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补风加热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729735阅读:48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节能补风加热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寒冷地区封闭车间防爆通风换气用的节能补风加热机。
目前我国寒冷地区防爆通风一般采用机械进风、自然排风。一方面进来的风需要给予补热,而另一方面排出的风又带走了大量的热量。由于防爆通风换气要求换气量大,因而一进一出所消耗的能量是十分可观的。因而采用暖风机的再循环式的热风采暖给于补热无疑能耗太大,又不符合于安全,而采用空调机补热,机械进风,自然排风又不利于有害物质的就地排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设计一种装有气——气式换热器的既能排风补风,又能给补风加热的设备。这种设备能够将排出的较高温度的空气用于加热从室外补充进来的寒冷空气,达到节能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节能补风加热机是在低温热管换热器的基础上设计的。它是由装在进风口处百叶窗之后的空气过滤器,装在排风和进风管道中的低温热管换热器,装在进风管道中热管换热器之后的空气加热器,装在送风口双层百叶窗内的或进风口上方的防爆通风机、保温外壳组成。车间内泄漏的易燃易爆的气体由设置在浓度最大的几个吸风口集中抽出,经过热管换热器后排至室外。新风通过百叶窗经过空气过滤器后进入热管换热器予热,再经空气加热器补充加热,由防爆风机经送风口送入车间。排风(高温)与新风(冷风)同时经过换热器时,进行热交换。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节能补风机设计合理,结构简单,维修方便。适用于我国寒冷地区-40℃的环境,一般寒冷新风经热管换热器予热均可达到零度以上,可避免空气加热器冻裂,排风热量回收率在60-80%以上。它不占车间有效面积,可以嵌入墙洞内或安装在柱子上。排风口、送风口可以按需要设置在任何位置,它以局部排风为主,及时将产生的爆炸性物质就地排出,既达到了防爆车间安全生产,又节省了能源。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节能补风加热机结构作详细说明。


图1.1型节能补风加热机结构示意图;图2.1型节能补风加热机侧示意图;图3.2型节能补风加热机结构示意图;图4.2型节能补风加热机侧示意图;其中:
1.热管换热器 2.空气加热器 3.防爆风机4.空气过滤器 5.外壳 6.百叶窗7.送风口 8.排风口 9.吸风口10.蒸汽或热水管 11.回水或冷凝管 12.送风口13.进风管 14.送风管 15.进风口16.支座 17.空气分布器 18.进风管道19.排风管道 20.隔板实施例1.
本实施例所述的节能补风加热机基本结构如
图1、图2所示。它的外表是一个近似于矩形的箱式结构,内部由隔板20分隔成排风管道19,进风管道18两条通道。进风口15设置在进风管道的上部外壳5的侧面,由百叶窗6与外界隔开。空气过滤器4装在进风口的百叶窗内侧。一台热管换热器1横贯装在排风管道和进风管道的通道上。将空气加热器2安装在进风管道中的热管换热器与送风口7之间,上部与蒸汽管或热水管10相接,下部与冷凝管或回水管11相接。将防爆风机3安装在送风口上,由送风口上的双层百叶窗将通道与室内分开。排风口8开在排风管道的上部外壳的顶端,吸风口9开在排风管道的下部,可根据需要在不同方位设多个开口。将组装好的节能补风加热机嵌在车间墙与外界相通的洞口上,进气口和排气口留在室外,吸风口和送风口留在室内。当新鲜空气进来时,途经百叶窗、空气过滤器,经热管换热器、空气加热器后,由防爆风机经送风口送至室内。而从局部吸风口抽出的进来的冷空气含有易燃易爆的气体流经热管换热器与外界进行了热交换后由排气口排出室外。
实施例2.
本实施例所述的节能补风加热机基本结构如图3、图4所示。结构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只是防爆风机装在新风进风口的上方,由进风管13接入进风管道,使进风管道始终保持正压,送风口12由送风管14与空气分布器17相连接。在底部装一个能放置在柱子支架上的支座16。
权利要求1.一种节能补风加热机,它是由空气过滤器、热管换热器、空气加热器、防爆通风机以及保温外壳组成,其特征在于箱式保温外壳5内部由隔板20分隔成排风管道19和进风管道18两条通道,一台热管换热器1横贯装在排风管道和进风管道的通道上,空气过滤器4装在进风口上,空气加热器装在进风管道中热管换热器与送风口7之间,防爆通风机装在送风口内或进风口的上方。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寒冷地区封闭车间防爆通风换气用的节能补风加热机。其特征是在冷空气进入和热空气排出的通道上安装一台热管式换热器,排风通过热管换热器的热风与进风通过热管换热器的冷风进行热量交换,可将排风60—80%的热量回收,使进来的-40℃的空气达到零度左右,再经过加热后送入车间,本机集排风、能量回收预热新风、补充加热为一体,具有热回收效率高、安全、体积小、结构简单、不占车间使用面积、维修简便等特点。
文档编号F24F1/02GK2128357SQ9222905
公开日1993年3月17日 申请日期1992年7月31日 优先权日1992年7月31日
发明者王诗英, 林启先, 魏凯 申请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环保设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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