实施例可具有介于0度和359度之间的任何偏移程度。也就是说,中心开口410和第二开口460可相对于彼此在相同方向上延伸穿过主体。然而,在其他情况下,中心开口410和第二开口460可相对于彼此以不同方向的任何变化延伸穿过主体。

本文中的任一实施例的耐火主体可包含一定含量的其他材料,诸如选自由氧化铝、二氧化硅、氧化锆、尖晶石或其任意组合组成的组的氧化物。这些材料可以任何相对组合的方式组合。

在特定实施例中,耐火主体可包含孔隙率占主体的总体积的不大于约60体积%的材料。在其他情况下,孔隙率可不大于约50体积%、或不大于30体积%、或不大于15体积%、或不大于10体积%、或不大于约5体积%、或不大于约4体积%、或不大于约3体积%、或不大于约2体积%、或甚至不大于约1体积%。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主体可基本上不含孔隙。

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耐火主体可具有在20℃下不小于约5吉帕(gpa)的弹性模量(moe),如根据astmc885-87所测量。在再一实施例中,moe可不小于约20gpa、不小于约50gpa、不小于约75gpa、不小于约90gpa、不小于约100gpa、不小于约110gpa、不小于约120gpa、不小于约130gpa、不小于约140gpa、不小于约150gpa、不小于约175gpa、不小于200gpa、不小于约250gpa、不小于约300gpa、或甚至不小于约350gpa。在另一实施例中,耐火主体可具有在20℃下不大于约500gpa,诸如不大于约450gpa、或甚至不大于约400gpa的弹性模量。在20℃的弹性模量可在上文所述的任何值之间并且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值的范围内,诸如例如在至少150gpa与不大于300gpa之间。

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耐火主体可具有在1250℃下不少于约1.5兆帕(mpa)的断裂模量(mor),如根据astmc133所测量。在再一实施例中,mor可为不少于约10mpa、不少于约25mpa、不少于约50mpa、不少于约75mpa、不少于约100mpa、不少于约150mpa、不少于约200mpa、不少于约250mpa、不少于约300mpa、或甚至不少于约350mpa。在至少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耐火主体可具有在1250℃下不大于约500mpa,诸如不大于约450mpa、或甚至不大于约400mpa的断裂模量。应当理解,在1250℃的断裂模量可在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值的范围内,诸如例如在至少90mpa与不大于320mpa之间。

在另一方面,耐火主体可具有特定热膨胀系数(cte),诸如不大于9.0×10-6mm/mm℃-1的cte,如根据astmc832所测量。在再一实施例中,cte可为不大于约8.5×10-6mm/mm·℃-1,诸如不大于约8.0×10-6mm/mm·℃-1、不大于约7.5×10-6mm/mm·℃-1、不大于约7.0×10-6mm/mm·℃-1、不大于约6.5×10-6mm/mm·℃-1、不大于约6.0×10-6mm/mm·℃-1、不大于约5.5×10-6mm/mm·℃-1、不大于约5.0×10-6mm/mm·℃-1、或甚至不大于约4.5×10-6mm/mm·℃-1。在替代实施例中,耐火主体可具有不少于约1.0×10-6mm/mm·℃-1、诸如不少于约2.0×10-6mm/mm·℃-1、不少于约3.0×10-6mm/mm·℃-1、不少于约3.5×10-6mm/mm·℃-1、或甚至不少于约4.0×10-6mm/mm·℃-1的cte。应当理解,cte可在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值的范围内,诸如例如至少4.0×10-6mm/mm·℃-1且不大于4.8×10-6mm/mm·℃-1

在特定实施例中,耐火主体可在1200℃具有特定热导率,诸如不少于约0.5w/mk,如根据astmc1113所测量,诸如不少于约5w/mk、不少于约10w/mk、不少于约15w/mk、不少于约20w/mk、不少于约25w/mk、不少于约30w/mk、或甚至不少于约40w/mk。在另一实施例中,1200℃的热导率可为不大于约100w/mk,诸如不大于约90w/mk、不大于约80w/mk、不大于约70w/mk、不大于约60w/mk、或甚至不大于约50w/mk。应当理解,1200℃的热导率可在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值的范围内,诸如例如至少30w/mk且不大于41w/mk。

在又其他实施例中,耐火主体可具有不少于约1100℃,诸如不少于约1200℃、不少于约1300℃、不少于约1400℃、不少于约1500℃、不少于约1600℃、不少于约1700℃、不少于约1800℃、不少于约1900℃、不少于约2000℃的最大可用温度,如由最大操作温度(即,耐火主体不会熔化且保持可操作性)所限定。耐火主体可具有在至少1750℃且不大于2100℃的范围内的最大可用温度。

图7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利用多个耐火制品的系统的透视图图示。系统701包括由梁705和706分开和接合的多个耐火制品702、703和704。梁705和706可在耐火制品702、703和704之间延伸并联接到耐火制品。与其他最先进的系统相比,这样的系统701具有增强的稳定性和通用性。本文中的实施例的特征的某些组合允许在构建系统时对系统进行调整,具体是在与一个或多个梁处于啮合状态时相邻耐火制品之间的相对旋转,从而允许构建者对耐火主体的取向进行调整,以确保稳定的结构。

在某些实施例中,耐火主体可具有可增强其物理性质和/或化学性质的涂层或表面处理。在特定实施例中,主体可使用诸如例如激光熔化或烧蚀、机械喷砂和/或化学拾取的技术来处理。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主体可通过镀锌、铬酸盐或磷酸盐处理和/或阳极氧化来处理。

许多不同的方面和实施例都是可能的。本文描述了这些方面和实施例中的一些。在阅读本说明书之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会理解,那些方面和实施例仅是说明性的,并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可以根据下面列出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实施例。

实施例1.一种耐火制品,其包括:

主体,所述主体包括:

上表面;

底表面;

侧表面,所述侧表面在所述上表面和所述底表面之间延伸,其中所述侧表面包括椭圆轮廓;

中心开口,所述中心开口延伸穿过所述主体的至少一部分;

联接凸部,所述联接凸部从所述上表面的一部分延伸;以及

联接凹部,所述联接凹部在所述底表面的一部分上。

实施例2.一种耐火制品,其包括:

主体,所述主体具有延伸穿过所述主体的至少一部分的中心开口,所述中心开口由第一内侧表面、第二内侧表面和接收表面限定,所述接收表面在所述第一内侧表面和所述第二内侧表面之间延伸,其中所述接收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包括凸状弯曲。

实施例3.一种耐火制品,其包括:

主体,所述主体包括:

上表面;

底表面;

中心开口,所述中心开口延伸穿过所述主体的至少一部分;

联接凸部,所述联接凸部从所述上表面的一部分延伸;以及

联接凹部,所述联接凹部在所述底表面的一部分上,其中所述联接凹部限定锥角大于90度的腔体。

实施例4.根据实施例1、2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主体包含陶瓷。

实施例5.根据实施例1、2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主体基本上由陶瓷组成。

实施例6.根据实施例1、2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主体包含选自由碳化物、硼化物、氮化物、氧化物或其任意组合组成的组的陶瓷。

实施例7.根据实施例1、2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主体包含碳化硅。

实施例8.根据实施例1、2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主体基本上由碳化硅组成。

实施例9.根据实施例1、2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主体包含α相碳化硅。

实施例10.根据实施例1、2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主体基本上由α相碳化硅组成。

实施例11.根据实施例2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主体包括上表面、底表面和在所述上表面和所述底表面之间延伸的侧表面,并且进一步包括从所述上表面的一部分延伸的联接凸部和在所述底表面的一部分上的联接凹部。

实施例12.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侧表面包括椭圆轮廓。

实施例13.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侧表面包括圆形轮廓。

实施例14.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上表面包括第一上表面部分和第二上表面部分,其中所述中心开口将所述第一上部分和所述第二上部分分开。

实施例15.根据实施例14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凸部包括在所述第一上表面部分上的第一联接凸部部分和在所述第二上表面部分上的第二联接凸部部分,并且其中所述中心开口将所述第一联接凸部部分和所述第二联接凸部部分分开。

实施例16.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从横截面上看,所述联接凸部包括锥形形状。

实施例17.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在所述底表面的一部分上,其中所述联接凹部限定锥角大于90度的腔体。

实施例18.根据实施例1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限定锥角大于90度、或大于91度、或大于92度、或大于95度、或大于98度、或大于100度、或大于105度的腔体。

实施例19.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具有深度,并且所述联接凸部具有高度,并且其中所述深度不大于所述高度的200%、或不大于180%、或不大于150%、或不大于120%、或不大于100%。

实施例20.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具有深度,并且所述联接凸部具有高度,并且其中所述深度大于所述高度的50%、或大于80%、或大于90%、或大于100%、或大于110%、或大于120%。

实施例21.根据实施例19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高度在至少1mm至不大于50mm的范围内。

实施例22.根据实施例19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宽度在至少1mm至不大于100mm的范围内。

实施例23.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具有宽度,并且所述联接凸部具有宽度,并且其中所述联接凹部的所述宽度比所述联接凸部的所述宽度大至少2%、或大至少5%、或大至少10%、或大至少15%、或大至少20%。

实施例24.根据实施例23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的所述宽度比所述联接凸部的所述宽度大不超过90%,或比所述联接凸部的所述宽度大少于80%、或大少于50%、或大少于30%、或大少于15%。

实施例25.根据实施例23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包括至少2cm、或至少5cm、或至少8cm、或至少15cm的宽度。

实施例26.根据实施例23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包括不大于200cm、或不大于100cm、或不大于50cm的宽度。

实施例27.根据实施例23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凸部包括至少1cm、或至少2cm、或至少3cm、或至少5cm的宽度。

实施例28.根据实施例23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凸部包括不大于150cm、或不大于90cm、或不大于40cm的宽度。

实施例29.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为腔体。

实施例30.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为盲孔。

实施例31.根据实施例1、3和11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联接凹部包括侧壁和上表面,并且其中所述侧壁的至少一部分具有与所述联接凸部的一部分相同的轮廓。

实施例32.根据实施例1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中心开口由第一内侧表面、第二内侧表面和接收表面限定,所述接收表面在第一内侧表面和第二内侧表面之间延伸,其中所述接收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包括凸状弯曲。

实施例33.根据实施例2和32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接收表面沿着所述中心开口的纵向方向具有至少10cm的曲率半径。

实施例34.根据实施例2和32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整个接收表面沿着中心开口的纵向方向包括凸状弯曲。

实施例35.根据实施例2和32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接收表面的至少一部分沿着中心开口的横向方向包括凸状弯曲。

实施例36.根据实施例2和32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整个接收表面沿着所述中心开口的横向方向包括凸状弯曲。

实施例37.根据实施例2和32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接收表面沿着中心开口的横向方向是基本上平面的。

实施例38.根据实施例2和32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中心开口在第一内侧表面和接收表面之间限定第一进入角,其中所述第一进入角大于90度。

实施例39.根据实施例2和32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中心开口在第二内侧表面和接收表面之间限定第二进入角,其中所述第二进入角大于90度。

实施例40.根据实施例1、2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中心开口延伸所述主体的直径的大部分。

实施例41.根据实施例1、2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中心开口延伸所述主体的整个直径并且在两个不同位置处与所述侧表面相交。

实施例42.根据实施例1、2和3中任一项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主体进一步包括与所述中心开口间隔开的第二开口。

实施例43.根据实施例42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第二开口设置在所述底表面和所述中心开口之间。

实施例44.根据实施例42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第二开口为在所述主体内具有终止表面的盲孔。

实施例45.根据实施例42所述的耐火制品,其中所述第二开口延伸穿过所述整个主体并且限定开孔。

实施例46.一种高温储存系统,其包括:

第一耐火制品,该第一耐火制品包括第一主体,所述第一主体包括:

上表面;

底表面;

联接凸部,所述联接凸部从所述上表面的一部分延伸;

联接凹部,所述联接凹部在所述底表面的一部分上;以及

第二耐火制品,所述第二耐火制品包括第二主体,所述第二主体包括:

上表面;

底表面;

联接凸部,所述联接凸部从所述上表面的一部分延伸;

联接凹部,所述联接凹部在所述底表面的一部分上;以及

其中所述第一主体的所述联接凸部设置在所述第二主体的所述联接凹部内,并且所述第一主体和所述第二主体被构造成在处于啮合状态时相对于彼此旋转。

实施例47.根据实施例46所述的高温储存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耐火系统具有根据实施例1至41所述的任何特征或特征的组合。

实施例48.根据实施例46所述的高温储存系统,其中所述第二耐火系统具有根据实施例1至41所述的任何特征或特征的组合。

实施例49.根据实施例46所述的高温储存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主体和所述第二主体被构造成在处于啮合状态时并且进一步在将至少一个耐火物体容纳在所述第一主体的中心开口中时相对于彼此旋转。

实施例提供特征的组合,这些特征可在各种事项中组合以描述和定义实施例的方法和系统。本说明书并非旨在阐述特征的层次结构,而是可以一种或多种方式组合以定义本发明的不同特征。上述内容对具体实施例的引用以及某些部件的连接是例示性的。应当理解,对联接或连接的部件的引用旨在公开所述部件之间的直接连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部件的间接连接,根据理解的那样实现本文所述的方法。

因此,以上公开的主题应该理解为例示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我们希望所附的权利要求涵盖所有落在本发明实质范围内的此类修改、提高和其他实施例。因此,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程度上,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的最宽可允许解释限定,并且不受上述具体实施方式约束或限制。

应当理解,提交本公开并非用于解释或限制权利要求的范围或含义。此外,在上述公开内容中,出于简化本公开的目的,可将各种特征组合在一起或在单个实施例中描述。本公开不应被解释为反映以下意图:本文的实施例限制权利要求中提供的特征,此外,本文描述的任何特征可组合在一起以描述本发明的主题。另外,发明主题可涉及少于本发明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任一者的所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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